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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江志军副局长赴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对接“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碑林”相关工作

为了解掌握“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碑林”任务推进情况,4月7日下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江志军副局长带分局“绿色生态发展专班”工作人员,赴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对接协调《西安市碑林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碑林实施方案》任务落实情况。

江志军副局长谈到此行目的时讲到,主要是使大家认清形势任务,加强双方互联,畅通工作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就前期市、区两级督察全区所指问题,我区制定了“七项措施”加以整改进行共同学习。张力副局长就落实“绿色发展”任务要求讲到,碑林区城市管理局能够充分认识到做好“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碑林”工作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目前已制定“区城市管理局实施方案”,结合考核要求,制定阶段性任务清单,待局党组会议研究后下发。同时承诺,一定会全力推动任务开展,绝不在考核上丢分。

就如何更好推动“绿色生态碑林”开展,江志军副局长指出:一是夯实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要求,立足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按时报送资料;二是加强污染治理。对工地扬尘、建筑垃圾、道路保洁、餐饮油烟等涉及本单位任务,要加强监管和铁腕治理力度;三是借助科技支撑。发挥科技优势,将环保智慧平台融入城管指挥平台,用技术手段解决“人跑腿”问题上进行探索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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