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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及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商务区进行建设、管理和服务。

2、负责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商务区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要职能。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交通、市政、环境景观等专项规划。

3、负责商务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项目策划和招商引资工作。

4、负责对商务区内开发建设项目审核、报批。

5、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建设用地的征收工作。

6、负责研究制定商务区内有关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

7、负责商务区的整体形象推广、宣传推介等工作。

8、负责协助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商务区进行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优化投资环境。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启动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取得阶段成效。成立我区项目领导小组和房屋征收指挥部,与曲江新区管委会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确保了房屋征收工作的有效推进。

2、西侧棚改征市红会医院收进入尾声,其他项目有序推进。陕西文化中心(华联西安SKP)项目一、二期主体已封顶,交付北京华联,正在进行幕墙安装、屋顶施工及室内水电气安装,计划2018年“五一”前夕开业。市红会医院西侧棚改项目(DK-1)263户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其中房屋产权调换99户)。完成一、二号楼和已征收营业用房整体拆除,三、四号楼大部分拆除。协助长安路街道处理解决西安电子大楼扩建项目征收遗留问题。文艺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开展二期调查摸底、立项资料准备及涉及产权单位意见征求工作,已取得12家单位回函。对围墙巷、振兴路片区开展了调查摸底。南门望城(二期)规划建设中高档玻璃幕墙写字楼,土地变性协议已签订,即将取得商用土地证,正在进行相关报建和开工前期准备工作,与戴德梁行、利比投资咨询合作谋划招商、运营工作。长安大街3号一期住宅、二期A座写字楼及B、C座公寓销售较为顺利,商业部分引进人人乐社区超市;宝生广场地基开挖完成,正在办理规划许可。

3、聚焦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助推楼宇经济提质升级

按照全区“13335”工作思路,“五个一”工作制度切实抓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走访联系华联SKP百货、国网陕西电力物资公司、皖义房地产等重点企业,引进内资1.6225亿元,协助上报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5亿元,利用外资任务提前全面完成。

4、成功举办第二届碑林美食购物节,“长安龙脉·魅力南门”品牌价值进一步凸显。

5、因地制宜,彰显特色,聚力壮大街区经济

大话南门文创餐饮综合体总面积8.8万平米,写字楼面积6万平米,自持商业部分“舌尖上的南门”面积2.8万平方米,8月5日成功举办“潮动舌尖 一反尝态”舌尖上的南门项目启动仪式,引入台湾士林夜市、新东方美味学院、ZOO咖啡等签约进驻。九部坊·南郭路音乐街列入我区“十个一民生工程”,已完成一期改造,返租房屋近4000平米,实施外立面改造2600平米。组织开展街区雕塑设计方案征集、评审工作,确定最终方案,采用3D打印技术制作12处雕塑,设计景观照明系统,12月底完成安装,高品质打造雕塑示范街区。引导陕西体育场运动商城在现有产业基础上通过腾笼换鸟、有机更新的方式,引入体育培训教育、运动健身、器材分销等相关产业,进一步提高产业聚集度,提升品质。长安大街3号商业内街开发运营企业已将商铺分销各商户,协同区特色街区建管办拟将其按照特色商业步行街招商、打造,协助联系了星巴克咖啡进行选址考察。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设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单位有事业编制15人,实有编制人员3人,为当年考入的大学生,单位共有人员25人,其他人员主要为借调人员及聘用人员组成。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86.9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6.96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161.96万元,增加129%,增加原因碑林街区雕塑设计及制作经费、招商引资经费、人员工资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0基金。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其他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286.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较去年增加7.46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新增3名大学生。

(2)项目支出279.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宣传、策划包装及雕塑设计、制作,招商引资经费。较去年增加254.5万元,增加1018%,增加原因南郭路雕塑设计、制作,招商引资经费等。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经营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万元,项目支出279.5万元,较去年增加258.96万元,增加924%。增加原因南郭路雕塑设计、制作,招商引资经费,新增3名大学生。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5万元。其中:项目经费较去年增加254.5万元,增加1018%,增加原因南郭路雕塑设计、制作,招商引资经费。

(2)教育支出0万元,其中:无教育支出。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无教育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6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减少(增加)7.46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新增3名大学生。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降低(增长)原因无“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主要无因公出国。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增加)0%和0%,下降(增加)原因无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减少(增加)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下降(增加)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累计接待0批次、0人。下降(增加)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2.1万元,主要包括街区雕塑评审会会议。较去年增加2.1万元,增加0%,增加原因街区雕塑评审会会议。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47万元,主要包括网络干部培训、人事业务培训、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较去年增加0.18万元,增加62%,增加原因参加网络干部培训、人事业务培训、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下降(增加)原因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无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采购我单位政府采购225.52万元,主要为南郭路雕塑设立采购及其他劳务及为满足正常办公用品采购比上年度增加21.13万元,增加原因2017年南郭路雕塑设立。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委在年初预算对所有项目进行了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我委按照区政府拟定工作目标《碑林区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五张报表”指标》(碑办字[2017]04号)符合服务体系、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经调研确定的重大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各预算指标较为明确,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到位。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017年度CBD部门决算公开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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