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本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贯彻国家总会和省、市红十字人道领域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备灾、救灾、救助、救护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组织社会力量,协助政府为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参与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5、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管理工作,做好志愿者信息登记、捐献见证等工作。
6、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依据部门三定方案,设专职副会长1名(副处级),红十字会无内设科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宣传形式不断创新
一是用红十字志愿者、捐献者、亲历者、工作者等视角讲述红十字好故事,传播红十字正能量。2018年,新华网、陕西电视台、《西安日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刊载新闻报道38篇,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刊登18篇,红十字事业的主旋律更加响亮,正能量更加强劲,向心力更加强大。相关做法在中、省、市红十字工作会议及擂台赛经验介绍上作4次分享,我区红十字会宣传工作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作为推动西安市红十字宣传工作的“鲇鱼效应”写入文件中。
二是坚持以“青春红十字,阳光青少年”为主题开展我区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的理念。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有特色的红十字青少年救护培训及红十字“三献”活动,交大附中相关做法在市红十字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1次。
2、“三救三献”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救助工作特色鲜明。2018年开展“博爱送温暖”等救助慰问活动11次,发放3万余元物资,受助群众200余户,从以前年度的困难家庭延伸到现如今的遗体器官捐献家庭、残疾儿童家庭,使得辖区困难群众通过红十字救助工作,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更多关心。
二是救护培训工作稳步开展。2018年度完成各类急救培训11场次、受益人数1845人次,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1期,受益人数129人,开展防灾避险知识竞赛答题3期,参与人数5000人,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助力平安碑林建设,提升群众及高危行业人群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器官捐献工作不断创新。紧扣“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和“美丽碑林”工作目标,在全省红十字系统首创以“最多跑一次”为亮点的遗体器官捐献咨询和登记工作碑林模式, 2018年度完成遗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59人,累计登记146人,较上一年提升31.1%。2018年度成功实施遗体器官捐献4人,累计捐献8人,较上一年提升100%,登记人数及捐献人数全市第一。2018年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工作稿件上稿率19篇,较上一年提升58.3%,相关工作经陕西电视台、西安日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报道后广受群众关注,为提升社会正能量做出贡献。
四是提升“天使计划”项目执行力。通过将项目自助申请流程图和“明白卡”上墙在醒目位置悬挂;对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发放“天使计划”宣传资料;对无法在街办、社区盖章的患儿家长提供主动联系街办、社区帮忙盖章服务;建立“天使的心声”意见卡,不断提升项目执行能力,为我区贫困患儿造福。积极发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计划对于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及白血病的救助作用,通过不断提升项目执行能力,截至目前申报4例,已成功获得救助金2例,获得救助金6万元。
3、志愿服务活动多姿多彩
全年开展有特色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服务时长1522小时,帮助辖区困难群众、残疾儿童、孤寡老人的生活质量有了一定程度提升,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来自红十字的关爱。周春鲜等七位志愿者被陕西省红十字会评选为星级志愿者,碑林区红十字会七名志愿者囊括西安红十字系统在陕西省红十字会星级志愿者评定中的全部名额。
4、扎实开展扶贫攻坚工作
立足红会所能、对方所需、群众所盼,积极与帮扶对象主动联系,并研究制定帮扶计划。定期入户走访慰问,通过2万余元的资金及物资支持、产业帮扶、志愿服务送温暖等多种形式,奏响红十字参与精准扶贫的人道乐章。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0个下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本年收入为69.77万元,较上年增加14.6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社保费增加。
(2)2018年本年支出69.77万元,较上年增加14.6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社保费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9.7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77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社保费增加。

3、 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9.7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2.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万元。增加原因人员经费及社保费增加。
(2)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红十字宣传、活动项目7万元。较上年无增长。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增(减)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69.77万元,较上年增加14.6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社保费增加。
(2)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69.77万元,较上年增加14.6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社保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7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34.61万元,较上年减少1.3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由行政运行科目中支出的公用经费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3)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2.52万元,较上年增加10.33万元,增加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社保费增加。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4万元,较上年增加5.6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由财政代缴转为单位自行缴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14万元,公用经费3.63万元,用于人员日常工资福利、办公、公务用车、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社保费增加。
(1)人员经费59.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
(2)公用经费3.6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6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培训费0.04万元,会议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0.12万元,降低5%,下降原因增加绿色出行,降低公车使用,比18年预算减少0.16万元,下降原因是增加绿色出行,降低公车使用。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无变化。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4万元,减少0.12万元,较去年决算同比下降5%,下降原因是增加绿色出行,降低公车使用。比18年预算减少0.16万元,下降原因是增加绿色出行,降低公车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无变化。
4、会议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无变化。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04万元,主要包括赴外地参加宣传培训班等差旅费。较去年减少0.32万元,下降89%,下降原因交通费降低。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结合我单位绩效管理要求,科学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在项目绩效管理中,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对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3、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效率。
4、建立项目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项目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促进目标的顺利实现。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万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0.56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培训费等从别的科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