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协碑林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协和区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区级机关各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人事、信访、财务、保密、文书处理、后勤管理和接待等相关工作;承办市政协和区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2、提案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区政协各次委员会会议的 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收集、审查提案,提出处理意见,并转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协助和推动各承办单位办理委员提案。
3、经济科技委员会。负责区政协联系经济、科技界委 员和社会经济科技界人士参政议政。
4、社会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区政协文化、教育、卫生、法制界委员和社会相关人士开展工作。
5、学习文史委员会。负责区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政治理论、统战、政协知识学习。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学习,履职基础更加牢固
区政协把加强学习,夯实履职基础作为首要任务,从政治思想、理论研究、开拓视野三个方面,紧抓学习不放松
2、围绕中心,职能作用更加凸显
围绕中心,是政协履职一以贯之的主线。区政协站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确定履职方向,改进履职方式,政协三项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3、服务大局,建言献策更加有效
区政协聚焦碑林发展,关注民生诉求,积极打造符合政协特点的履职平台,为助推碑林发展建真言、献良策、鼓实劲。
4、丰富载体,团结民主更加广泛
区政协始终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把团结各界力量,凝聚各方智慧,合力助推碑林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政协的重要职责。
5、规范运行,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区政协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内化为政协工作的履职之道和政协委员的立身准则,以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加强专委会建设、突出界别特色、夯实街道政协工委工作基础、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为主要内容,不断推进政协履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政协西安市碑林区委员会办公室设行政单位1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政协西安市碑林区委员会机构设置为“一办四委”,编制人数13人,2017年年底实有人数20人。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86.6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6.69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78.22万元,增加19%,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与上年持平。
(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支出总计486.6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8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13万元。较去年增加76.87万元,增加29%,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144.7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144.79万元。较去年增加1.25万元,增加0.8%,增加原因委员活动经费支出增加。
(3)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9万元,项目支出144.79万元,较去年增加78.22万元,增加19%。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6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41.9万元主要工作包括人员经费、政府采购支出、日常办公经费,较去年增加76.97万元,增加29%,增加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27万元主要工作包括政协文史资料编纂印刷费,较去年减少10.18万元,减少19.8%,减少原因2016年政协文史资料编纂印刷费中包含区政协文史资料三室一库建设的费用,2017年没有此项支出;政协会议78.29万元主要工作包括政协西安市碑林区第十四届二次会议较去年增加11.02万元,增加16%,增加原因:政协西安市碑林区第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区政府临时召开了两个会议,政府会议参会人员同政协参会委员一同用餐,因此会议费用增加;参政议政15.24万元主要工作包括政协委员视察调研,较去年增加0.41万元,增加0.2%,增加原因委员视察活动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2.77万元,公用经费39.1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76.97万元,增加29%,增加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5万元,公务接待费1.3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4.39万元,增长45%。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5万元,增加3.48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0.55%,增加原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31万元,主要包括外地政协接待用餐费用。较去年增加0.91万元,增加2.27%,累计接待20批次、164人。增加原因因为2017年西安的宣传力度加大,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吸引了部分外地政协前来学习考察。所以2017年的接待费比2016年有所增加。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78.29包括政协西安市碑林区第十四届二次会议,较年增加11.02万元,增加16%,增加原因:政协西安市碑林区第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区政府临时召开了两个会议,政府会议参会人员同政协参会委员一同用餐,因此会议费用增加。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元。较去年减少0.29万元,减少100%,下降原因2017年区政协未举办或参加培训会议。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1万元,用于政协日常工作的运行。比上年增长0.1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物价上涨办公用品费用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19.71万元,其中货物类19.71万元,服务类0万元。较上年减少18.67万元,主要是由于2016年政协文史资料“三室一库”建设固定资产采购较多。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碑财发[2016]4号)安排,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市财发[2007]295号)要求,区财政局对区政协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一、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2、《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关于印发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市财发[2007]295号)
4、《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碑财发[2016]4号)
5、项目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6、有关部门依法对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报告
7、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项目总体评价
2017年碑林区政协整体支出评价得95.6分,结果为优。
具体四大类指标得分见下表1,计算过程详见指标表。
表1:部门整体评价综合得分表项目标准分值项目得分一、投入类15.00 14.50 二、过程类35.0032.10三、产出类30.00 29.20四、效果类20.0019.80 合计100.0095.60碑林区政协2017年单位绩效目标合理,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预算执行及预算管理均较好;碑林区政协获得碑林区2017年度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