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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碑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及说明

2017年度碑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及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纲要、发展规划;承办省、市西部开发办交办事项。

3.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目标和部署,提出我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发展的政策建议。

4.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下达全区各部门、各街办年度经济目标任务,监督、协调、检查、考核经济目标执行情况;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6.编制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检测分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核准;策划、包装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报批;承担民生工程、中央投资项目等建设项目的督查、报送;指导和监督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组织和开展全区建设项目的督察稽查工作。

7.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抓好区域资源开发、产业调整、布局、优化与升级等重要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相关部门提出国民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落实各项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融入产业发展领域。

8.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知道和协调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迎检考核工作。

9.提出全区高新技术产业暨信息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对全区高新技术产业状况进行调研,协助协调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建议。

10.承担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综合协调服务业聚集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11.编制下达全区重点项目工作任务目标计划,负责我区市级重点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布局规划、手续办理、投资进度、后续招商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研究和协调全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负责全区人口迁入的协调监督工作;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3.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4.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检查全区能源利用状况及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承担电力行业侧管理和电力行政执法监察责任;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落实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任务。

15.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承接“八水润西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阶梯水价改革等工作。

16.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7.承担全区企业改制相关工作。

18.组织开展信用建设综合试点示范工作。

1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发改委确保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加快推进创新改革、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对外开放、加强社会协调发展、抓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1.全力推动经济稳步发展。一是全年共承办上报、起草、下发文件300余份,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区域经济工作,确保全年任务完成。二是定期研判经济形势,加强指标预警监测,全年召开研判会议20余次,到街办督办18次,召开分析会10次,协调解决经济指标中存在的问题78个。三是积极为企业申请扶持补助资金5900万元。

2.狠抓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策划包装,助力转型发展。2017年共策划碑林历史文化街区、开通巷东片区有机更新等5个项目,59个服务业类项目,1个丝绸之路建设项目。二是优化项目管理。制定《碑林区项目建设四项措施》,提升管理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全年共安排全区重点项目127个。三是全面开展项目招商推介。强力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全区与央企共签约项目6个,总投资794亿元,已落地资金14亿元,已完成央资投资3.62亿元,占全年计划的362%,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3.全力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一是提高认识,强力推进。全年申报并列入市级特色小镇2个,其中碑林环大学数据智能小镇已启动5个建设项目,完成投资7.0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0%。长乐健康小镇完成投资19.56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0%。其中,八仙宫一期已完成65亩土地一级整理,经九路(柿园路-长乐坊)累计签订征收补偿协议445份,征收拆除房屋面积约3.6万平方米。二是产业聚集,特色彰显。碑林环大学数据智能小镇新建众创空间34个,大数据应用平台项目 11个,培育引进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10家。已引入微软、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等世界知名企业在小镇布局大数据产业。中铁一局的“地下空间工程大数据平台”、南京理工大学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西安交通大学的“3D打印一体化运营平台”、神州企橙科技公司的“企橙网”等平台纷纷落户小镇,以名企名商为龙头的大数据应用产业链正在形成。长乐健康小镇已与中铁置业集团签署了小镇合作框架协议,将引入医疗科技、医疗服务、营养管理、健康服务、健康旅游等大健康产业。

4.PPP工作进展顺利。制定并下发碑林区PPP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PPP模式操作指南、PPP模式操作流程、PPP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设计并印制了“碑林区PPP工作宣传手册”,向政府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发放100余册,开展“碑林区PPP工作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辖区商家及驻地单位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PPP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PPP工作的认知度,确保区PPP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年报送进入市级PPP项目基础库项目4个,总投资25亿元。其中,“碑林区重点区域亮化美化工程项目”、“碑林区生活垃圾清运管理项目”均按法定流程,正在进行招标采购准备工作;“碑林区特色街区有机更新项目”已取得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两评一案已编制完成,准备申请专家评审;“碑林动漫游戏小镇一期暨PPP园区提升改造项目”两评一案正在编制中。

