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碑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市委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和“三化五最”营商环境为方向,提高站位,高点定标,强力推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一年来,公安碑林分局共破获9类涉恶案件115起(3人及3人以上团伙案件35起),刑拘287人,逮捕81人,起诉33人,判决64人。区纪委监委共受理核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2件(其中6件为重复件)。区委组织部对全区98个社区开展摸排,未发现符合软弱涣散8类表现的社区。区扫黑办共汇总省市扫黑办、区级部门转办和群众举报各类线索50条,已全部核查完毕,均不涉黑涉恶;全区共侦办、审结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案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两件10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成效。
高度重视 强力推动落实:
2018年5月15日,碑林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碑林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碑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机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先后8次专题传达学习了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区扫黑除恶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碑林区重点任务。为充实扫黑除恶一线力量,区委选派年轻干部进入扫黑办挂职锻炼,公安碑林分局两次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力量,形成了31人的工作专班,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原有工作专班进行了调整充实,有效保证涉黑涉恶类案件办理严格“七快”要求落实。2018年,区财政向区扫黑办拨付办公经费50万元,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投入经费约100万元。
多方协作 、合力组织推进:
碑林区扫黑办先后制定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与办理工作机制、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制度,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等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扫黑办综合协调,牵头抓总的工作作用,区扫黑办积极与综治、司法、政法、信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强化部门间情报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共享,逐步形成触角敏锐、信息灵通、责任明确的工作态势。
建章立制、增强打击效能:
碑林区扫黑办坚持边做边查边改,先后建立和规范了领导包抓、线索摸排、挂牌督办、一案三查、举报奖励等“五项”工作机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调研督导考核制度》《侦办案件流程及说明》《线索收集工作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方法程序,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每月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示,听取各成员单位情况汇报,研判分析线索,安排部署工作。
适时召开“大三长”“小三长”研判会议,形成案件侦办指导建议,解决侦办指向问题。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公安碑林分局等组长单位结合职能实际,分别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碑林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和反馈暂行办法》等机制制度,促进了工作有效开展。
源头防范 、促进综合治理:
碑林区各有关部门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切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履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形成高压态势,增强震慑威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广泛宣传、凝聚群众力量:
利用辖区电子广告屏、LED屏开展集中宣传,在钟楼周边、西安SKP广场、兴正园广场、印象城广场分别举办集中宣传活动。同时,深入全区各居民院落、重点路段、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发放《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两万余份、宣传彩页1万份、明白纸4万张,张贴扫黑除恶公告1.6万余份、宣传画报1万份,制作宣传展板100余块,报刊发稿120余篇,电视广播13次,新媒体宣传1800余次。

2019年,碑林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在全区范围内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有力震慑。着力在规范打击和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日报天天看”微信公众号)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