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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碑林区安监局决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表及说明

2017年度碑林区安监局决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表及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4.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中介机构的资质执业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5.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综合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综合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依法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8.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9.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加强宣教培训,大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3.突出监管重点,坚决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4.加大查治力度,持续抓好“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5.夯实安全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全区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的年度考核控制指标,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碑林区安监局是碑林区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建制级别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下设四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和安全监督管理三科;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碑林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四、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碑林区安监局行政编制10人,实际在岗人员18人;事业编制4人,实际在岗人员5人;非编制在岗人员7人;全局在岗人员合计30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94.24万元。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24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减少0.49万元,下降0.12%,下降原因合理经费开支,严格经费管理。  

2、支出总计394.24万元。

包括:基本支出289.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4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5万元。较去年增加38.5万元,增加15.37%,下降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奖励金较上一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06万元,项目支出105.18万元,较去年减少0.49万元,下降0.12%。下降原因合理经费开支,严格经费管理。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50万元,公用经费28.5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2.02万元,增加7.6%,增加原因人员增加,物价上涨。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2.07万元,降低31.85%。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实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3万元,减少2.07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31.85%,下降原因车辆维护保养到位,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合理派遣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公务接待实际支出。

4、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会议费实际支出。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89万元,主要包括复转军人初任培训费和全区安全生产业务培训费。较去年减少(增加)0.077万元,下降7.93%,下降原因利用政府网络培训及办公自动化。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6万元,用于用于通讯网络、车辆运行、水、电、暖等物业、劳务费、办公用房维修维护、办公费用等支出。比上年增加7.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物价上涨。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采购共计29.81万元,主要是货物类、服务类采购,主要用于办公设施、政府购买服务。较去年增加3.75万元,主要原因为更换办公桌椅。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各自的项目预算申报和分析评价工作,明细责任划分和任务分配;在日常绩效管理工作中,坚持“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理念,在每年预算编制工作开始前必然召开专题会议,讲解绩效申报各项要求,学习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绩效管理工作的文件, 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一段时期内绩效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解决和反馈,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贯彻传达,保障工作开展规范、高效。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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