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市碑林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组织检查、指导、监督。
(二)研究提出全区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编制全区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订旅游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协调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加强综合协调和宏观调控;制订推进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和措施,并组织实实施;协调推进旅游国际化工作,协调推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培育旅游新业态。
(四)负责全区假日旅游工作;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发展。
(五)负责全区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指导品牌推进和精准营销;组织协调参与全市、全区大型旅游促销及展览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旅游节庆活动。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对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旅行社分公司备案登记进行初审,办理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工作。
(八)组织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负责全区2A、1A级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复核等相关管理工作,3A级景区申报初审工作;全区2星、1星级酒店评定、复核等相关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与经营。
(九)负责全区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旅游标准,监督,指导旅游标准的贯彻执行;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旅游行业组织的相关工作。
(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编制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一)统筹协调全区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引导金融资本投资旅游业,参与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外资引进工作;统筹安排使用各类旅游发展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上报、服务、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并参与监督项目建设实施。
(十二)负责全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全区市政公共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配置;指导智慧旅游,旅游集散、公共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监测全区旅游产业运行数据指标及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划转至西安市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旅游接待创新高,发展成果更凸显。
受“西安年•最中国”等四季活动和高铁带动影响,我区主要景点热度不减,开放式景区、街区旅游接待量增长明显。全年实现旅游接待人数1.078亿人次,旅游收入达470亿元,分别完成市考指标任务的160%和162%。
(二)强化机制保障,创建基础更扎实。
一是启动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动员会,将43个职能部门纳入创建体系中,细化分解创建任务88条,全面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二是聚焦重点有序推进。编制完成了《碑林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先后出台推进夜游工作、落实大西安历史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旅游产业倍增计划等具体实施方案,对旅游发展各项重点任务进行明确分工,确保夯实责任,有序推进。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我局更名为碑林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建立与旅游巡回法庭联合开展行政调解机制和旁听涉旅案件审理机制,受到市级部门肯定及推广。积极联合旅游工商分局、旅游警察等行政部门共同监管市场秩序,旅游“1+3”综合管理体制格局基本形成。
(三)推进重点项目,发展布局更优化。
一是打造精品名片。在我们多年持续协调服务和努力争取下,今年,城墙•碑林联合创建5A级景区成功,成为我区首个5A级景区。二是推进综合体建设工作。制订了碑林区城市旅游综合体建设中长期规划及短期任务目标,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协调推进会,形成旅游综合体月报制度。三是积极开展旅游招商引资推介。先后组织辖区内涉旅企事业参加广州、天津、曲江等地旅游展会,为旅游招商引资寻找新机会、新发展。
(四)加强旅游宣传,品牌魅力更彰显。
一是重点活动有亮点。组织开展了“西安年•最中国”等春、夏、秋、冬四季旅游活动、“长安龙脉•魅力南门”2018碑林美食购物节及主体活动“德福巷音乐节”、2018世界旅游日“夜碑林•悦生活”旅游休闲季活动等,推动旅游和商贸、文化、音乐等多元素融合发展,多家知名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品牌提升效应。二是精品线路有特色。精心策划不同元素融合的旅游线路,不断推出春游季线路、音乐线路、五大夜景和三大夜游线路,将碑林区特色资源连点成线,为游客提供多样化选择。三是网络宣传有成效。官方微博“西安碑林旅游”阅读总量达1962万余人次,荣获“2018年度陕西十大文化旅游微博”称号;“夜游碑林”话题累计阅读量超过1337万,进入“旅游超级话题”全国榜单。官方微信“碑林旅游”36次位列“西安政务微信公众号榜单”前5名。注册了“碑林旅游”抖音账号,总浏览量13.12万人次,获赞1.3万次。
(五)突出行业监管,旅游市场更有序。
一是打好旅游市场秩序攻坚战。实施了“利剑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持续落实“双随机”检查,坚持节假日和周末的联合执法检查,共开展联合执法78次,检查旅行社及分支机构13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82人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起,受理旅游投诉101起,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6.9万元,处理案件数量居西安市各区县首位。我委查办的一起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案,因调查难度大、案件质量高、程序规范性强,成为全省唯一一起荣获全国重大案件表彰的案件。二是筑牢行业安全生产防线。全力做好争创“平安鼎”工作,开展专项整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保障了旅游安全环境的万无一失。三是提升高品质酒店接待能力。在5家高品质酒店开展了由市区领导带队的高端国际会议接待模拟演练工作,并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努力实现“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的目标。
(六)着力优化环境,旅游服务更优质。
