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导航

碑林区召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四次(扩大)会议

10月26日下午,碑林区召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四次(扩大)会议,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公安碑林分局分局刑侦大队相关人员及区扫黑办全体人员参会。会议由碑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扫黑办主任李宾主持。会上,区人民法院院长张琳明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

1559035071405027470.jpg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琪荣传达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

公安碑林分局政委刘志耀传达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扫黑办主任李宾通报了碑林区近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公安碑林分局、碑林区教育局、碑林区民政局、工商碑林分局、碑林区柏树林街道、碑林区长安路街道等6家单位汇报了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陈哲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客观看待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做好整改工作。

2、加强培训,提升能力。要通过整改工作和学习借鉴提升能力水平,开展对全区各级工作人员的培训。

3、要加强摸排,深挖线索。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中做好摸排。

4、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与大平安建设和公众安全评测,充分利用户外大屏,微信、微博、短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开展宣传。

5、要加强机制建设、提升办案质效。要借鉴外部好的经验做法,落实扫黑除恶举报奖励的经费保障,制定线索研判和流转制度,检法要效仿公安部门建立专班,坚决落实市扫黑除恶工作“七快”机制。

10月26日下午,碑林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研判会议,就公安碑林分局目前侦办的多起涉黑涉恶类案件展开讨论,并给出指导意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哲做了重要指示。公检法司四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公安碑林分局刑侦大队相关办案人员和区扫黑办全体人员参会。会议由碑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扫黑办主任李宾主持。

(来源:碑林区委政法委)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