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出版、广电、文物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区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全区文化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归口管理全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归口管理全区的文化市场和体育市场。
5.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体育产业发展。
6.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国、省、市综合性运动会。
7.归口指导、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财务、档案、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归口指导文化、艺术、体育行业协会的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文化惠民工程,有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市考指标。
1.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印发了《碑林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碑办字〔2017〕84号),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区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服务项目、内容及建设标准,按照今年的任务,南院门和东关南街街办文化站和20个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已经建设到位,剩余5个社区正在按标准抓紧推进,“两馆一中心”建设正在积极筹备,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设书香西安阅读吧书香西安小书屋的通知》(碑文体发[2017] 49号),已着手在德福巷咖啡馆筹建书香阅读吧。今年新建了金花、永宁苑、红缨、白庙、林雁、太乙城等6个社区智慧图书馆,已完成8条全民健身路径的安装任务。
2.文体惠民扎实推进。今年区财政共拨付文化事业经费238万元,截止9月组织了“隽永如碑绘蓝图,繁锦似林谱华章迎新春文艺演出”“书香之城,悦读瞬间2017古城读书书影大赛”“碑林区文化艺术节暨红五月文艺展演”“碑林诗词大会—唐诗回家”“欢乐百姓,舞动幸福健身广场舞大赛”等56场群众性文艺演出活动,完成惠民演出136场,活跃了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3.非遗保护再上台阶。挂牌成立了“碑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积极开展“非遗”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活动,组织非遗传承人走进交大幼儿园、文艺路小学和西安市实验中专,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今年我区“西安腊汁肉夹馍制作技艺”“马氏点穴疗法”两个项目均获得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认定,“王氏脊柱正骨手法”获得第四批省级非遗项目认定。至此,我区已有8大类30项非遗项目,其中2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个项目入选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名录,还有9个项目分别入选省级、市级名录。
(二)强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1.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出台《碑林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对于规划合理、特色鲜明、产权自主、效益明显、配套完善、管理规范的文化产业群集区域进行认定,加强服务引导,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形成产业规模效应。6月份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碑林区文化产业发展联盟”,搭建碑林区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全面提升碑林区文化软实力、文化竞争力和文化持续发展能力。
2.规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修订完善了《碑林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吸纳社会资金,发挥银行资金的杠杆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我区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3.多渠道开展文化体育产业招商引资。对全区2569家文化企业进行了摸底普查,搜集整理文化体育产业投资方向、目标企业、政策资金支持,建立项目资源库和客商资源库,积极与市文化招商分局对接,开展项目策划及包装。 召开“碑林区文化体育招商分局——招商推介会”,与横店影视股份公司、陕西映画魔方国际影城和西安未来影业三家文产企业进行了正式的项目签约,完成的招商引资项目总额4800万元。
(三)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共文化安全
1.扎实开展扫黄打非。按照全市部署,开展“清源、护苗”专项行动,严密封堵查缴违禁与非法出版物,坚决清除网络媒体有害内容和淫秽色情文化垃圾,净化文化环境。健全完善“扫黄打非”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了“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形成治理社会文化环境的强大合力。净化文化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1%以上。
2.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推进文化市场网格化管理,结合2+1+X的检查模式,加强执法标准规范和制度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共查缴非法出版物800余册,非法教材教辅300余册。4月参加了全省“扫黄打非”统一集中销毁活动、“知识版权周”活动及2017护苗绿书签宣传活动。
3.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立《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做好行政审批事权调整承接工作,适应审批事项后置的新常态,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切实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和“最多跑一次、零上门”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
(四)全力备战参赛,提升我区竞技体育水平
1.十六运竞赛成绩精神文明双丰收。西安市第十六届运动会从5月11日开始,历时三个月,我区700余名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参加了青少年组所设的19个大项的全部比赛。我区代表团众志成城,顽强拼搏,追赶超越,奋勇争先,以253枚金牌、17375.25分的优异成绩独占鳌头,一举斩获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双第一”,并打破35项市级纪录,并被大会组委会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突出贡献奖、精神风貌奖。
2.积极参战省、市级各类运动会。成功举办2017全国中学生举重锦标赛,参加省中学生击剑锦标赛、全国校园足球联赛、全国射箭分站赛、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田径比赛、全国“向阳杯”少儿乒乓球比赛等赛事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碑林区文化体育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西安市碑林区文化体育局有行政编制8人,实有11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28人,其中:参公编制6人,实有8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898.6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8.62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减少276.28万元,下降23.5%,下降原因为市级专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基金。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持平。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与上年持平。
(7)年初结转和结余8.8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898.6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0.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1万元。较去年增加45.54万元,增加11.8%,增加原因为改革性奖金及目标奖增加。
(2)项目支出467.7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招商引资项目3.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30.00万元;群众文化48.06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8.00万元;文化市场管理25.00万元;其他文化支出127.29万元;文物保护2.00万元;博物馆132.00万元;体育竞赛70.00万元;
体育训练2.30万元;群众体育14.99万元;其他体育支出4.64万元。较去年减少276.28万元,下降23.5%,下降原因为市级专款减少。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8.87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84万元,项目支出467.78万元,较去年减少276.28万元,下降23.5%。下降原因为市级专款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8.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1万元,招商引资项目3.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30.00万元,群众文化48.06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8.00万元,文化市场管理25.00万元,其他文化支出127.29万元,文物保护2.00万元,博物馆132.00万元,体育竞赛70.00万元,体育训练2.30万元,群众体育14.99万元,其他体育支出4.64万元。较去年减少312.82万元,下降40.7%,下降原因为市级专款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33万元,公用经费40.5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93.24万元,增加27.6%,增加原因为改革性奖金及目标奖增加。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3.66万元,降低(增长)100%。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6万元,增加3.66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00%,增加原因为2017年机关事务局将一辆公务用车调拨我局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09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人大视察我区群众文化活动。较去年增加0.09万元,增加100%,累计接待1批次、20人。增加原因为接待人大视察我区群众文化活动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1.0万元,主要包括召开非遗座谈交流会。较去年增加1.0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召开非遗座谈交流会。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71万元,主要包括参加市级培训及新增公务员入职培训。较去年增加0.56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为参加市级培训及新增公务员入职培训。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1万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等。比上年减少5.39万元,降低11.7%,主要原因为经费缩减。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采购22.30万元,其中:货物类14.30元,服务类8.0万元,较上年减少23.5万元,减少原因为市级专款减少,采购量降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使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把财政绩效评价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科学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部门、单位)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三是强化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对下一年度预算的指导性作用,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影响作用,,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