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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团区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及说明

2017年度团区委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表及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区共青团组织围绕碑林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参与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相关法规制度的起草、宣传、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团结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负责引导团员青年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区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宣传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青年志愿者工作。

(五)加强新媒体平台及实体阵地建设、网络宣传、网上网下融合,提高共青团组织网上群众工作水平。

(六)加强共青团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工作。

(七)负责全区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共青团干部作风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培养、选拔共青团干部。

(八)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在各界青年中开展交流和联谊活动。

(九)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少先队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推动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十)负责全区少先队工作,开展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活动,选树优秀学生和少年典型;负责区少工委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团区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四维工作格局,在组织、引导和服务青年中运用新思路,谋求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定信念、强化青少年思想教育引领

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年思想道德建设全过程,分类设计教育载体,持续开展“中国梦·我的梦”“3·5学雷锋”“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评选表彰了“碑林好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等优秀青年典型,发挥正面典型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带动作用。在十九大召开前后,组织开展了“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学习青年习近平,用奋斗成就青春梦”等系列学习实践活动。举办碑林区各界青年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在少先队组织中开展“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等主题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全区中心工作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动员青年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引导团员青年参与城市治理、植绿护水等文明志愿行动。发挥青年排头兵作用,向驻地高校和向全区各中小学发出环境治理、文明出行等倡议。先后组织开展“垃圾不落地,碑林更美丽”、共植“碑林青年林”“‘ 河小二’青春助力治水”“共享单车、接力文明”“车让人”等主题活动。积极承办丝绸之路国际创新设计周志愿者招募。主动与驻地高校对接,招募志愿者180名,在为创新设计周提供志愿服务的同时,也激发了青年们的创新创业热情。持续开展大学生进政府参观见习活动,积极做好高校遴选和区级部门对接工作,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创新载体、不断完善网上共青团建设

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和青年工作需要,完善网上共青团建设。建立了“碑林青年主力军”网宣队伍,坚持正面发声。今年通过“青春碑林”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信息160余条,新浪微博发布活动信息300余条,有效提升团组织在网络空间的感召力和影响力。积极完善“青年之家”云平台建设,打造团属青年阵地。已建立区级青年之家4家,每月定期开展线上线下活动。西何社区青年之家作为西安的首批试点代表接受了团中央的督导检查,并于今年10月被团省委评为省级示范青年之家。

(四)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服务青年工作

深化“1+100”团干部联系青年工作,积极推动青春驿站建设,深层次多领域服务青年。联合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开展以“求源思辨·锐意创新”为主题的大学生创业创新辩论赛,15所高校大学生组织参赛。开展“亲情暖心”关爱活动。联合爱心企业、青年文明号单位及“好青年”代表对全区40余贫困和特殊青少年家庭进行慰问帮扶。打造“青少年维权岗”,联合司法等部门举办多场“阳光校园,拒绝暴利”主题报告会,培养青少年的法治观念。

(五)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带团建,以街道团工委为枢纽,整合驻地资源,创新活动形式,巩固区域化团建成果。2017年新建非公企业团组织20余家。将“青年文明号”创建与基层团组织建设相结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顺利召开我区十三次团代会,并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举办两次团干部培训,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从严治团。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团碑林区委是行政单位,无内设科室,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根据三定方案,本部门在编人员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3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4.4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44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13.03万元,增加25%,,因为为增加人员1名及召开团代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去年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去年无变化。

(4)经营收入0万元,较去年无变化。

(5)其他收入0元,较去年无变化。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较去年无变化

(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总计64.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0.7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1万元。较去年增加7.33万元,增加22%,增加原因为新招录公务员一名。

(2)项目支出23.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3.7万元。较去年减少9.71万元,下降40%,下降原因节省活动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4万元,项目支出23.7万元,较去年增加7.33万元,增加22%,增加原因为新招录公务员一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较去年增加7.33万元,增加22%,增加原因为增加人员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70万元,较去年减少9.71万元。下降40%,下降原因节省活动开支。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4万元,公用经费4.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7.33万元,增加22%,增加原因为新招录公务员一名。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5万元,降低100%。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1万元,较去年减少0.42万元,下降80%。下降原因多会合一。

5、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培训费0.04万元,较去年增加0.04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增加原因为参加团市委培训。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此项费用,与上年持平。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增加0.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增加原因为购买固定资产。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团区委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每一项开支。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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