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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危险废物?

识别阶段:

环评阶段,依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物质进行属性判定。

制定管理计划阶段,依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在管理计划内明确物质属性。

判断依据:判断该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进行判别;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进行判断。如列入的,直接判定为危险废物;如未列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鉴别具有危险特征的,属于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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