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市碑林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碑林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碑政办发〔2018〕22号)文件规定,原碑林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拟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市场的管理工作;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促进协调发展。
(四)负责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完成抢险救灾、战略紧急物资运输等指令性任务和交通战备工作。
(五)负责全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三类及以下机动车维修服务、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等行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三类及以下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和校车申报审查报批及经营许可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有关水上安全规定、措施,负责对全区船舶实施规范化管理和水上设施安全检验工作。
(八)负责全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缓堵保畅、驾驶员诚信考核、打击非法校车等工作。
(九)负责全区汽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原碑林区交通运输局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和业务科。
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整合至西安市碑林区经济贸易局,调整为交通运输科。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党性修养进一步加强。
2.做好事权下放的日常监管工作。一是做好道路普通货物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二是做好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工作。
3.持续开展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四无”工作要求,确保辖区客运市场秩序井然。
4.做好“铁腕治霾”汽修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工作,落实夏防期、冬防期应急响应。
5.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全年行政执法零复议、零投诉。
6.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无安全事故。
7.配合区交委办落实缓堵保畅工作职责,加强客运秩序整治。
8.完成好区委、区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1个下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2人;实有人员34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2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8人。(如图表-1)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 2018年本年收入为759.76万元,较上年增加244.4万元,增长47.42%,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增加、社会保险改革统一由单位缴纳税务。
(2)2018 年本年支出759.76万元,较上年增加244.4万元,增长47.42%,主要原因是增加奖金代发、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如图表-2)

2018 年本年收入合计759.7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9.76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增加244.4万元,增长47.42%,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增加、社会保险改革统一由单位缴纳税务。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如图表-3)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59.7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44.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79万元。较去年增加246.85万元,增加49.57%,增加原因人员奖金增加,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2)项目支出14.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14.6万元,公路运输管理项目0.3万元。较去年减少2.45万元,下降14.12%,下降原因厉行节约,避免不必要开支。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总体增加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759.76万元,较上年增加244.4万元,增长47.42%,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增加、社会保险改革统一由单位缴纳税务。
(2)2018年总支出759.76万元,较上年增加244.4万元,增长47.42%,增长47.42%,主要原因是增加奖金代发、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76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113.55万元,较上年增加9.44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6万元。较上年持平。
(3)公路运输管理517.57万元。较上年增加402.77万元,增长350.84%,主要原因是没有像去年决算时列支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且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04万元。较上年增加114.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改革,统一由单位缴纳税务。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4.07万元,公用经费50.7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增加原因人员奖金增加,增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本支出增大
(1)人员经费694.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07 万元。
(2)公用经费50.79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7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培训费0.3万元,会议费0.5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4.44万元,降低32.36%,下降原因控制公务车使用频次、加强公务车使用教育,保障公务车运行情况正常,比18年预算增加8.88万元,增加原因为承担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铁腕治霾汽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等专项工作,公务执法车辆使用增加,运行维护费较18年预算增加9.28万元,同时2018年无接待任务,公务接待费较18年预算减少0.4万元,共计增加8.8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8万元,减少4.44万元,较去年决算同比下降32.36%,下降原因控制公务车使用频次、加强公务车使用教育,保障公务车运行情况正常。比18年预算增加9.28万元,增加原因为承担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铁腕治霾汽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等专项工作,公务执法车辆使用增加,运行维护费较18年预算增加9.2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比18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原因为部门2018年度无接待任务。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57万元,主要包括全年运输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较去年减少0.23万元,下降28.75%。下降原因整合会议,利用单位现有条件适时召开小规模会议,减少会议费开支。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3万元,主要包括区政府组织的执法人员普通话等级测试、财务人员培训。较去年增加0.02万元,增加7.14%,增加原因增加普通话等级测试。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升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结合我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完善预算执行过程、合理控制支付进度。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9万元,用于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以及其他费用。
比上年增加16.56万元,增长48.38%,主要原因劳务费中聘请专职会计和法律顾问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实际占有车辆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