一是旅游标识解读系统讲好碑林故事。完成了23条街巷的旅游标识解读系统建设,深入挖掘23条古街名巷的历史典故,通过中英文双语和雕塑、浮雕、剪纸等多种工艺向市民和游客介绍街巷独有文化,在激发本地市民热爱西安、热爱碑林的自豪感和文化自信的同时,扩大了“隽永如碑、繁锦似林”的碑林影响力和美誉度,营造了“处处都是旅游环境”的全域旅游氛围。二是“厕所革命”工作持续推进。完成改建旅游厕所任务2座,向辖区内32家对外开放厕所的酒店和八仙宫新建旅游厕所发放补助资金共计23.6万。三是启动城市民宿建设工作。对全区环城墙经济带的民宿进行了摸底调研,形成了《环城墙建设民宿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并实施挂图作战,着力打造我区城市民宿品牌。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1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9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 2018年本年收入为360.85万元,较上年增加35.9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增加“讲好碑林故事”旅游标识解读系统建设、国际高端会议接待演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等。
(2)2018 年本年支出360.85万元,较上年增加35.9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增加“讲好碑林故事”旅游标识解读系统建设、国际高端会议接待演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 年本年收入合计360.85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0.85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55.94万元,增加18%,增加原因是增加“讲好碑林故事”旅游标识解读系统建设、国际高端会议接待演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等。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60.8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36.1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21.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万元。较去年下降33.48万元,下降19.7%,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
(2)项目支出224.6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旅游宣传促销、“讲好碑林故事”旅游标识解读系统建设、国际高端会议接待演练等项目。较去年增加69.41万元,增加44.7%,增加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增加“讲好碑林故事”旅游标识解读系统建设、国际高端会议接待演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等。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增加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360.85万元,较上年增加35.9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增加“讲好碑林故事”旅游标识解读系统建设、国际高端会议接待演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等。
(2)2018 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60.85 万元,较上年增加35.9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增加“讲好碑林故事”旅游标识解读系统建设、国际高端会议接待演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85 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9.5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8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4.25万元。较上年增加22.98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增加“讲好碑林故事”旅游标识解读系统建设、国际高端会议接待演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6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6万元。其中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3.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59万元,公用经费14.59万元,用于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下降33.48万元,下降19.7%,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
(1)人员经费121.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59万元。
(2 )公用经费14.5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会议费0.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决算增加2.28万元,增长72.8%,比18年预算增加2.11万元,增加原因是开展执法检查、蓝天扶贫、宣传活动等,公车使用频繁。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当年无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1万元,增加2.66万元,较去年决算同比增加96.7%,比18年预算增加2.41万元,增加原因开展执法检查、蓝田扶贫、宣传活动,公车使用频繁。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0.39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比18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6万元,主要包括开展国际高端会议接待演练工作。较去年增加0.6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按照市局安排部署,开展国际高端会议接待演练工作。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3.68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们不断强化绩效理念,并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绩效管理理念贯彻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9万元,用于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61.25万元,降低8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1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15.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8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67.7%。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讲好碑林故事”旅游标识解读系统:围绕碑林区内竹笆市-含光路、端履门-东仓门、湘子庙街-甜水井、古迹岭-新廓门4条旅游线路,深入挖掘其间古街名巷的地名故事、历史典故等,通过中英文双语介绍老街老巷的名称和由来,同时使用小品雕塑、铜版浮雕、剪纸艺术等多种工艺,在标识系统的内容、风格、颜色、字体等方面精雕细琢,坚持与城区形象、街区环境相协调,设计出符合街巷特色和碑林文化形象的标识牌,既活化了大街小巷的文化资源和历史记忆,展现出街巷文化内涵和深厚的历史积淀,又增加了辖区内老街巷的旅游文化服务功能,优化了碑林区旅游环境,将碑林历史文化故事以立体形象、精细贴心的方式展现在游客和市民面前。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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