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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及说明

一、 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城建计划的收集、整理、上报及任务的督促、落实、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协调工作;承接市建委、市政公用局下达的其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2)负责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区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行业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办法的审批;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管工作。

(7)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实物配租以及租赁补贴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9)负责全区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审批;负责全区缓堵保畅工作的组织、督导和实施,落实年度缓堵保畅工作任务。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市上任务安排,推进地铁五号线、六号线碑林段站点房屋征收工作;打通标新街、四民巷、通义巷断头路;完成廉租房租金补贴366户;完成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审批4000户;发放租金补贴2250户;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16万平方米;全年完成700个公共停车场车位的建设任务;积极引导我市“三无”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管理;完成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十一”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做好建筑工地、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汛工作。

三、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设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

四、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人员情况说明

2017年末编制数为,行政11人,事业34人;年末实有人数为:行政人员23人(其中包括参照公务员人员12人),事业人员22人,文件号为:碑编发【2016】27号和碑政办发【2016】37号

五、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4565.0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43.61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5811.69万元,增加513.44%,增加原因建筑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经费、物业管理办业务经费、水利建设基金经费、老旧小区改造经费、保障房租金补贴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7621.4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基金。较去年增加1862.9万元,增加5.21%,增加原因新增打通断头路项目。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持平。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与上年持平。

(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44565.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61.6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66.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07万元。较去年增加19.18万元,增加4.34%,增加原因人员目标考核奖增加。

(2)项目支出44103.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保障房业务项目4.78万元,背街小巷、老旧小区、东关片区改造项目2268.09万元;建筑管理、物业管理项目117.92万元;东大街改造项目、打通断头路项目37621.4万元;东大街综合整治、缓堵保畅项目3565万元;防汛14.54万元;水利安全监督20万;公租房租金补贴250.14万元,廉租房租金补贴241.52万元。较去年增加7655.41万元,增加21%,增加原因新增打通断头路经费、建筑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经费、物业管理办业务经费、水利建设基金经费、老旧小区改造经费、保障房租金补贴增加。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61万元,项目支出6482万元。较去年增加5811.69万元,增加513.47%。增加原因建筑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经费、物业管理办业务经费、水利建设基金经费、老旧小区改造经费、保障房租金补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教育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6417.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66.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办公费和住房保障中心办公费;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68.09万元,主要用于夜景亮化项目及夜景亮化电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东大街改造项目、停车场补助资金、省委纪要中心门前道路整修;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117.92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工作经费、建筑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经费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65万元,主要用于交委会工作经费、东大街综合改造工作经费等。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较去年增加212.59万元,增加83.76%,增加原因人员目标考核奖增加、业务费增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较去年增加1823.04万元,增加409.63%,增加原因新增夜景亮化项目及夜景亮化电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东大街改造项目、停车场补助资金、省委纪要中心门前道路整修项目;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较去年减75.71万元,下降39.1%,下降原因严格把控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516.6万元,增加7265.7%,增加原因新增东大街改造项目、缓堵保畅项目经费。

(4)农林水支出34.54万元。其中:水利支出34.54万元,包括防汛支出14.54万元,水利安全监督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办公费、二次供水业务经费。较去年减少1.46万元,减少4.1%,减少原因严格把控日常公用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91.66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91.66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安居补贴。较去年增加346.62,增加238.98%,增加原因保障性住房补贴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6.54万元,公用经费65.0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19.18万元,增加4.34%,增加原因人员目标考核奖增加。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3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0.64万元,增长12.10%。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3万元,增加0.57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0.84%,增加原因执法执勤次数增多,建筑管理安全生产、治污减霾工作增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11万元,主要包括“美丽城区”迎接测评接待。较去年增加0.08万元,增加266.67%,累计接待1批次、27人。增加原因接待人数增多。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02万元,主要包括为铁腕治霾会议制作横幅。较去年增加0.02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铁腕治霾会议支出。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1.34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条例培训、七一党日活动培训。较去年增加1.05万元,增加362.07%,增加原因:七一党日活动培训人员费用增加。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21.4万元,支出37621.4万元,主要用于东大街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打通断头路项目资金、2016年第三批夜景亮化项目,较去年增加1862.9万元,增加5.21%,增加原因:新增打通断头路项目资金。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07万元,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减少52.76万元,降低44.78%,主要原因:严格把控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节能减排。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采购总计777.64万元,其中货物类56.52万元,工程类635.49万元,服务类85.63万元。

本年采购下降原因工程类采购项目减少。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在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过程中,我局采取“集中培训,强化指导”。在2018年预算绩效申报的过程中,我局一共报了15个项目,这些项目实施的所属科室、部门都不同,召集全局所有项目实施的科室、部门统一安排培训,利用一天时间,开展专题学习会议。把如何填报,如果合理进行预算绩效管理,教给各部门、科室。

(2)、在填报各项表格、撰写各类报告的时候,我局采取“分别填报,统一管理”的办法。各科室、部门分别根据自己的项目情况分别完成,然后由财务室统一汇总,对中间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指导和调整。

(3)、在每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统筹规划,逐一把控”。结合每个项目的特点,合理安排预算经费的支出,把控支出节奏和侧重点。也要把全局整体一年的预算放在心中,通盘考虑,在有限的经费中,将各个项目划分等级,统筹规划经费支出,最终达到一年预算绩效管理的圆满完成。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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