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和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决议、指示和命令。指导全区公安工作,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促进政治稳定、经济发展。
(2)负责本局公安队伍建设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对公安民警的执法进行督查。
(3)组织侦破全区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及各类刑事案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活动、重要会议及大型群众娱乐活动的安全警卫和防范工作。
(5)依法对全区社会治安,内部保卫、消防和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实施管理。做好社区警务、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
(6)负责全区各类案件的审理和起诉以及案犯、犯罪嫌疑人的羁押。
(7)收集、掌握、分析和预算辖区内的敌社情,及时报告上级机关。
(8)负责本辖区内的巡逻守候工作;处理巡逻中发现的治安案件;处置辖区内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分局内设17个科(中心、大队),分别为:秘书科、政工科、指挥中心、监察科(与纪委和署办公)、督察大队、警务保障科、法制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文保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监所管理大队、旅游大队;15个派出所,分别为:和平路派出所、东关南街派出所、长乐坊派出所、兴庆路派出所、太乙路派出所、文艺路派出所、建设路派出所、南大街派出所、南院门派出所、红缨路派出所、太白路派出所、柏树林派出所、长安路派出所、金花路派出所、兴庆宫公园派出所。
二、2018年年度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按照市局党委和碑林区委、区政府部署,分局紧紧围绕“追赶超越,提升效能,助力经济发展,确保平安稳定”目标,全年工作统筹有序开展,主要体现在:反恐维稳和大型活动安保万无一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各类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平安鼎”创建和户籍新政进展良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放管服”工作广受好评,党建、理论学习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相互促进,辖区治安和营商环境得到净化提升。
1、以党建和政治建设工作为抓手,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新思想,统领公安工作促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分局党委班子、各支部班子,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持续开展了诵读党的十九大报告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八个一”专项活动。期间,分局党委成员带头,多次深入社区和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最大限度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
加强“党建”工作,基层党建组织进一步完善。分局党委要求各支部将党建工作挂图落实,对标作战,逐一完成,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的目标方向。期间,每月双周定期召开一次党委专题会,安排各党支部汇报本单位党建及队伍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注重典型引领。目前,全局33个支部已全面完成党建和队伍形式分析汇报。
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全警思想意识进一步提升。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分局严格落实“党委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项规章制度。今年以来,分局党委先后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含扩大学习)18次,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50余次。
2、以敏感节点安保为重点,用安保工作无小事思维,确保全区平安稳定
严格落实等级戒备,全员在岗在位连续奋战。针对全国两会、“双节”等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形势,分局全年共启动三级常态化巡逻防控等级274天,二级加强型巡逻防控等级115天。先后出动警力15260人次,累计完成各级警卫任务52次,圆满完成了“春意中国.醉西安”等系列旅游年推介活动等大型活动180余场次。
防范责任下延一级,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水平。针对反恐处置的薄弱环节,分局下延一级,要求各派出所结合敏感节点形势特点,细化处置预案,督促驻地单位制定内部预案,共同反恐防恐。在全国省市两会、“六四”29周年、“八一”建军节及“国庆”等重大敏感时期,分局对辖区各类民运分子、“涉军”群体重点人落实稳控措施。
坚持综合施策,稳妥审慎做好涉军等群体维稳工作。分局充分吃透上级精神,召开多次会议,对摸排走访、责任措施、处置原则作了安排部署,并全面完成了部门交接,建立了涉军维稳工作机制。综合采取稳控到、服务管理、走访慰问、扶助帮困等措施。全年全局妥善处置各类涉军群体上访事件15起,出动警力3220余人次。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置不当引发大的群体性事件。
积极开展管控整治,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结合反恐源头预防、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分局紧抓“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案件”四个关键,分线开展专项攻坚清查行动。进一步加强了钟楼地下通道、南门广场、立丰国际、万达广场等重点区域的警力值守与安全防范,做到了涉及公安机关的安全事故和治安事故“零发生”。
3、以“平安鼎”创建为契机,用公安工作成效,全面推进平安碑林建设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载体,严打各类刑事违法犯罪。通过制定工作方案、签订责任书、抽调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对线索核查、案件侦破、审查深挖的程序和要求,以及确立全局配合、专人审查、上提一级办理等工作机制,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共破获各类涉恶案件64起,打掉涉黑涉恶团伙27个,刑拘206人,逮捕59人,判决39人。8条省厅转办、10条市局转办线索已全部查结,法院依法判决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一起。
另外,分局结合“平安建设”、“破小案攻坚战”等专项活动,坚持以打促防,确保平安稳定。累计破获刑事案件3437起,刑拘1750人,逮捕576人,现发命案发3破3,破获命案积案1起,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6个。
以破小案为突破,严打多发性侵财犯罪。分局围绕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街面四类案件、盗窃手机、盗窃电动自行车、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坚持“双快机制”,注重追逃追赃与侦查破案并重,全年共破获扒窃等街面四类案件745起,刑事拘留235人。
