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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土壤环评机制包括哪些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可以有预见性地防止,生态环境受到人类活动的侵害。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做了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规定,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对土壤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应当采取的相应预防措施等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之一,对于贯彻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防止新的污染源出现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土壤污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与预防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对建设项目在建设期、 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对土壤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为建设项目土壤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对土壤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应当采取的相应预防措施等内容。

(1) 土壤环境影响包括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土壤,引起土壤环境恶化的影响等。

(2)相应预防措施可以包括:一是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污染防控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二是分区防控措施。结合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控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不同分区的具体技术要求。三是土壤污染跟踪监测管理措施。包括制定监测计划、建立监测制度、配备适用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先行建设以及未按照要求进行备案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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