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区共青团组织围绕碑林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参与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相关法规制度的起草、宣传、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团结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负责引导团员青年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区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宣传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青年志愿者工作。
(五)加强新媒体平台及实体阵地建设、网络宣传、网上网下融合,提高共青团组织网上群众工作水平。
(六)加强共青团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工作。
(七)负责全区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共青团干部作风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培养、选拔共青团干部。
(八)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在各界青年中开展交流和联谊活动。
(九)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少先队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推动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十)负责全区少先队工作,开展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活动,选树优秀学生和少年典型;负责区少工委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依据部门三定方案,团区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少先队总辅导员1名(副处级)。团区委无内设科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共青团碑林区委在团市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团的十八大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定位,以强“三性”去“四化”为目标,强化青少年思想引领,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深化改革攻坚,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强化青少年思想教育引导。2018年,我们以加强对青年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为目标,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以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强化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先后开展了五四主题团日、团干青年代表座谈会、团十八大精神报告会、《梁家河》诵读分享会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30余场,累计发放《梁家河》300本;在全区中小学中分类设计教育载体,开展“团委书记微团课”“红色基因我传承,红旗飘飘伴我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借助“3·5学雷锋月”、端午、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活动70余场,在团员青年中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以表彰奖励为抓手,充分发挥了正面典型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带动作用。立足基层实际,评选表彰了19个先进团组织,12个“五四红旗团支部”,14名优秀团干部和115名优秀团员,我区推报的“西安青年五四奖章”,最终获奖1人,提名奖1人;推荐的2名团十八大代表也光荣完成参会履职任务。三是以青年网络引导为抓手,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积极响应团市委“在全市广泛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号召,在辖区两所高校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者宣传注册活动,注册人数300余名。通过“青春碑林”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官方微博发布活动及信息1200余条,正面引导120余次,切实做好大西安良好形象的宣传员、评论员、舆情信息员。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制定并下发各基层团组织基础目标任务表,广泛动员全区团组织答题、学习,学习人数不断增长,最新一期学习人数达到797人次。借助“青之龙眼”网络大v力量,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其发起的“西安微榜样”“古都西安碑林景,科技高尖聚满城”话题三天阅读量超过300余万。
二、以服务大局为核心,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在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一是立足本职,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参与城市治理、植绿护水等文明志愿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2018年春季义务植树”“缓堵保畅,文明出行”“车让人”“战酷暑、送清凉”等志愿服务活动60余次。召开学雷锋活动誓师大会,鼓励广大青年践行雷锋精神,积极投身志愿服务。联合区级相关部门举办了“青春志愿展风采,追赶超越齐奋进”碑林区城市环境提升“河(湖)小二”“路小二”“所小二”志愿服务和“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专项活动启动仪式,要求下级团组织组织青年志愿者每月开展2次以上的城市管理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围绕党政中心,积极服务工作大局。年初我市普降大雪,团区委积极行动,组织辖区街道、高校、企业及青年文明号单位青年100余名志愿者开展了11次铲冰除雪活动。2018农历新年期间,组织碑林青年们在大唐不夜城进行了“西安年·最中国·青春范儿”碑林专场表演,共上演了20多个精彩节目,为西安年注入了青春活力。三是深化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小葵花”关爱活动。联合爱心企业、青年文明号单位对全区40余户特殊青少年家庭及蓝田县大坪村11户贫困青少年进行慰问帮扶。两次前往蓝田县辋川镇甘坪村小学开展“情暖童心,关爱成长”扶贫日活动,不仅为小学生带去了丰富多彩的主题课程,还为他们送上学习用品、零食礼包等。承办团省委“团团大集”活动,携手社区举办优质农产品推介活动,共有30多家农产品商户参会,吸引大量群众驻足消费,拓宽了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深化扶贫协作,助力脱贫攻坚。同时,联合区民政局开展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活动,动员社会青年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我区好青年代表,通过网络帮扶助农,线上线下解决滞销果蔬15万余斤。
三、以服务青年为己任,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继续深化“1+100”团干部联系青年工作,深层次多领域服务青年。一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确保“身入”与“心至”结合,改作风与推工作结合。围绕青春驿站运行、团的四项职能共七项内容,制定《共青团碑林区委大调研问题清单统计表》,调研走访街道、学校、企业等20余家单位,梳理青年需求,征询青年意见,完善工作措施和制度,改进青年工作,形成工作调研报告1篇。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协调驻地高校持续开展大学生进政府参观见习活动,组织6所高校70名大学生到12个区级部门进行见习交流,见习期间,举办就业创业政策讲座3次,座谈交流总结会2次,碑林区首个“档案馆开放日”活动1次,有效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积极推进青年创新创业工作。承办2018“走进碑林”西安市青年电子商务培训班,加快我区青年电商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承办了“碑林区首届企业家节”,评选表彰了我区30名“学习型、创新型和公益型企业家”。筹建了“碑林区青年企业家驿站”,召开了以“汇聚青年企业家力量,助力碑林追赶超越”为主题的碑林区青年企业家圆桌座谈会,拓展了青年企业家之间的交流合作。联合区人社局开展“新青年IN西安--碑林区首届大学生留西安就业创业节”“百万大学生留西安就业创业校园行”等系列活动,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在西安,留在碑林就业创业。组织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激发和培养了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意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成为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小公民。