紧盯群众安全感,全面提升巡逻防范水平。通过综合整治和打防结合,全年全区共立刑事案件7398起,较去年同期下降2.9%;其中,街面三类案件(双抢、盗窃机动车、盗窃车内财物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3.67%,“双抢”案件下降了43.75%。整体实现了街面案件的“三个减少”。
强化基础防范,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平安社区创建工作。区综治办牵头,分局加强沟通协调,采取PPP运行模式,在全区6个派出所辖区的居民小区安装56套电子门禁系统,全年盗窃民宅案件发案率下降42%。为共同推进我区“雪亮工程”进度,分局多次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截止10月20日,共签署428份合同,完成基础开挖274个,基础浇筑64个。目前,辖区11家二级以上医院均建立了医院警务室,整改安全隐患34处,协助排查医患纠纷13起,协助化解医患纠纷13起。
4、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用优化城市治理新举措,护航碑林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分级包抓,深入开展投资环境整治工作。对全区73个重点建设项目全部落实了局领导、所在地派出所领导包抓责任,72个一般建设项目全部明确了责任民警。并确保社区民警每周至少上门回访一次,分管包抓领导每月至少上门回访一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获破坏投资环境案件8起,打掉地下出警队、沙霸团伙8个,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
主动工作,积极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商圈创建。加强推进企业、商圈周边监控、平安门禁等技防建设和治安宣传,开展了派出所之间的交叉联防,有效提升防范水平。加大涉众型经济案件的宣传工作,强化群众的自防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经济案件的发案。全年共受理涉众型经济案件191起,刑拘116人,逮捕185人,起诉120人,共计追回经济损失1767余万元。
加强安保力量,保障城市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分局出动千余名警力和500名保安员,现场维持秩序,对碑林区8处违建进行了依法拆除;每周六安排3名名警力,联合碑林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黑车、违规客运车辆;与环保、食药监、工商、烟草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协作,破获食药案件45起,刑事拘留66人;破获环侦案件7起,刑拘8人。
围绕“四个关键”,对治安复杂地区进行集中整治。针对省市挂牌的“中贸广场、省医院周边、兴庆公园北门早市”三个区域,分局通过广泛开展防盗防骗宣传,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等。通过整治,中贸广场、省医院、兴庆公园北门早市的治安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中贸广场盗窃手机、盗窃电动车发案,较去年同期同比分别下降65.7%、72.5%;省医院周边华豪丽晶小区违规经营小旅馆已全部取缔;兴庆公园早市绺窃案发案较去年同期下降85.6%。
5、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用创新举措和提升服务效能,开启为民服务新篇章
落实户籍新政,发挥公安机关“人口人才争夺战”排头兵作用。一方面,强化了户籍窗口和警务大厅的建设。在分局15个户籍窗口,落实导办员、值班长制度,开通网上户籍室;另一方面,成立了15个人才引进小分队,宣传户籍新政进校园60余所,发放各种户籍新政传单10万余张,制作各种大型宣传展板30余张。共完成户籍人口落户4652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5%,多次受到了市局肯定和表扬,并获得了2018年上半年“人才人口攻坚战”优胜单位。
提升服务效能,开启为民服务新篇章。按照“三个革命”和“最多跑一次”要求,分局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放管服”改革步伐,简化办事程序,深入推进政务警务公开。共转办省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咨询回复75件,市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19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有效放大了公安服务效能。全年共办理居民身份证63451张、居住证49653张、出入境证件99953张。
创新工作方法,有效提升公安工作水平。有效利用街头人脸识别监控系统,累计抓获网上逃犯240人。利用无人机中队,对钟楼、南门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区域开展空中巡逻。视频侦查实验室通过研判比对抓获嫌疑人199人,人像破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100%。利用“两微一端”,服务“两率一度”提升全年微信公众号推送606篇文章,官微刊发1152篇文章,内网刊发分局简报148期,外宣发稿798篇。
6、以纪律作风建设为要求,用追赶超越目标,高标准打造过硬碑林公安铁军
紧盯追赶超越目标,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分局积极开展“打造碑林铁军提升工作效能”活动。结合“补短板、找短板”等工作,分局多次召开专题会,并在全局窗口单位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有效提升了全警工作效能,优化了队伍形象。
坚持严管厚爱要求,打造过硬公安铁军。党委成员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纪律要求;通过落实“两个责任”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和民警生活管理;坚持把从优待警工作做实做细,把教育训练作为素质强警的主要手段,紧贴实战,全力提升基层一线民警工作能力。
积极主动,扎实做好扶贫、执法规范化、“三个革命”等工作。分局政委刘志耀带头,局领导及各相关单位分批次,多次赴蓝田县华胥镇东邓村和临潼区小金街道安庙村,开展了定点帮扶活动。结合“三个革命”要求,联合各街道办开展了政策宣传、道路卫生清洗,及捡拾烟头等保洁活动。分局兴庆路、长安路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已建成智能办案区,并分别承担分局东区和西区的集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职责。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汇报宣传,提升“两率一度”。近期以来,为服务“两率一度”测评提升,分局利用“两微一端”,用轻松活泼的方式对群众进行宣传。尤其是,对“碑林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全面大幅改版和提升,不仅增加了防范知识,还增加了查询报警电话、查询社区民警、业务办理等服务功能。为便于社区民警深入社区,入户走访和汇报工作,分局结合中心工作,专门设计印制了宣传卡片、即时贴海报、展板等宣传材料,连续开展了15天集中宣传活动,就扫黑除恶线索排查举报、户籍新政、预防非法集资犯罪、禁毒、“两率一度”测评等工作进行了深入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属一级单位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部门本级(机关) |
四、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人员编制10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10人;实有人员980人,其中行政98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25人。

