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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西安市碑林区文化体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出版、广电、文物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区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全区文化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归口管理全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归口管理全区的文化市场和体育市场。

5.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体育产业发展。

6.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国、省、市综合性运动会。

7.归口指导、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财务、档案、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归口指导文化、艺术、体育行业协会的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划转至西安市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内设办公室、文化科、旅游科、体育科,相关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认真落实《碑林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按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75%的达标率要求,圆满完成了3个街办文化站和25个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任务。同时对全区400余条全民健身路径室外健身器材进行了拉网式摸排,掌握现状,摸清底数,新建8条全民健身路径,维修、加固器材20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为社区群众免费发放了握力器、棋类、羽毛球拍、跳绳等易操作上手的运动健身器材1300余件,为社区群众创造良好的运动健身环境。

(二)扎实推进文化体育进小区

区政府《关于在“大调研”中重点推进和解决一批民生实事的通知》要求,我局主要落实“深入推进文化体育进小区”重点任务。一年来,我们以“西安年·最中国”系列活动、碑林区第七届文化艺术节、第十一届社区运动会为主线,以红五月群众歌咏活动、中小学“三跳”远动会、首届陆上划船器比赛等为重点活动,深入推进文化体育进小区,在街道社区开展了268场群众文体活动,组织惠民演出76场,向社区群众发放电影观影券5000张,进行电影公益放映600场,获得了西安市红五月音乐会比赛获得一等奖,西安市第三届老年人体育健身示范社区体育健身大联展特等奖。

(三)全力推动“书香之城”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促进全民阅读,打造书香之城”主题,积极策划和组织开展了“书香满碑林”全民阅读、摄影大赛征文、唐诗回家·碑林诗词大会、汉风唐韵展演等多项品牌文化活动,吸引了社区群众、学校师生、机关干部等各类人群的广泛参与,充分调动了群众的阅读兴趣,全民阅读氛围愈发浓厚,全民阅读理念愈加深入人心。我们有序推进实体书店建设,不断充实阅读资源,全年实体书店建成62,其中旗舰店1家,示范店2家,标准店59家,超额完成12家,位列全市各区县第一。除此之外,持续完善社区智慧图书馆、书香西安阅读吧和社区小书屋等全民阅读基础设施,为全区居民提供更为丰富的阅读资源、更为舒适的阅读体验和更为便捷的阅读条件。

(四)积极推进非遗保护传承

将中国传统插花技艺等16个项目列入碑林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以政府文件形式予以公布。碑林非遗传承人马绪斌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全区第二家非遗传习所“姚氏太和医室诊疗传习所”挂牌成立。花香蝶自来,我区非遗保护硕果累累,吸引央视纪录片《记住乡愁》、美国纪录片《探索中国》摄制组到我区非遗保护中心取景采访。非遗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了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

(五)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一是创新思路,讲好西安故事。创作出歌唱碑林的原创歌曲《德福巷》,以此衍生的歌曲《恋恋德福巷》,取得了2018年华语新歌榜第六名的好成绩。力促西安奥歌企业文化公司和陕北民歌公司强强联手,推出大型情景映象舞台剧《三秦印象·我的长安城》,优化文旅融合发展,宣传大西安大碑林。二是招商推介,签约投资额创新高。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碑林文化产业招商推介会”, 8个项目签约和达成战略合作意向。9月7日至10日,组团参加第九届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获设计展览优秀奖和最佳组织奖。三是积极挖掘探索,建设文化艺术综合体。积极打造一个文化综合体——碑林科技动漫文化综合体,两个艺术综合体——文艺路演艺业艺术综合体(核心吸引中心)和九部坊音乐艺术综合体(产业聚集中心),中贸广场“造怪帮”、舌尖上的南门、陕西会客厅等小型艺术综合体也逐步形成。

(六)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共文化安全

扎实开展扫黄打非,按照2+1+x的检查模式,加强执法标准规范和制度建设,共查缴非法出版物800余册,非法教材教辅300余册。持续推进“放管服”,落实“最多跑一次”。按照便民、及时、高效的原则,始终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宗旨,严格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工作举措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深入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七)全力备战参赛,提升我区竞技体育水平

一方面积极参战省、市级各类运动会。代表西安市参加省十六运,金牌、总分、奖牌位列全市十三区县之首,荣获全市参赛省十六运突出贡献奖,承办了U11U12全国举重冠军赛,举办首届测功仪大赛,先后组队参加西安市青少年各类比赛,均取得优异成绩。另一方面不断加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力度。2018年输送的2名举重运动员入选国家集训队,4人荣获西安市最佳教练员和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区少体校荣获陕西省县区级示范体校称号。

(八)配合市体育局做好国际赛事相关工作

圆满完成2018年西安国际马拉松赛和城墙马拉松赛保障任务。我局高度重视赛事保障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公安、交警、综治、城管、街办等部门,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原西安市碑林区文化体育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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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有3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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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本年收入为1213.67万元。较上年增加315.0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2018年本年支出为1213.67万元,较上年增加315.0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13.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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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0.86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152.24万元,增加16.9%,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2.80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基金。较去年增加162.80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为使用体彩公益金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3)年初结转和结余8.87元, 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13.67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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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支出543.5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08万元。较去年增加112.69万元,增加26.1%,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516.2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55.00万元;群众文化79.74万元;文化交流与合作43.49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57万元;文化市场管理22.97万元;其他文化支出104.85万元;文物保护33.65万元;博物馆143.50万元;体育训练7.92万元;群众体育14.65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7万元。较去年增加48.43万元,增加11.2%,增加原因为市级专款增加。

(3)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较去年减少8.87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为使用结转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增(减)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213.67万元,较上年增加315.05万元,增长(下降)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市级专款增加。

(2)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213.67万元,较上年增加315.0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市级专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86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275.89万元,较上年增加14.11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00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我局搬出政府大院独立办公,支付房租、水电等费用。

(3)群众文化79.74万元,较上年增加31.68万元,增长65.9%,主要原因市级专款增加。

(4)文化交流与合作43.49万元,较上年增加43.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参加第九届文博会及丝博会。

(5)文化创作与保护1.57万元,较上年减少6.43万元,减少80.3%,主要原因市级专款减少。

(6)文化市场管理22.97万元,较上年减少2.03万元,减少8.1%,主要原因经费压缩。

(7)其他文化支出104.85万元,较上年减少51.15万元,减少40.2%,主要原因市级专款减少。

(8)文物保护33.65万元,较上年增加31.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省级专款增加。

(9)博物馆143.50万元,较上年增加11.5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市级专款增加。

(10)体育训练7.92万元,较上年增加5.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市级专款增加。

(11)群众体育14.65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经费压缩。

(1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7万元,较上年增加8.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使用结余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4.45万元,公用经费29.0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112.69万元,增加26.1%,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1)人员经费514.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1万元。

(2)公用经费29.0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0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80万元,支出162.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增加100%,增加原因为使用体彩公益金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1.84万元,降低49%。比18年预算减少2.79万元,下降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及公车大修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1万元,减少1.75万元,较2017年决算减少47.8%,减少原因为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降低。比18年预算减少1.49万元,下降原因是本年公车无大修支出。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2017年决算减少0.09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为2018年无公务接待。比18年预算减少1.3万元,下降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费用。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2017年决算减少1.0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无会议支出。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万元,较2017年决算减少0.71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为未组织及参加培训。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使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把财政绩效评价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科学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部门、单位)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三是强化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对下一年度预算的指导性作用,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影响作用,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1万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等。比上年减少16.70万元,降低41.2%,主要原因为经费缩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1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相关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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