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碑林区管辖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审批。
二、申请事项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认定的审批。
三、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
4、《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授权组织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定工作的通知》
四、实施机关
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联系方式
(一)办理地点
1.部门名称:碑林区市民中心
2.部门地址:东大街8号市民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东大街8号市民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2.电话咨询:89625741
(四)投诉监督
电话:89625552
六、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七、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
碑林区管辖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企业的法人。
(二)申请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评审之日的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3.企业自评得分在7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4.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达到三类(含)以上水平。
八、申请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 | 材料说明 |
1 | 自评报告 | 原件 | 纸质 | 加盖公章 |
2 | 评审报告 | 原件 | 纸质 | 加盖公章 |
九、实地检查
无
十、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一、批准文书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认定证书》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该项行政审批不收费。
十三、办理流程图


一、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
地 址 | |||||||||||
企业性质 | □国有 □集体 □民营 □私营 □合资 □独资 □其它 | ||||||||||
安全管理机构 | |||||||||||
员工总数 | 人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人 | 特种作业人 员 | 人 | ||||||
固定资产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 入 | 万元 | ||||||||
倒班情况 | □有 □没有 | 倒班人数 及 方 式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
手 机 | 电子信箱 | ||||||||||
自评等级 | □一级 □二级 □三级 □小微企业 | ||||||||||
本次自评前本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小微企业 □无 | |||||||||||
如果企业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 |||||||||||
如果已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请注明证书名称和发证机构: | |||||||||||
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主要成员 | 姓名 | 所在部门 职务/职称 | 电话 | 备注 | |||||||
组长 | |||||||||||
成员 | |||||||||||
| 一、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伤亡人数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本企业规模如产量和业务收入等,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二、评审对象概况: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标自查情况:〔对标逐项说明有无缺项,重点说明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企业主要生产及辅助系统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以及安全生产绩效(近三年事故、伤亡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指令落实情况〕。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及取得成效。 |
二、企业自评总结

三、企业自评评分表

自评报告填报说明
1.“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章。
2.“所属行业”主要类别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专业”按行业所属专业填写,有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按标准确定的专业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等。
3.“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伤亡人数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本企业规模(产量和业务收入),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情况等。
4.自评报告需后附企业岗位风险分级管控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资料。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