5.下力气铸造优质营商环境。一是送政策上门,编制《“稳增长、促投资、惠民生”市区相关政策汇编》,收集125条政策共计50余万字,并印制3000册向全区相关企业和部门发放。二是优化办理流程,开通网上在线审批备案,全年立项143个,办结率100%。三是承办“丝路华章·盛世碑林”表彰推进大会,特邀国家发改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副所长刘泉红同志作主旨演讲。会议表彰了优秀企事业单位39家、优秀企业家10名。

6.协调推进民生工程。一是深入推进民生提升工程,系统解决民生“九难”问题。牵头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2017年民生提升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安排》,明确了治污减霾、缓堵保畅等12类63项年度工作任务、月度工作计划及25个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每2个月对任务进行督办,并统计汇总任务进度,去年 63项具体工作任务全部按进度要求有序推进。二是制定了《碑林区推进“十个一”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细化了83项任务进度(2017年任务73项),坚持每月督办。去年“十个一”民生工程73项具体任务中,除友谊东路绿化示范路因地铁建设无法施工外,其余72项已全部完成年度任务。三是加快电网建设。 城南33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环评公参、兴庆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的选址选线工作有序推进。

7.节能、节水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节能低碳城区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碑林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2017年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并对工作逐级细化、分解落实。二是打好“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煤炭削减攻坚战。走访重点用能企业,督促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重点用能单位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大力推进散煤削减整治工作,辖区1849家餐饮单位,已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全区共取缔、改造小餐饮类、串串、夜市烧烤类散煤用户1138家,削减原煤15554.4吨。居民散煤削减替代方面,完成居民煤改气1050户,煤改电604户,共削减原煤3308吨。三是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各街办、相关部门开展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201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及以“工业低碳发展”为主题的低碳日活动。同时还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400余次。

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成立了碑林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建立了区级河长制作战指挥室,建立了联络员制度。二是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河长的设置及职责,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和巡查制度,并设立河道警长,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治理提供执法保障。同时还建立了河长制工作QQ群和微信群,建立了信息报送和管理制度。三是积极行动,强化巡查。全年区级河长累计巡查50次,街道河长累计巡查1359次,社区河长累计巡查12670次,区河长办接到街道、社区河长上报并督办解决问题220个,所有问题全部及时处理(主要是河面漂浮物及沿岸垃圾的问题)。四是治理污水,项目先行。已上报河长制项目27个。五是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印制发放5万余份《保护护城河倡议书》,制作了河长制工作手册和漫画知识手册,广泛宣传提高了群众爱河护河意识。

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主导的作用,5家企业在碑林区建设充电桩162座。

8.改革工作快速推进

深化供给侧改革、制定投资负面清单、完善在线审批平台运行、最多跑一次、补齐经济短板方案等,各项改革均按要求完成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碑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行政单位,内设4个行政科室,2个事业科室;属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根据三定方案,本部门在编2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25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9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922.9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2.93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170.77万元,增加22.7%,增加原因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5)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度持平。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与上年度持平。

(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支出总计922.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1.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8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1万元。较去年增加43.02万元,较上年增加14.9%,增加原因主要为为人员经费增多。

(2)项目支出591.0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去年增加107.88万元,增加22.3%。

(3)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88万元,项目支出591.05万元,较去年增加170.7万元,增加22.7%。增加原因主要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2.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300.78万元,较去年增加28.28万元,增加10.4%,增加原因主要为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78万元,公用经费31.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43.2万元,增加14.9%,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63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86万元。较去年增加0.86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外省来我区调研人员,2017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 批次 ,公务接待累计20 人。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41万元。较去年增加41万元,主要原因为筹办丝绸之路表彰大会。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 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万元,用于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

比上年增加14.74万元,同比增加90%。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采购情况经费为58.72万元,较去年减少276.8万元,下降原因主要为业务采购量减少。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年度预算绩效能按照任务执行年初预算,下一步将继续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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