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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表及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农产品和动物卫生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许可。

(四)负责全区动物卫生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相关企业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六)负责贯彻落实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七)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八)负责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农产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九)负责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急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十)负责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不懈,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并全面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及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工作。

(二)规范程序,严格实施依法行政:坚持许可与服务并举,严把市场准入关,同时建章立制促规范,依法办理投诉举报和行政案件。

(三)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切实保障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进民生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量化考评工作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行政单位,内设5个行政科室,11个事业科室;属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根据三定方案,本部门在编人员187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134人;截止2017年底,实有人员178人,其中行政人员61人、事业人员117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499.1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99.15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410.29万元,增加19.64%,增加原因主要由于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如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增加,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7)年初结转和结余0.1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2499.1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30.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7.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31万元。较去年增加53.31万元,增加3.18%,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略有增加。

(2)项目支出769.0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补贴5.88万元,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工作经费155.62万元,食品检验检测经费279.62万元,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项资金0.12万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专项经费4万元,药品监管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业务接待、车辆维护费26万元,H7N9防控工作经费10万元,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标准化建设200万元,食品安全应急管理5万元,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20万元,市级食品药品安全以奖代补专项20万元,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安全32.8万元。较去年增加356.98万元,增加86.64%,增加原因主要是业务经费如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增加,上级经费的下达及年中经费的追加,使得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11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0.12万元,项目支出769.03万元,较去年增加410.29万元,增加19.64%。增加原因主要由于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如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增加,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499.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83.87万元,药品事务支出10万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726.61万元,事业运行546.25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2.42万元。较去年增加410.29万元,增加19.64%,增加原因主要由于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如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增加,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1.81万元,公用经费88.3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53.31万元,增加3.18%,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略有增加。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1万元,公务接待费0.9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76万元,降低2.59%。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71万元,减少1.58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5.39%,下降原因是制定了公车管理制度及司机管理制度,对公车使用进行有效约束。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93万元,主要包括迎接外省食品安全考察组及各类宣传、检查所产生的支出。较去年增加0.82万元,增加745.45%,累计接待6批次、106人。增加原因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7万元,主要包括召开会议场地租赁费。较去年增加0.38万元,增加118.75%。增加原因召开会议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8.83万元,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干部外出参加各类培训及面向企业举办各类培训所产生的费用。较去年增加1.17万元,增加15.27%,增加原因是干部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及为辖区企业培训所产生的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31万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31.01万元,增长54.12%,主要原因由于全年食品药品各项工作的开展致使实际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计524.87万元。其中:货物支出39.34万元,工程支出116万元,服务支出369.52万元。

本年采购较上年增加了294.08万元,增加原因是由于食品检验检测任务量增加,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1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局不断强化预算意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形成以单位领导支持、局办公室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预算实行质量。结合单位业务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分配细化,部门预算经批复后,跟踪预算执行进度,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降低预算支出的波动幅度。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对预算执行差异及时分析成因和影响,并及时向领导和相关科室进行反馈,以采取措施纠正执行偏差,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2: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表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表4: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8: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9: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10:2017年政府采购决算表

表11: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表12:2018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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