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西安市碑林区科技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表及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碑林区科学技术局(挂西安市碑林区科学技术协会、西安市碑林区地震局、西安市碑林区知识产权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
负责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大科技问题;拟订、实施全区科技工作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拟定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统筹全区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
负责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征集、论证、立项和管理;负责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内公共技术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区内科学普及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报以及监测设备的维护工作;协助区财政局编制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科技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碑林区科技局认真落实中省市科技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利用科技优势、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统筹各类科技资源,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集成创新,建立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扶持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公众科学素质,促进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有力推动了现代化美丽城区的建设进程。现将全年科技工作总结如下:
1.“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120亿;发明专利申请量2800件”任务圆满完成。2017年完成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120亿元,发明专利申请量13316件,专利授权量4658件。
2.“5552创业空间计划载体个数38个,面积50万平方米”任务完成情况。截至17年底,已建成众创载体47个,载体投入使用面积57.675万平米。累计众创载体个数完成比例为123%,累计载体面积完成比例为115%。该项指标任务已超额完成。
3、充分发挥科技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
加大科技资金投入。2017年科技三项费增加到2000万元,重点支持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科技金融专项、高校应用技术研发、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软科学研究、部门科技活动、科技专项工作等七大类31个项目;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发布《碑林区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制定《碑林区2017年科学研究与发展资金(科技三项费)项目安排表》。2017年重点培育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企业9家,支持资金130万元;其中2家获的市级配套资金,共计100万元;积极申报省市科技项目。组织企业申报市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0项。陕西华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石毅和陕西浩瀚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李明被评为“西安市2017年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积极组织辖区科技企业参加各类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第21届西洽会、2017中国西安国际科学技术产业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创新设计节、2017中国-拉美贸易展览、首届西商大会、全国双创周等交流活动。帮助企业把握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动态。
4、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加快创新载体建设。汇总统计我区目前已有众创空间数量及详细信息,制定2017年我区众创空间聚集区和特色街区工作计划、《关于建设一批创客空间的工作计划》、《碑林创业咖啡群建设初步构想》,积极统计报送我区2017年“创业西安活动”。全年建成众创载体47个,载体投入使用面积57.675万平米。累计众创载体个数完成比例为123%,累计载体面积完成比例为115%。
(2)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制定《西安市碑林区科学研究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碑林区科学研究与发展资金支持企业发展股权投入管理办法》、《碑林区科技金融结合信贷业务资金管理办法》,在“科技三项费”中设立“风险补偿金”,用于激发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及省、市政资源投向我区科技企业,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其又好又快发展。目前,初步拟定了《科技金融合作协议》,与建设银行、西安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召开对接会,并签订《科技金融合作协议》。
(3)积极探索物联网建设。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东西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陕西广电物联网示范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在碑林区试点建设物联网示范区,共同打造这一物联网运营和服务平台,推动物联网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落地和加强技术成果的转化力度,为政府提供服务、给行业提供支撑、让群众体验便利。
(4)不断完善各项创业创新政策。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科学研究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碑林区科学研究与发展资金支持企业发展股权投入管理办法》、《碑林区科技金融结合信贷业务资金管理办法》、《西安市碑林区双创“龙腾计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人才创业、加速成果转化、加快政策落地、促进服务优化、完善创投体系、壮大企业群体。
5、稳步推进雁塔路转型发展。围绕“依托互联网+,聚焦3C特色产业、奠基础、树标杆、发挥示范效应积极推动街区商户电商化转型、挖掘街区优势培育创新产业链、推动大学生创业就业、完善服务配套塑造电商生态”的提升目标,积极与万营、盛园、粮香农业,紫荆花等有经验、成熟的孵化运营企业进行协商、接洽、合作,制定完善了雁塔路街区电商改造方案。建档商户108家,挖掘潜在商户近百家,重点培育街区线上商户43家,开展培训6次,培训人数600余人次,电商沙龙活动14期,电商资源座谈会1期,覆盖街区商户42家。
6、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制定并下发了《碑林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6-2020年)》,成立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机构和责任单位。成功举办了第25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全国科普日”宣传、“学术金秋”、“2017年科技活动周”、“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社区科普大学”、“科普知识进社区”等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科技之春”活动月期间开展科普报告、讲座32次,职业技能培训2期,发放各类科普宣传资料近3万份,受教育群众2万余人次。成功组织碑林区第32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面向全区54所中小学校共征集作品1063项,近2万名中小学生参赛,最终获得市级创新大赛奖项218项,区科协也荣获陕西省及西安市优秀基层赛事组织单位称号。新成立书院门、经九路、雁北3所社区科普大学,社区科普大学总数达12所,授课156节,培训学员近5000人次。通过形式多样,内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科普宣传活动、讲座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居民科学素质。
7、持续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制定完善了《碑林区全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工作方案(2017-2019年)》、《西安市碑林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西安市碑林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不断提升专利的申请数量和质量。2017年完成发明专利申请量13316件,专利授权量4658件。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科普宣传日、科技活动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陕西高校法治文化节等活动,深入辖区社区、学校、企业,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组织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普通民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增强了市民的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开展各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培育工作,建成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达到5所。持续推动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浩瀚新宇、九环新材料等两家企业获得省局贯标项目资格。经过不懈努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进步明显,经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验收,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测评认定,授予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称号。
