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陕办字〔2020〕47号)、《关于西安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工作专班的通知》(市发改函〔2020〕146号)和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为加强对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现成立西安市碑林区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工作专班构成
组 长:程 默 副区长
副组长:姜芬蕾 区发改委主任
贾顺青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韩 伟 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 玲 区经贸局副局长
鲁兴社 区民政局副局长
楚玉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尚 智 区人社局副局长
董国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悦 区金融办副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姜芬蕾同志兼任。工作专班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负责人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
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落实“六保”任务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与市工作专班的衔接工作,并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会同区级相关部门与区委考核办对接,将“六保”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负责牵头建立区级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进行调度,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工作专班报送工作进展信息;负责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并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落实“六保”任务督导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区人社局负责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牵头协调工作。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国资局、区残联等部门配合。
区民政局负责落实“保基本民生”任务牵头协调工作。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经贸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住建局、区医保局等配合。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保市场主体”任务牵头协调工作。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贸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国资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公安碑林分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等配合。
区发改委负责落实“保粮食能源安全”任务牵头协调工作。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区经贸局负责落实“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任务牵头协调工作。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经贸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等配合。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保基层运转”任务牵头协调工作。
区经贸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部分困难行业的扶持力度。
区金融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惠企金融政策。
三、工作机制
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牵头协调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召集组织会议,明确任务内容、责任单位,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于每月3日、17日将目标任务完成和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专班办公室。
西安市碑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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