四、以落实共青团改革为目标,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结合我区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任务。一是坚持党建带团建。以街道团工委为枢纽,整合驻地资源,创新活动形式,巩固区域化团建成果。制定并下发了全区团建及重点任务分解表,稳步推进“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及基层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批准成立了西安创新设计中心团工委和西安新东方学校团委。在西何社区承办了团中央调研组召开的全市街道社区团组织建设座谈会,我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得到了与会各方的充分肯定。二是狠抓团干部教育培训。持续开展从严治团,严抓团员干部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累计开展各类集中学习讨论42次,向下级团组织推送学习内容30余篇。举办全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擂台赛,通过经验交流和听取总结点评,把握方向,不断推进共青团改革。面向全区各级团组织和“青年文明号”单位,就“共青团组织如何发挥职能优势助力追赶超越”开展大调研,丰富活动载体,倾听青年诉求。考察并命名了新山海源集团等3家青年集体为碑林区“青年文明号”单位。三是认真做好学校共青团工作。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方案》,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学共青团工作,严格控制团青比和规范入团程序标准,逐步将初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员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截止2018年底,按照团章程序和有关规定发展团员,提高团员发展质量。圆满完成团中央学校系统智慧团建工作,召开两次工作推进会,截止2018年底,通过智慧团建系统核实录入团员6260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团碑林区委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团区委部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3人。单位无离退休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本年收入为57.08万元,较上减少7.3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缩减活动经费。
(2)本年支出57.08万元,较上年减少7.3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缩减活动经费。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7.0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08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下降原因缩减活动经费。
| 年度 | 项目 | 金额 | 下降或增长原因 |
2017年度 | 收入合计 | 64.44万元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64.44万元 | ||
2018年度 | 收入合计 | 57.08万元 | 缩减活动经费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57.08万元 |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7.08万元。
(1)基本支出41.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万元,增加0.67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调整工资。
(2)项目支出15.6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15.66万元。减少8.04万元,减少原因为缩减活动经费。

| 年度 | 项目 | 金额 | 下降或增长原因 |
2017年度 | 收入合计 | 64.44万元 | |
| 基本支出 | 40.74万元 | ||
| 项目支出 | 13.7万元 | ||
2018年度 | 收入合计 | 57.08万元 | 缩减活动经费 |
| 基本支出 | 41.41万元 | ||
| 项目支出 | 15.66万元 |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57.08万元,总支出57.08 万元,较上年减少7.3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缩减活动经费。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57.08万元,较上年减少7.3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缩减活动经费。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57.08万元,较上年减少7.3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缩减活动经费。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8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37.77万元,较上年减少2.97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为工作人员变动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66万元。较上年减少8.04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为缩减活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84万元,公用经费3.5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增加0.67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调资。
(1)人员经费37.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84万元。
(2)公用经费3.5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2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培训费0.06万元,会议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与2017年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为本年度无会议支出。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06万元,主要包括干部培训费用。较去年增加0.02万元,增加50%,增加原因为干部培训费用。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0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1、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2、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万元,用于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比上年减少0.92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精简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实际占有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青春驿站:青春驿站是共青团组织使用管理的公益性、综合性服务场所,是一定区域内团组织联系青少年和开展活动的依托、整合各类资源的载体、开展服务青少年工作的阵地、共青团服务社会和青少年参与社会实践的平台。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件),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