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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事项介绍

一、社保领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

为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帮助企业降本增效,陕西人社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在社保费连续“三降三延”的基础上,自2022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预计减轻企业负担32亿元。同时,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做到政策覆盖范围、经办服务标准、享受待遇水平“三个不降低”,为企业和职工吃下“定心丸”。

今年,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影响,面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稳定就业岗位等诸多压力,陕西人社系统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政策,顶格执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力度,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高至90%,参保单位裁员率控制在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目标5.5%以内,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

政策覆盖范围由参保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6类用人单位。同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优化经办流程,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精准发放,限时落实到位,加快政策落地,让企业轻装上阵。预计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2亿元,将惠及企业1.5万户、职工96.49万人以上。

在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陕西人社系统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协同,对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扩大企业受益面,对餐饮、零售、旅游等服务行业给予政策倾斜,可允许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缓缴期间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缓缴的失业、工伤保险费不计滞纳金,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咨询电话:碑林区人社局029-89625997


二、就业领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

      (一)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补贴对象及标准: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超出部分产生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贴息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贷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贴息。

申请条件:

自提交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申请流程:

创业担保贷款通过网上进行申请,手机端、电脑端均可。

1.手机微信申请:关注“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申请。

2.电脑网页申请:通过浏览器登陆“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系统页面(http://1.85.55.147:18080/sxxdweb/),点击“贷款申请”栏目,进入登陆页面,完成登陆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信息、提交资料,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并签字提交申请即可。

咨询电话:碑林区人社局 029-89583373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标准:

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在24个月之内申请的五类人员(包含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及返乡农民工),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人。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后提出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地仅限西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

2.申请人须为所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

3.补贴申领期限为2年,即申领时间距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不得超过2年,即个人申领时间距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

4.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三类人员自2020年1月1日起取得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才可申请。

申请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路径为: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进入“网上大厅”中“一次性创业补贴”栏目。

咨询电话:碑林区人社局 029-89583373

(三)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标准:

我市工商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2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申请条件:

中小微企业2021年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路径为: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进入“网上大厅”中“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栏目。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工商注册地选择填报,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咨询电话:碑林区人社局 029-89583373

(四)就业见习基地政策

补贴标准:

对考核合格且每年接收就业见习人员留用率不低于50%的见习基地,按照留用人数对就业见习基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留用补贴。

申请条件:

1.结合我市就业见习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能够提供良好就业见习场所,具备就业见习指导师资能力,提供有质量的就业见习岗位,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申报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2.申报单位的就业见习岗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正式员工的一半。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单位需向所属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相关材料,所属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所属人社部门发文认定,认定后报市人才中心备案,就业见习基地可开展见习工作。

咨询电话:碑林区人社局 029-89625995

(五)就业见习人员政策

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人员在规定见习期间内享受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核发;月出勤时间10至15个工作日的,当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核发;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就业见习生活补贴。鼓励见习基地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就业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

1.凡符合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2.申请在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3.每名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补贴,“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可优先推荐就业见习。

申请流程:

所属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辖区内就业见习基地申报的就业见习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应在区县或开发区政府官方网站或公共服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就业见习基地与人员签订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协议书,所属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次月1日开始上岗见习。就业见习基地应按规定及时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复印件报所属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

咨询电话:碑林区人社局 029-89625995


三、用工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活动

为全力稳定就业局势,助力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复工复产拓宽招聘渠道,碑林区人社局网络招聘会持续进行中。具体活动如下:

01

举办时间:2022年03月01日-2022年05月01日

招聘会主题:碑林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网络招聘会

主办方: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组织部 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碑林区委 碑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2

举办时间:2022年03月01日-2022年03月15日

招聘会主题:碑林区2022年“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春风行动网络专场招聘会(第四场)

主办方: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碑林区妇女联合会

03

举办时间:2022年03月07日-2022年03月11日

招聘会主题:碑林区2022年“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春风行动网络专场招聘会(第五场)

主办方: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与方式

网络平台:碑林云人才市场(http://blyrc.cnxincai.com)

手机小程序:

(一)企业参会方式(免费参加)

电脑端:登录:blyrc.cnxincai.com,选择本次活动→订展→审核→通过后,会议举办时进入会场参会。

手机端:扫码进入会场,选择本次活动→订展→审核→通过后,会议举办时进入会场参会。

企业咨询电话:029-89583373

(二)求职者参会方法(免费参加)

手机端:扫码进入会场→选择相应招聘会→进入会场→查看招聘职位→投递简历。网络会开始→点击“立即沟通”(主动发起或接受企业视频/语音/文字面试)。面试结束,实时收到企业面试结果,也可前往“会员中心”查看面试结果。

电脑端:登录:blyrc.cnxincai.com,选择相应招聘会→进入会场参会。

求职咨询电话:029-8958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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