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素有“国家中央公园”之称,是重要生态屏障,是生灵自由狂欢的乐园,是野生动植物的天然宝库。独特的自然环境使这里成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地区,孕育着以“秦岭四宝”为代表的众多珍稀野生动物。
在秦岭范围内,禁止以下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1.非法猎捕、杀害、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及其环境。
2.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使用污染其生息环境的农药。
3.使用非法工具或者非法方法猎捕其他野生动物。
4.损坏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5.非法引进、放归外来物种,随意放生野生动物。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