8、扎实推进防震减灾工作。加强“三网一员”工作队伍建设,工作人员达119人。围绕“5·12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纪念“7·28”唐山大地震系列宣传、科普大篷车进校园、防震减灾知识讲座等活动,印制了《防震减灾宣传手册》、《地震应急救援手册》等宣传资料分发给社区居民。发放宣传册9600册。组织全区135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270余次,有效提升公众防范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社区和学校建设,拨付创建专项经费4万余元,创建2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1所示范社区。截至目前,共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3所、省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1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7所、市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6所。积极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了《碑林区地震应急预案》,组织辖区部门、街道、社区、驻地单位制定应急预案316份,进一步规范了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有500余人的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应急志愿者参加省、市地震应急培训。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过区政府、张家村街办与所在学校、社区沟通协商,2017年分别在西安体育学院和张家村街道交通社区新建Ⅱ、Ⅲ类应急避难场所各一处。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不断提高我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推动我区防震减灾工作上新台阶。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碑林区科学技术局为行政单位,内设4个行政科室,2个事业科室,属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单位。
四、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根据三定方案,本部门在编人员1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6人;截止2017年底,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7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327.4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7.45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比去年增加114.03万元,增加5.15%,增加原因是根据陕西省科技进步条例和西安市科技进步条例,用于科技支出的经费需每年递增。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5)其他收入0元,与去年持平。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与去年持平。
(7)年初结转和结余916.85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2,327.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9.6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9万元。较去年增加了27.04万元,增加11.15%,增加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2057.7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包括科技三项费2000万元,防震减灾经费20.5万元,科普活动经费25.6万元,招商工作经费2.8万元,业务工作经费8.88万元。较去年增加86.99万元,增加4.41%,增加原因主要为根据陕西省科技进步条例和西安市科技进步条例,用于科技支出的经费需每年递增。
(3)经营支出0万元,较去年持平。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较去年持平。
(5)结余分配0万元,较去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916.85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66万元,项目支出2057.79万元。较去年增加114.03万元,增加5.15%,增加原因是根据陕西省科技进步条例和西安市科技进步条例,用于科技支出的经费需每年递增。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万元,其中:招商引资经费2.81万元。较去年增加2.81万元,增加原因为去年无此项目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304.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5.46万元,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64.2万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000万元,科普活动6.6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9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8.88万元。较去年增加113.22万元,增加5.17%,增加原因主要为根据陕西省科技进步条例和西安市科技进步条例,用于科技支出的经费需每年递增。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5万元,其中地震预测预报20.5万元。较去年减少2万元,下降8.9%,减少原因为市专款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87万元,公用经费22.7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27.04万元,增加11.15%,增加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0.43万元,主要用于陕广电物联网示范区建设接待外宾和招商接待。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与去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48万元,主要包括陕广电物联网示范区建设接待外宾和招商接待。较去年增加0.43万元,累计接待4批次、125人次。增加原因为2017年举办了一次大型签约仪式,邀请的嘉宾、客商、外宾众多。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54万元。主要包括科技项目评审会等。较去年增加0.06万元,增加12.5%。增加原因为参与评审的企业数量增多,延长评审会时间。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开支等,因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发生变化与上年度无法对比。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支出政府采购经费5.97万元,均为货物类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电子大屏和印刷费用。较去年减少14.91万元,下降71.41%,因2016年为相关部门购置办公电脑,为社区配备科普电子屏,及地震站转移办公地址购置办公设备,17年无此项支出。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局重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的使用制度,合理支配财政资金。并按时按期拨付给企业和部门的资金。无超范围不合理使用资金的情况。具体做法如下:
(1)我局着力以提高财政绩效为主线支持碑林区科技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及科技创新环境建设。
(2)加快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集成创新,大力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产业集群,推动碑林创新产业发展,扶持打造一批小巨人企业,强化科技计划的引导示范作用,实现中心城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目标,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3)集中资源、重点突出、合理安排、讲求实效。重点支持碑林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的文化创意、设计研发产业发展,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城管局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及区档案馆扩建等;重点培育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区县科技小巨人企业;
(4)科学研究与发展资金管理坚持科学评估(评审)、突出重点、公平竞争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预决算制度和合同管理。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