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刑责治污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持续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密切协作,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近期,分局治安大队会同文艺路派出所联合生态环境环保局碑林分局在工作中发现:碑林区一印刷厂工艺楼内存在将维修打印机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墨粉用水稀释后排放于下水道,并将废硒鼓、废墨盒(危废代码:HW12(900-299-12))按照废品售卖。2020年1月11日11时许,文艺路派出所民警将该公司法人李某抓获。经询问,李某对其非法处置墨粉、废硒鼓等危险废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分局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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