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妇联将原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土地、房屋和设备资产全部移交区国资局进行统一管理,4月13日,双方签定书面移交协议,就后续的资产移交和在租资产合同管理形成备忘录。

前期,区妇联组织骨干力量,在走访、查阅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对原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妥善化解了一系列矛盾纠纷。此次资产移交,将对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能、盘活放大国有资产发挥积极作用。
区妇联主席徐龙珠表示,这部分资产的移交是区妇联落实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专项会议决定的实际行动,不仅有利于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增值,也有利于妇联突出主责主业,是一项共赢的举措。
协议签定后,区国资局局长吴红鹰表示,区国资局将统筹调剂,管好用好移交资产,充分发挥移交资产的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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