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4.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中介机构的资质执业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5.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综合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综合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依法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8.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9.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原碑林区安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设四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和安全监督管理三科;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碑林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地址:碑林区开通西巷3号。
现碑林区应急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设六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防灾减灾管理科、危化和工贸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科、政策法规和宣教科;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碑林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地址:碑林区开通西巷3号。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加强宣教培训,大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3.突出监管重点,坚决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4.加大查治力度,持续抓好“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5.夯实安全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全区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的年度考核控制指标,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部门本级,无独立核算的下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25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 2018年本年收入为682.3万元,较上年增加288.06万元,增长73.06%,主要原因是人员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费增加、目标奖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新增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预防机制经费、24名安全监管员工资、社保,项目经费增加。
(2) 2018年本年收入为682.3万元,较上年增加288.06万元,增长73.06%,主要原因是人员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费增加、目标奖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新增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预防机制经费、24名安全监管员工资、社保,项目经费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 年本年收入合计682.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2.3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288.06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费增加、目标奖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新增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预防机制经费、24名安全监管员工资、社保,项目经费增加。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82.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97.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万元。较去年增加81.67万元,增加25.89%,增加原因是人员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费增加、目标奖金增加。
(2)项目支出285.12万元,主要是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安全监管监察项目280.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8万元,较去年增加179.94万元,增加171.08%,增加原因新增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预防机制经费,24名安全监管员工资、社保,项目经费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增(减)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682.3万元,较去年增加288.06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费增加、目标奖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新增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预防机制经费、24名安全监管员工资、社保,项目经费增加。
(2)2018年总支出682.3万元,较去年增加288.06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费增加、目标奖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新增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预防机制经费、24名安全监管员工资、社保,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3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304.24 万元,较上年增加62.61万元,增长25.9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目标奖金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8 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8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81.94万元,增长185.09%,主要原因新增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预防机制经费、24名安全监管员工资、社保。
(4)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59.23万元,较上年增加11.79万元,增长24.8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目标奖金增加。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72万元,较上年增加33.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新增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28万元,公用经费22.9万元,用于工作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原因人员经费及目标奖金增加。
(1)人员经费374.2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3 万元。
(2)公用经费22.9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3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1.93万元,增长43.57%,增加原因维修费及燃油单价上涨;比18年预算减少5.54万元,下降原因严格执行预算,严把经费支出环节。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6万元,增加1.93万元,增长43.57%,增加原因维修费及燃油单价上涨。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4、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会议费实际支出。
5、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培训费实际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各项目预算申报和分析评价工作,明细责任划分和任务分配;在日常绩效管理工作中,坚持“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理念,在每年预算编制工作开始前必然召开专题会议,讲解绩效申报各项要求,学习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绩效管理工作的文件, 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一段时期内绩效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解决和反馈,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贯彻传达,保障工作开展规范、高效。。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万元,用于通讯网络、车辆运行、水、电、暖等物业、劳务费、办公用房维修维护、办公费用等支出。比上年减少5.66万元,降低19.82%,主要原因节约用水电,爱护公物减少开支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5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152.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