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歌舞娱乐场所?
答:《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歌舞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
2.第七条所指的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机关如何理解?
答:由于娱乐场所的设立可能对居民、学校、医院和机关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产生影响,因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对娱乐场所的设立地点有一定限制。何为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机关呢?《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规定如下:
居民住宅区是指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规划意见书中建设、规划项目范围为住宅的区域;
学校是指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实施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小学、中学和其他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各类学校;
医院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机关是指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
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指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如何理解?
答:娱乐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设立地点理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保持安全距离。为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对娱乐场所的设立地点有一定限制。何为危险化学品仓库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如下:
危险化学品仓库是指储存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装置或设施。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4.娱乐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之间的距离如何把握?
答:我省规定游戏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直线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5.娱乐场所的审批是否有准入标准和总量、布局的要求?
答:《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对歌舞娱乐场所的准入设定了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的标准,即: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标准,但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歌舞娱乐场所无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的要求。
6.娱乐场所的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如何认定?
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娱乐场所时需要提供的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既可以是房产权属证书,也可以是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文件。
7.歌舞娱乐场所可以使用什么样的歌曲点播系统?
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应当是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曲库的音乐、曲目、画面等内容不得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的禁止内容,不得含有有关主管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禁的曲目;歌曲点播系统的服务器不得与境外曲库连接。
8.如何理解行政指导环节?
答:《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明确规定:“行政指导是文化行政部门受理设立娱乐场所申请前为筹建人提供的非强制性行政服务,是给筹建人设立场所的参考。行政指导环节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行政指导意见不作为行政审批决定依据。”行政指导是文化行政部门提供的一种行政服务,不是审批娱乐场所的法定环节。
9.幼儿园、大学周边能否开设娱乐场所?
答:《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规定:“中小学校”是指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实施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小学、中学和其他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大学不属于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范畴,其周边可以开设娱乐场所。
10.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门诊部周围能否开设娱乐场所?
答:《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分别规定医院周围不得设立娱乐场所。《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明确:
医院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取得医疗构执业许可证的门诊部是不得设立床位的,应当不包括在医院范畴内,其周围可以设立娱乐场所。
11.娱乐场所与居民区(楼)之间有距离上的限制吗?
答:无。
12.因赌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张某能开办娱乐场所吗?
答:《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犯赌博罪的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在娱乐场所内从业。张某因为赌博被处以行政拘留,不属于条例禁止的情形,他可以申请开办娱乐场所。
13.在娱乐场所审批程序中,文化部门应如何履行听证程序?
答: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文化行政部门在审批娱乐场所时应当举行听证。文化行政部门受理娱乐场所设立申请材料后,对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地检查合格的,应当在拟设立场所、文化行政部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娱乐场所设立听证公告》10个工作日并固定公告证据。在公告期间,如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如实记录并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节的要求组织听证。公告期间如无异议,应当如实记录公告情况,文化行政部门可以不举行听证。
14.文化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对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现场验收应做好哪几项工作?
答:文化行政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对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现场验收时,根据《娱乐场所设立实地检查表》检查相关事项。
15.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颁布之前已经设立的娱乐场所如何换证?
答:若娱乐场所不涉及改建扩建或者变更场地,可以直接到文化行政部门换领新证。若涉及改建扩建或者变更场地,则应按照《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审批。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