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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的一项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需要从全局高度准确把握和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支撑保障作用。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带动环保领域投资大幅增加,环保产业迅猛发展,日益成为新的重要绿色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既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又能助力增添绿色发展动能、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生态经济良性循环,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保障体系。努力拓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区域范围,推动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等生态环境治理设施有序有效向县城、乡镇、农村地区延伸,着手考虑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评估与治理,催生新业态新技术新装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做好对相关规划、项目的支持服务,支撑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坚持优化服务与严格监管并重,聚焦企业关切,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推动形成“大环保格局”。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市场化投入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实现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根本转变。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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