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导航

碑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7年度金融办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表及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负责研究分析全区宏观金融经济形势和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联系和服务驻地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银政企融资对接活动,为驻区上市企业、中小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初审、变更和监管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文秘、机要、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工会、财务、档案等工作;负责做好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二)金融监管科

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负责提出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全区地方金融创新的政策措施;负责企业上市(挂牌)的推进指导和培育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地方金融突发重大事件,拟订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金融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金融机构的协调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银政企合作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承担重点金融课题调研,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金融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碑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设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0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5名,实有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4名。

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11.6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60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58.66万元,增加38.35%,增加原因:增加“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与上年持平。

(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支出总计211.6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3.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3万元。较去年增加92.30万元,增加原因:工资上调及商品服务支出较大。

  (2)项目支出108.5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招商引资项目4.0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02.41万元以及办公设备购置2.10万元。较去年减少33.65万元,下降23.67%,下降原因为招商引资项目减少。

(3)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8万元,项目支出108.51万元。较去年增加58.66万元,增加38.35%。增加原因为工资上调及商品服务支出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02.41万元。较去年减少增加58.66万元,增加38.35%。增加原因:增加“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资金、工资调资及商品服务支出较大。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06万元,公用经费47.0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92.30万元,增加原因:工资上调及商品服务支出较大。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0.15万元,增长50%。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增加,累计接待两次共计50人。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购置车辆0台,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3万元,主要包括2次公务接待,累计接待50人。较去年增加0.15万元,增加50%。增加原因为业务往来较去年增多。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0.4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为业务繁忙。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2万元,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比上年增加46.7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无政府采购。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收入的编制将所有收入全部列入预算,包括区财政预算安排数、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无隐瞒、少列。预算支出的编制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统筹兼顾,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重点支出。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