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2010年1月,由原碑林区人事局、原碑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而成,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2、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职数管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登记工作。
3、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服务工作,拟订并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5、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就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工作;指导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6、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7、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8、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9、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发展规划、方案及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辞聘解聘等配套政策法规;综合管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录(聘)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惩戒工作(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直接给以处分的除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和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考核和聘用制度;负责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10、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政府奖励、表彰的综合管理;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事宜;负责报送上级机关表彰、奖励单位和人员的审核;承办法定人事任免事项。
12、贯彻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3、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负责人才交流、人才引进、人才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区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在就业创业方面,一是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双创”环境,举办碑林区首届“创业明星”评选和首届“电商创业竞赛”活动并取得圆满成功,大秦腾讯网、西部网、华商头条、西安新闻以及《西安晚报》《西安日报》等十余家媒体进行了报道。二是以“干群心连心、点亮就业心愿”为主题,开展认领就业困难群众“就业心愿”活动,共征集262个“就业心愿”,帮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低保对象、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众共210人实现就业。在社会保障方面,一是在全市社保领域率先突破,推出“瑞社保APP”移动客户端,举办全市“瑞社保APP”发布会,实现了办事群众从“只跑一次”到“不再跑腿”的变革,以信息化推动行政效能革命落地生根。二是引进第三方对定点医药机构有效监管,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全区198家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费用审核和日常监督检查。在人事人才方面,一是出台碑林区《关于鼓励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中国西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碑林园区)的办法》,通过房租物业补贴、入驻奖励补贴、引进人才补贴、纳税奖励等举措,对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予以大力支持。2017年产业园产值达到7亿元。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瑞士德科集团到我园进行了考察访问。二是认真落实“五年留百万”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目标,先后在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活动”,使更多大学生关注碑林、了解碑林、爱上碑林,并最终留在碑林、建设碑林、扎根碑林。三是全力保障招商引资、铁腕治霾等全区重点工作人员配备,为8个街办、13个专业招商分局、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环保碑林分局、12345碑林二级平台、文化产业管理工作等急难险重岗位招聘工作人员196名。四是联合教育部门,积极探索“名师工作室”的人才培养模式,建成区级中小学“名师工作室”26个,市级“名师工作室”8个,省级“名师工作室”5个,通过工作室的模式充分发挥名师传、帮、带的作用,为培养青年优秀教育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劳动关系方面,一是设立“一厅式”联合办公工作机构,率先在全市完成劳动监察标准化建设,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构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市局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人到我区进行了观摩学习。二是加快仲裁案件审理力度,开展“百日攻坚化解积案”专项行动,设置劳动仲裁专案庭,努力实现案件“零超期”,平均结案时间为39天,同期减少93天。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行政单位,内设8个行政科室;11个事业科室;属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根据三定方案,本部门在编人员10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71人;截止2017年底,实有人员104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79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6423.8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423.84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减少18347.5万元,下降40.98%,下降原因为调整科目“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2082699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到财政进行核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0基金。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
(5)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
(7)年初结转和结余77.2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26360.3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531.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94.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98万元。较去年减少18434.17万元,下降49.87%,下降(增加)原因为调整科目“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2082699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到财政进行核算。
(2)项目支出7828.4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788.49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5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目74.65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目4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目92.2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1972.87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3840.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971.72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目40.97万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目33.61万元、招商引资项目4万元。较去年减少199.31万元,下降2.48%,下降原因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较去年减少。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140.69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6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1.93万元,项目支出7828.44万元,较去年减少18633.47万元,下降41.41%。下降原因为调整科目“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2082699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到财政进行核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其中:招商引资4万元。较去年减少51.94万元,下降92.85%,下降原因为调整科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06.73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44.45万元、民政管理事务92.2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484.56万元、就业补助581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72万元。较去年减少19104.38万元,下降50.93%,下降原因为调整科目“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2082699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到财政进行核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75.0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461.6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62.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151.29万元。较去年增加481.35万元,增加6.51%,增加原因为工资基数调增,征收医疗生育基金增加。
(4)农林水支出74.58万元,其中: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40.97万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3.61万元。较去年增加51.49万元,增加223%,增加原因为工资调整,人员增加,同时2017年增加科目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3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68.96万元,公用经费62.9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减少18434.17万元,下降49.87%,下降原因为调整科目“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2082699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到财政进行核算。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2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1.89万元,增长132.63%。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增加)0%和0%,下降(增加)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2万元,增加1.87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37.76%,增加原因为车改后汽车开始启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09万元。较去年增加0.02万元,增加33.71%,累计接待1批次、11人。增加原因为我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接待一次。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9.98万元。较去年减少7.39万元,下降42.55%,下降原因为压缩培训经费。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下降(增加)原因无。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7万元,用于办公费、业务费等。比上年减少30.73万元,降低32.79%,主要原因为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采购经费383.89万元,较去年增加287.3万元,增加原因为政府采购政策变更,范围扩大,费用增加。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年度预算绩效能按照任务执行年初预算,我局在落实《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内容的基础上,积极行动,主动出击,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对本单位所有涉及经济运行流程的业务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调整和优化,更对和绩效相关的已有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再造,以“分类落实,精细管理”的工作准则,将绩效管理工作分为预算、支出、专项三类予以落实。一是从预算编制开始,凡按规定应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的专项项目,如果没有进行事前绩效审核的,预算内不予安排资金,凡经事前绩效审核的项目,都要求进行事后绩效检查。二是将支出进度考评纳入局目标考评任务,明确责任人,明确指标进度,一季度20%,二季度50%,三季度80%-90%,四季度98%-100%,月自查,季通报,年追效的监督体系稳步推进。三是以“庖丁解牛”法详解专项绩效项目。把专项资金支出内容和方向,化整为零,详分为政府采购、印刷制作,租赁服务,资产购置等等二级项目,资金流向一目了然,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保证具体责任人心中有底,有据可依,有的放矢。
下一步我们会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盯紧工作中还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践行“效能革命”为契机,扎扎实实抓好绩效管理工作。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2、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表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表4、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8、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9、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10、2017年政府采购决算表
表11、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表12、2018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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