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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碑林区物价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表及说明

2017年度碑林区物价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表及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进行价格综合管理;指导、监督同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价格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负责监督管理实施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

4、组织实施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开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

5、监测、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变动趋势。

6、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协调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对区域内的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对价格管理权限范围内项目进行成本调查、监审、核算及分析工作。

8、组织开展价格鉴证、评估、认证、咨询等工作,对价格机构和价格鉴证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价格监测,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

(1)强化价格监测预警。认真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大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力度。

(2)坚持价随民生为导向,保障低水平群众生活。

(3)适时强化价格宣传力度,积极落实信息发布工作。

2、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逐步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1)认真落实重大价格政策。

(2)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3)推进服务价格改革。

(4)认真清费治乱,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

3、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2)加强民生价格监管。

(3)加强价格举报工作。

(4)积极配合省市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

4、提升价格服务能力,拓展价格工作新空间

(1)提升成本监审和调查水平。

(2)强化价格认定服务。

5、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价格工作水平

(1)加快价格法治建设。

(2)搞好调查研究。

(3)加强对接联系和协作配合。

(4)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努力打造物价新“铁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主要是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员34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36.97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6.97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65.04万元,增加17%,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奖励金较上一年度增加。

2、支出总计436.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0.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4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60万元。较去年增加58.28万元,增加16%,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奖励金较上一年度增加。

(2)项目支出6.9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去年增加6.76万元。增加原因专项业务增加,聘请专家鉴定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06万元,项目支出6.91万元。较去年增加65.04万元,增加17%,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奖励金较上一年度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97万元。其中: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436.9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428.18万元、物价管理6.91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8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0.46万元,公用经费59.6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58.13万元,增加16%。增加原因人员增加,物价上涨。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实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公车全部上缴。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无接待费。

4、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会议费实际支出。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2.11万元,主要包括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较去年增加1.15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19%,增长的原因是培训业务量增多。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0万元,用于用于通讯网络、车辆运行、水、电、暖等物业、劳务费、办公用房维修维护、办公费用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3.3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物价上涨。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政府采购支出2.23万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支出。较去年减少了1.01万元,减少了30%,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政府采购数量。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各自的项目预算申报和分析评价工作,明细责任划分和任务分配;在日常绩效管理工作中,坚持“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理念,在每年预算编制工作开始前必然召开专题会议,讲解绩效申报各项要求,学习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绩效管理工作的文件, 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一段时期内绩效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解决和反馈,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贯彻传达,保障工作开展规范、高效。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相关附件: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件(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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