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人员创业补贴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的可申请创业补贴2000元。
2.创业培训政策: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七类人员,均可享受免费创业培训。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人员,可在人社局批准的创业培训基地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每期不少于80课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的,同一级别不得重复享受培训补贴。
3.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具有本省户籍或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城乡创业人员可在经营所在地申请最长两年,个人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对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并按季向经办银行支付利息,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承担。
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限国家规定试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经审核合格后,给予每人20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西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我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24月之内的西安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伍军人、农民工等“五类”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实现自主创业人员可领取补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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