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碑林区城管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表及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制订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爱国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车辆停放、建筑垃圾、门头牌匾设置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备案)工作。
(五)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市容环境方面有关费用的征收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的管理。
(六)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审批,审查园林绿地建设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
(七)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工作。
(八)负责辖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巡查、监管以及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复审和检查工作,巩固创建工作成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的创建及成果巩固提升工作。
(十)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重点科研项目的编制、建设与管理,协调开展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和攻关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的相关活动。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碑林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从严履行城市管理各项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细化管理标准和执法服务,找准路径方法、奋力追赶超越,全面完成好各项惠民实事,让城市管理工作动起来、跑起来,向实现清洁城市的大目标阔步前进。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2018年,区城管局将着力实施城市治理“八大工程”:
——实施“党建领航”工程:按照“关键在领导、基础在支部、落实靠党员”的要求,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扎实抓好各项党建工作落实,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为为城市管理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实施“机制创新”工程:充分发挥区级层面“大城管”优势,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健全完善街道城市治理工作委员会运行机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研究制定我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办法,将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公厕改造提升、城市治理量化考评、老旧小区管理等工作引入市场,通过推行多类型、多层次的服务外包、政府补贴等形式,有效解决城市治理力量不足、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实施“智慧城管”工程: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为依托,在不断强化平台综合评价、领导移动督办、门前三包、车辆人员统一监管、应急指挥、城管执法网上办案、门头牌匾广告等各子系统基础功能的同时;加强指挥中心平台运行数据分析研判,推进39个重点难点问题和198个反复易回潮问题得到有效管控和处理,进一步提升平台运行水平,充分发挥其城市管理的“中枢神经”作用,真正实现向“大数据”和智慧化的转变。
——实施“市容创优”工程:高标准做好“百条整洁美丽示范街”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深度保洁”作业管理试行工作,完善相关作业标准,积极探索保洁作业市场化运营办法。
——实施“环卫提档”工程:加强公厕、果皮箱、垃圾桶、垃圾压缩站等环卫设施硬件建设,提高管理标准,将公厕、生活垃圾压缩站等环卫建设任务及公厕日常运行经费下放至各街道办事处,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奖惩机制,开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新思路。
——实施“增绿添彩”工程:持续加大城市绿量,实行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公共绿地与单位、小区绿化同步发展,挖掘主干道等可实施立体绿化建设地点,重点对王子广场、七七一所围墙外广场、柿园路亲亲宝贝城广场等零星绿地小广场进行改造提升,利用一些特色花车、花钵、花架、廊架、花箱、灯架、废旧轮胎等,摆在地上、放在桌上、挂在墙上、悬在空中,做到层次搭配、品种搭配、色彩搭配的多样性。
——实施“街面序化”工程:持续巩固城市治理工作成果,做好出店(占道)经营、夜市扰民、机动车违规停放、“摩的”载客、“野广告”泛滥等问题的集中整治力度和督导巡查频次,抓好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整治工作,严格要求建筑工地做到“七个到位”,继续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油烟污染整治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着力打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实施“文明塑造”工程:深入推进标准化执法模式,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用法治塑造城管文明形象;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着力打造一支“低调务实、敢于担当,忠诚履职、团结奉献”的碑林城管铁军;培养一批后备干部,精心制订培训教育方案,加快推动后备干部快速成长;争创一批党员先锋岗,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各岗位争做优质服务的表率),努力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感召身边人,全面塑造文明城管新形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碑林区城市管理局为行政单位,内设10个行政科室,18个事业科室;属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根据三定方案,本部门在编人员40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383人;截止2017年底,实有人员347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322人。
五、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8,512.6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06.95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1,161.58万元,增加16.49%,增加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5.65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较去年增加283.27万元,增加1,265.36%,增加原因是我单位城市容貌综合治理工作和免费公厕开放资金量增加,用以补充该项支出。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持平。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持平。
(7)年初结转和结余350.7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8,512.6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069.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7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0.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2.29万元。较去年增加824.78万元,增加15.73%,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2,443.3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公厕运行经费及提升改造项目等相关经费2069.97万元、古树维护费2.72万元、道路提升改造街景布置260.7万元、购果皮箱及购保洁员服装110万元等项目。较去年减少129.69万元,下降5.04%,下降原因是因为根据相关工作任务变化,项目支出金额相应有所调整。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350.73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0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9.21万元,项目支出2,137.74万元。较去年增加411.84万元,增加5.28%。增加原因是由于城市街景布置、公厕建设等城市管理建设类支出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其中:派驻派出机构2.00万元。较去年减少8.64万元,下降81.2%,下降原因纪检派驻组日常经费开支减少。
(2)城乡社区支出8,202.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104.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万元,城管执法1,088.5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90.58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908.67万元。较去年增加421.78万元,增加5.42%,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环卫设施购置和建设项目增加等。
(3)农林水支出2.72万元,其中:其他林业支出2.72万元。较去年减少1.3万元,下降32.34%,下降原因古树名木养护经费有所调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69.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26.92万元,公用经费2,342.2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824.79万元,增加15.73%,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3.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7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22.68万元,降低26.24%。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0;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75万元,减少22.68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26.24%,下降原因是严守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累计接待0批次、0人,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2.16万元,主要包括执法业务培训、财会人员培训等。较去年减少0.15万元,下降6.38%,下降原因是相关培训类活动有所减少。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65万元,支出305.65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城市容貌综合治理工作和免费公厕开放等。较去年增加283.27万元,增加1,265.36%,增加原因城市治理支出增加,免费公厕建设、开放数量增加。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2.29万元,用于全局日常工作开支等,比上年减少181.79万元,降低7.2%,主要原因是严控各项开支。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采购支出148.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环卫车辆等,比上年减少45.26万元,降低23.31%,原因购置车辆数量较上年有所减少。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17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针对我局各项经费,已全面开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如美丽西安专项经费、公厕免费开放专项经费等均已填报项目目标绩效申报表,并重点针对公厕提升改造专项资金展开绩效考核工作。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