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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表及说明


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表及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主管全区审计工作;

3、向区长提交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4、针对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5、对区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深化预算执行审计;

2、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对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开展跟踪审计;

3、强化民生项目审计,促进社会事业专项资金管理;

4、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5、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加强我区各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碑林区审计局设行政单位1个

四、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碑林区审计局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员17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82.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4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32.7万元,增加13.1%,增加原因为基本支出科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持平。

(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支出总计282.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3.7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44万元。较去年增加33.85万元,增加15.39%,增加原因为基本支出科目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28.6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8万元;审计业务9.85万元;其他审计业务支出10万元。较去年减少1.15万元,下降3.86%,下降原因为上级拨款收入减少。

(3)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5万元,项目支出28.65万元,较去年增加32.7万元,增加13.1%。增加原因为基本支出科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5万元,较去年增加33.85万元,增加15.39%,增加原因为基本支出科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8.65万元,较去年减少1.15万元,下降3.86%,下降原因为项目支出科目支出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3万元,公用经费71.4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33.85万元,增加15.39%,增加原因为基本支出科目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0.11万元,增长5.5%,增长原因为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保费用上升。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1万元,增加0.11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5.5%,增加原因为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保费用上升。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累计接待0批次、0人,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1.56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未安排此项预算支出。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4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运行。

比上年增加27.97万元,增长64.33%,主要原因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采购14.87万元,增加11.19万元。增加原因为工作需要政府采购项目增加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度预算编制情况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准确,绩效管理完善。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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