五、2018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 2018年本年收入为25962.85万元,较上年增加6035.4万元,增长30.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2018 年本年支出25962.85万元,较上年增加6035.4万元,增长30.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 年本年收入合计25962.85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62.85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增加原因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5962.8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272.2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9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6.5万元。较去年增加4206.14万元。较上年增加26%。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项目支出5690.5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1301.12万元,治安管理项目1340.32万元,刑事侦查项目628万元,禁毒管理项目157.6万元,反恐怖项目190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项目100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目615.78万元,其他公安支出项目1257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项目274.6万元,较去年增加1829.25万元,较去年增加47%,增加原因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刑事侦查项目,反恐怖项目,其他公安支出项目。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增(减)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25962.85万元,较上年增加6035.4万元,增长30.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2018 年总支出25962.85 万元,较上年增加6035.4万元,增长30.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62.85 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18619.24 万元,较上年增加3621.31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1.12万元。较上年增加1068.12万元,增长458%,主要原因为辅警经费增加和车辆购置费用增加。
(3)治安管理1340.32万元。较上年减少771.98万元,减少36%,主要原因为辅警经费支出减少。
(4)刑事侦查628万元,较去年增加393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刑事侦查费用支出增加。
(5)禁毒管理157.6万元,较去年增加38.36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为禁毒管理费用支出增加。
(6)反恐怖190万元,较去年增加120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为反恐怖费用支出增加。
(7)居民身份证管理100万元,较去年持平。
(8)拘押收教场所管理615.78万元,较去年持平。
(9)其他公安支出1257万元,较去年增加135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为其他公安费用支出增加。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9.2万元,今年新增项目。
(11)公益性岗位补贴274.6万元,较去年增加24.4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为辅警补助费用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72.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05.79万元,公用经费1366.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4206.15万元,增加26%,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1)人员经费18905.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9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14 万元。
(2)公用经费1366.5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66.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21.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8.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74万元,公务接待费23.10万元,培训费33.16万元,会议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66.91万元,增长10%,增加原因为车辆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2.58万元,主要包括分局副局长参加由市公安局组织的到新加坡学习考察团警务事项。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16台,经费支出208.57万元,主要是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发【2017】51号文关于西安市公安碑林分局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的批复。较去年同比增加87.13万元,增长71%,增加原因为车辆购置费用增加。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3.74万元,下降22.8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4.7%,下降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3.1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33.16万元,主要包括新入警培训、专业知识培训、晋衔晋职培训等。较去年减少0.11万元,下降0.3%,下降原因为新入警培训、专业知识培训、晋衔晋职培训费用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预算绩效能按照任务执行年初预算管理,重点就2018年度车辆购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下一步将继续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6.5万元,用于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
比上年减少1228.27万元,降低47%,主要原因交通补助随工资发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732.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122.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1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15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格式.xls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