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2.根据区政府授权,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配置和运营,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调拨及产权变更、有偿使用的审批、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4.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5.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意见,经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6.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8.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9.按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对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0.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执行等工作。
11.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清产核资等工作。
12.负责国有资产评估、评审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机构改革原碑林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更名为碑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二)机构设置
西安市碑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设行政科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事业资产监管科、企业资产监管科;事业单位1个,为碑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圆满完成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决算工作。
2.稳步推进“三供一业”剥离移交工作。
3.率先完成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填报工作。
4.合理调配法检两院上划资产。
5.认真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报告工作。
6.依法依规资产配置和处置。
7.深入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大调研活动。
8.扎实推进区属企业车改工作。
9.强化对区属企业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管。
10.做好政府企业会计制度暨内控制度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本年收入为199.97万元,较上年减少323.25万元,下降61.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2018年本年支出199.97万元,较上年减少323.25万元,下降61.78%,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项目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99.9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97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下降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99.9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80.3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67.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19.6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国有资产条码化管理、资产清查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软件运行维护等。下降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项目支出减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减少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99.97万元,较上年减少323.25万元,下降61.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99.97万元,较上年减少323.25万元,下降61.78%,主要原因业务工作需要,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97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93.88万元,较上年增加23.69万元,增长33.7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67万元。较上年减少404.45万元,下降95.36%,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项目支出减少。
(3)事业运行72.07万元,较上年增加4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5万元,较上年增加14.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今年新纳入预算的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62万元,公用经费12.67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1)人员经费167.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
(2)公用经费12.6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培训费0.4万元,会议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0.41万元,降低21.69%,下降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比2018年预算减少0.82万元,下降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无接待费支出,同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万元,减少0.41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21.69%,下降原因是外出业务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比2018年预算减少0.92万元,下降原因是外出业务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4、会议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4万元,主要包括干部培训和党员培训。较去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6.67%,下降原因培训项目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程序,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理念,严格按照《碑林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及工作执行中的相关指导意见,积极配合上级财政局做好事前绩效审核和事后评价考核工作,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按时编写年度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并加强绩效管理业务知识学习,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保障各绩效管理事项规范进行。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7万元,用于我局日常工作运行支出的经费。比上年增加2.38万元,增长23.13%,主要原因我局日常工作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2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忽略不计。
附件:2018年国资局决算公开报表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