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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原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3、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制订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爱国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方面的重大问题。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车辆停放、建筑垃圾、门头牌匾设置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备案)工作。

5、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市容环境方面有关费用的征收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的管理。

6、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审批,审查园林绿地建设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

7、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工作。

8、负责辖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巡查、监管以及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复审和检查工作,巩固创建工作成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的创建及成果巩固提升工作。

10、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重点科研项目的编制、建设与管理,协调开展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和攻关工作。

12、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的相关活动。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原区城市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组织人事科

3、法规宣传科

4、城市管理综合科  

5、执法协调科

6、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科

7、环卫设施管理科  

8、园林绿化管理科

9、爱国卫生管理和创建提升科

10、效能监察室

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更名为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增绿美化方面:新栽植乔木0.92万余株,新增绿化面积7.2万平方米,提升改造绿化面积10万平米,新增屋顶绿化面积2.5万平米,建设增绿美化绿示范路6条、鲜花大道3条,垂直绿化(拆墙透绿)1万余延米,设置立体绿雕9座, 在省图书馆门前、南大街建行等重要点位摆放植物造型10处、设置花柱71根、方型木花箱65个、花境44组、花篮容器12个,共用花276.77万盆,设置固定花墙2250平米,新建绿地小广场4个、提升改造7个,美化改造树池1500余个、修缮530余个。

(二)以克论净方面:新建保洁员道班房5座,安装保洁员工具箱200个,累计测量道路630余条,测量点1890余个,其中一类道路达标率90%,二、三类道路达标率85%。

(三)厕所革命方面:新建公厕6座、提升改造50座、正在提升改造2座,鼓励社会单位开放内部厕所12座,在降子巷公厕试点设置安装了智慧管理系统。

(四)烟头革命方面:新装灭烟柱1870个,安装“烟头革命”太阳能宣传音箱10个,安装更换具有灭烟功能果皮箱810个、维修480个,发放烟灰缸120个、改造果皮箱烟灰缸459个,累计开展“逢九必动”活动40余次,处罚乱扔烟头、垃圾人员2876人次,处罚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商户416户。

(五)两拆方面:拆除违建22.8万平米,完成全年任务进度209%,整改违建3.32万平米,完成全年任务进度150.2%;共拆除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1374处4.77万平米,完成全年任务进度372.4%。

(六)铁腕治霾方面:检查工地1000余次、渣土车960余辆,查处工地违规施工30余起、违规清运车辆40余辆,共计罚款110余万元,辖区3863家沿街餐饮单位全部使用清洁能源,99家进行了油烟排放监测,3080家安装了独立电表,52家露天夜市烧烤经营户均使用清洁能源及环保型烧烤炉具。

(七)建筑立面改造方面:共承担市、区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改造楼宇293栋,已完成125栋,其中,自行改造类完成22栋,清洗类完成73栋,高标准改造类完成30栋,正在施工的31栋,美化提升经九路墙面1000余平米,截至目前,在全市21个区县考核中,我区排名第三。

(八)数字城管方面:共巡查上报各类案件13.43万件,立案13.23万件,处置12.51万件,结案率94.28%,累计处理12342投诉案件1.8万件、12345投诉案件0.31万件、群众电话投诉371件,监测各类舆情395件,书面回复上级部门、门户网站、媒体督办等案件550件。

(九)城市秩序整治方面:共发放、签订《城市环境秩序管理告知书》《依法规范经营承诺书》8000余份,清理取缔流动摊贩7000余个次,劝导规范出店经营6500余户次,暂扣违法经营工具2700余个次,设置便民瓜果销售点9处、夜市烧烤集中区域4处,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64901张,移交交警53407张,拖移人行道违章停放车辆717辆,劝离违停车辆335辆。

(十)路长所长方面:全区各级路长共巡查督导22.6万次,发现问题23.8万处,解决问题22.5万处;各级所长共巡查49.5万次,发现问题1.19万处,解决问题1.03万处。

(十一)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在全市第一家引进生活垃圾智能分类系统,累计在辖区36处居民小区、2所学校、7家单位、1所酒店投放“小黄狗”智能垃圾分类回收机91组,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垃圾分类知识手册800余册,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4家,新增4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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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0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383人;实有人员326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30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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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本年收入为16639.94万元,较上年增加8127.34万元,增长95.47%,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绿化、市容、两拆等项目增多以及增加保洁服务外包经费支出。

(2)2018 年本年支出16639.94万元,较上年增加8127.34万元,增长95.47%,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绿化、市容、两拆等项目增多以及增加保洁服务外包经费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6639.94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67.52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增加原因为18年单位承担绿化、市容、两拆等项目增多以及增加道路保洁服务外包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2.42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下降原因为市级专款有所调整。

(3)年初结转和结余350.7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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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639.94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007.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93.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1.75万元。下降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控制日常开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2)项目支出11,632.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公厕新建和维护、绿化建设项目、道路保洁外包项目、城市违法建设拆除项目和扫雪除冰等支出项目。增加原因为单位承担绿化、市容、两拆及道路保洁外包项目经费增多。

(3)年末结转和结余350.73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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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增(减)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6467.52万元,较上年增加8260.57万元,增长100.65%,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绿化、市容、两拆及道路保洁外包项目经费增多。

(2)2018 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6467.52万元,较上年增加8260.57万元,增长100.65%,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绿化、市容、两拆及道路保洁外包项目经费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67.52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派驻派出机构3.81万元,较上年增加1.81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为纪检日常办案工作量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7万元,较上年增加4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在于2018年人员养老经费由单位自行申报。

(3)行政运行2874.35万元,较上年减少230.12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严控各项日常开支,日常公用经费降低。

(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3万元,较上年增加9.3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为创建健康城市,进行虫害消杀作业支出。

(5)城管执法557.86万元,较上年减少530.65万元,下降48.75%,主要原因为压缩了相关经费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02.24万元,较上年增加611.66万元,增长56.09%,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标,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781.42万元,较上年增加7872.75万元,增长270.66%,主要原因为保洁服务外包经费增加。

(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1.54万元,较上年增加81.54万元户,增长100%,主要原因为保障冬季道路通畅,应急清雪除冰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07.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06.09万元,公用经费901.75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单位日常开支。下降原因为严控日常开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1)人员经费4,106.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93.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7 万元。

(2)公用经费901.7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01.7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42万元,支出172.42万元,主要用于冬季融雪剂购置和城市绿化建设,下降原因为市级专款有所调整。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培训费0.24万元,会议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2.25万元,增长3.53%,增加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比18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加原因为因日常工作需求,公车运行费用较预算有所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万元,增加2.25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3.53%,增加原因为日常工作需求,公务用车使用量较去年有所增加。比18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为因实际工作需求,公务用车实际使用量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比18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原因为我单位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4、会议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24万元,主要包括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较去年减少1.92万元,下降88.89%,下降原因为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培训费用支出审批。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针对重点项目严格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如保洁外包工作,由区财政局、业务科室和财务部门共同进行了细致的绩效管理工作,未来还将对部门整体绩效进行评价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1.75万元,用于全局日常工作开支等,比上年减少1440.53万元,降低61.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严格控制各项日常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9.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49.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7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城管执法: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21日

附件2:城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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