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和事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文秘工作。
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负责区政府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督办工作的落实。
5、负责《碑政信息》编辑工作。
6、负责组织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提出需要区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办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议案、意见和提案。
7、负责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
8、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目标考核;承办区政府行政案件的复议、诉讼工作;负责处理全区的涉外事务工作。
10、负责区政府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各街办、区级各部门的公务接待工作。
11、负责《碑林区志》、《碑林年鉴》的修订、编撰、评审工作。
12、承办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秘书科
负责印制、发送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等;负责各类来往文电的接收、登记、传递工作;承办区政府的各种会议;负责办公室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档案、公费医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后勤保障以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项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党组、区政府办公室的保密及印件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以及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各种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
2、综合科
参与起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材料、工作报告等文稿;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报送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负责向上级报送综合材料的文字审核、把关;收集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负责区政府全体会、党组会、常务会材料的收集和把关、会议记录工作;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信息科
负责向省政府直报区政府特色信息,承担省政府基层信息直报点相关职能;负责向市政府报送区政府亮点工作信息,完成年度政务信息评比任务;开展政务信息综合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收集、编报工作,编辑《碑政信息》;负责指导各街办、区政府各委办局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建设和信息员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各街道和重要业务部门信息直报点建设和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全国友好城区信息及经验交流工作。
4、区志编纂办公室
负责拟定《碑林区志》编纂方案、规划及有关制度;协调督促各单位志稿的修订、编撰、评审,以及总纂、送审、出版、发行、续编等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年鉴审定修志编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根据省市地方志办公室的要求,按时完成《陕西年鉴》、《西安年鉴》市、区(县)中“碑林区”类目材料的撰写和报送工作;完成省市志书中有关“碑林区”章节的材料的撰写和报送工作。
5、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和目标考核;负责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受区政府委托,办理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负责处理全区的涉外事务,审核全区出访、来访的有关事宜。
6、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承办上级和区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以及区政府重要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协调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组织办理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建议、意见和提案,及时反馈各类交办件落实的情况;负责承办区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与省、市、区人大、政协相关的其他工作。
7、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政府、区应急委员会应急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全区应急体系规划工作,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以及应急科普宣传工作;负责办理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8、碑林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负责全区信息化(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促进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对全区各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备案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全区各单位的信息化工作进行考核;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其它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及推广应用;负责对全区电子政务网络、电子大屏等信息化设备进行管理。
本部门2019年拟划转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任务至区司法局;划转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任务至区应急局,保留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任务。2019年拟将区级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公务用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管理等工作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整合入我单位工作。
二、 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深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管理,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做好区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的运转、维护和升级,为全区电子政务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确保全区电子政务网络的正常运行,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控,及时答复网民提问,积极开展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做好“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全面完成帮扶任务;严格做好公文的收发传递,全年做到公文“无错传、无漏传,无泄密,无漏办、无积压”,认真组织区政府各类会议活动;强化调查研究,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加大政务督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做好人民来信的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抓好政务信息编纂报送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刊发和报送质量;积极开展应急专题数据采集工作,全面整合应急数据资源,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包括:

四、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36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本年收入为1245.55万元,较上年增加487.63万元,增长64.34%,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2018年本年支出1245.55万元,较上年增加487.63万元,增长64.34%,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45.5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5.55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增加原因是因为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45.5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67.7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13万元。增加130.75万元,原因为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577.8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2.98万元,专项业务活动164.86万元。增加原因为工作任务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增加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245.55万元,较上年增加487.63万元,增长64.34%,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245.55万元,较上年增加487.63万元,增长64.34%,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55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589.81万元,较上年增加84.78万元,增长16.79%,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2.98万元。较上年增加241.42万元,增长140.72%,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3)专项业务活动164.86万元。较上年增加115.46万元,增长233.72%,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2.99万元。较上年增加1.06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91万元。上年未发生该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0.58万元,公用经费87.13万元,用于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金缴费、办公费等支出。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人员经费580.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万元。
(2)公用经费87.1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7.1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培训费0.79万元,会议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3.46万元,增长37.69%,增加原因工作任务增加,比18年预算减少2.56万元,下降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车辆运行消耗实行单车统计核算,对其它三公支出独立核算严格把关并进行公示。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4万元,增加3.64万元,较去年决算同比增长37.69%,增加原因工作任务增加。比18年预算减少0.56万元,下降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公务车辆运行消耗实行单车统计核算,并定期进行公示对比。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比18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支出。
4、会议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79万元,主要包括参加省市区组织的业务理论学习。较去年增加0.42万元,增加113.51%,增加原因工作任务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预算绩效能按照任务执行年初预算,下一步将继续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13万元,用于机关日常办公支出。比上年增加1.42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4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2.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01.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17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52.16%。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 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