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及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大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和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培育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工作、发挥作用,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
(三)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四)负责抚恤优待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区救灾工作,组织灾情统计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负责组织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运送及慰问工作。
(七)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负责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行政许可和登记管理;指导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
(八)健全全区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和特困人员、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做好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对工作。
(九)负责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的生活费发放工作。
(十)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研究提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区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和儿童收养工作,倡导婚姻新风尚;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管理全区殡葬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落实城市殡葬管理规定和惠民殡葬相关政策。
(十三)负责全区行政区划,承办上级下达的界线勘察任务,调解处理区域界线纠纷,审核上报行政区域的变更工作;承办地名命名、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并做好地名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侨务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为行政单位,内设4个行政科室,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科室,5个事业科室;属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单位。
四、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是区政府职能部门,行政管理单位。根据三定方案,本部门在编人员 37 人,其中行政编制13 人、事业编制 24 人;截止2017年底,实有人员48 人,其中行政人员 17 人、事业人员 31 人。
五、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7059.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55.66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2511.03万元,增加11%,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根据省市政策要求,解决以往年度的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资金空缺,已发放到当年登记节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80.34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福利彩票基金。较去年增加785.31万元,增加66%,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增加,资金需求量增加。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5)其他收入23.1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补发工资。较去年减少195.85万元,下降89%,下降原因主要是减少财政拨款以外收入及支出。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2705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85.7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03万元。较去年增加71.36万元,增加14%,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加大。
(2)项目支出26473.3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信访事务8.46万元、其他教育支出13万元、拥军优属26.25万元、老龄事务5717.83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1.32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170.31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15.6万元、死亡抚恤2457.28万元、伤残抚恤1106.3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7.36万元、义务兵优待1323.54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0.09万元、其他优抚支出206.4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06.68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895.65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84.49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3.12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60万元、儿童福利2.96万元、老年福利274.28万元、殡葬19.59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50.32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60.49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315.52万元、临时救助110.58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39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46.43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0.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385.5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9.92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136.92万元、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35.79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28.38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万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71.25万元。
较去年增加2880.77万元,增加12%,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根据省市政策要求,解决以往年度的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资金空缺,已发放到当年登记节点;2017年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增加,资金需求量增加。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5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65万元,项目支出24493.01万元,较去年增加2362.67万元,增加10%。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根据省市政策要求,解决以往年度的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资金空缺,已发放到当年登记节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6万元。其中:信访事务8.46万元。较去年增加8.46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根据省市维稳工作要求开展日常性维稳工作,增加了信访维稳事务项目。
(2)教育支出13万元,其中:其他教育支出13万元。较去年增加13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将低保子女教育资助项目从其他城市生活救助调整至其他教育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28.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02.3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0.31万元、拥军优属26.25万元、老龄事务5717.83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1.32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170.31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15.6万元、死亡抚恤2457.28万元、伤残抚恤1106.3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7.36万元、义务兵优待1323.54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0.09万元、其他优抚支出206.4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06.68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895.65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84.49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3.12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60万元、儿童福利2.96万元、老年福利274.28万元、殡葬19.59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50.32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60.49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315.52万元、临时救助110.58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39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46.43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0.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2万元。较上年增加2197.33万元,增加10%,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根据省市政策要求,解决以往年度的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资金空缺,已发放到当年登记节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5.47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385.5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9.92万元。较上年增加143.88万元,增加55%,增加原因为2016年未发生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9.61万元,公用经费73.0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55.8万元,增加11%,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加大。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0.16万元,增长3%。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增加)0%和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万元,增加0.01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0.2%,增加原因主要是深入贯彻扶贫工作,上山下乡工作量加大,公务用车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27万元,主要包括接待省市民政系统调研检查。较去年增加0.15万元,增加125%,累计接待5批次、70人。增加原因主要是虽然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但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次比上年增加。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1.55万元,主要包括赴各省市培训学习。较去年减少3.14万元,下降70%,下降原因主要是减少了外出培训学习。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0.34万元,支出1980.34万元,其中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72.71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807.63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方面。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增加,资金需求量增加。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03万元,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比上年减少11.71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为精简日常开销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金额为810.05万元,其中货物类213.95万元,工程类99.9万元,服务类支出496.2万元。
比上年减少406.74万元,降低33%,主要原因为采购政策调整,范围变化,并严格控制政府购买。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2辆(国有资产上车辆3辆,在公车改革中一辆车已移交车改办,至今未交接车辆下账手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 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对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起到积极作用。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把加强绩效考核与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宗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政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把它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完成2017年民政工作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措施。
2017年我局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局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经费,配合省、市、区领导做好“八一”走访慰问工作;社会事务管理有序进行;依法规范婚姻登记,不断优化内部环境和硬件设施,树立了民政对外窗口良好形象;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登记;老龄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加大老年人优待政策宣传力度;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老年呼叫平台建设,推进老年餐桌信息化管理,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多项项目绩效评估为优 。
我局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需进一步巩固完善,积累经验,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提升执政效能,确保民政工作落到实处。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2: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表3: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表4:2017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表6: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表7: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表8: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9: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表10: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
表11: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表12:2018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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