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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人社局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指南
个人篇一

1.个人自主创业税收减免政策: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每人可扣减其5000元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公共就业服务托管个人档案、在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持《就业创业证》且在户籍地社区进行过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定额补贴。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自助申请办理。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档案托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费每月40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月200元不超过24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4.西安乐业卡:有意愿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就业创业的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均可领,申请人申领“西安乐业卡”后,可根据个人就业阶段申领乐业补贴,每人累计最高可获得乐业补贴额度1000元,乐业补贴将以电子补贴券形式发放,包含交通、通讯、旅游、美食等乐业补贴。

5.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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