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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西安市碑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原西安市碑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3.负责研究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核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内设机构的设立、撤并、更名、增挂牌子、改变隶属关系、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工作;研究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体计划和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比例。

4.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精简机构人员。

5.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6.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对违反编制法规、纪律的情况做出纠正和处理决定。

本部门2019年更名为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2018年,碑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监督检查科、体制改革科,西安市碑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属1个事业单位:西安市碑林区机构编制数据管理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主业,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碑林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五张报表”指标>的通知》,我办2018年共承担7项共性工作指标及1项市考工作指标,同时还承担了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区营商环境建设、区行政效能革命中的多项任务,完成这些指标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全办上下,团结一心,撸起袖子干实事,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使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全力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办将深化机构改革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主动谋划、认真调研,扎实稳步推进改革。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多层次多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地方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二是开展我区机构改革基础性工作。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中省各部门职能机构调整情况,对我区有关机构开展调研,提出我区机构改革初步设想。同时,按照中省市改革部署,先行组建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018年以来,我们牢牢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这条主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不断优化提升我区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做好中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和衔接工作,先后印发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取消涉及我区行政许可等事项及行政审批事项,共取消13项、承接4项、受委托12项。截至目前,我区共对省市取消、下放、调整的820项行政事权分十个批次进行了承接落实,共计取消和承接282项(承接165项、受委托12项、取消95项、调整10项)。

二是优化提升企业投资营商环境。印发了《碑林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8版),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3项,其中区级部门36项,垂管单位7项。同时,明确各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时,只能对清单所列事项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除外)。凡未纳入中介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切实规范了中介服务行为,为优化服务流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2018年以来,我们集中对权责清单开展了四次动态调整,按照市审改办《关于房管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的函》有关要求,增补13项行政处罚事项并导入全省统一公布平台对外发布;按照《市审改办关于印发西安市深化权力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现行的人才新政、落户新政等最新政策法规,结合机构职能调整情况,集中对权责清单各类事项及要素进行补充修订和规范完善。目前,共调整权责清单2408项,调整后,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数变为3540项,公共服务事项446项。

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我们积极落实省市关于梳理《陕西省行政许可“三级四同”通用目录》有关要求,对照全省通用目录,结合区情实际,按照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平台规范性要求,首批录入114项行政许可事项。同时,我们集中力量梳理审核转报、审核备案以及其他服务事项等三大类事项目录,并全部录入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平台,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一网通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区政务服务“三级四同”通用事项共362项,其中,行政许可114项,审核转报事项47项、审核备案事项86项、其他服务事项115项。

五是梳理编制《碑林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安排,我们对各相关单位填报的《碑林区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进行梳理汇总,印发了《碑林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确定公布区、街两级政务服务事项451项,其中23个区级部门303项、8个垂管单位91项、街道办事处57项。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公布,进一步优化了政务服务环境。

六是扎实开展行政事权承接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区事权承接后的工作情况,切实做好中省市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我们对全区涉及事权承接的8个部门进行专项调研和督查,全面掌握各部门对中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事权的承接落实情况,及在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调研情况看,区级各部门在各类事权承接过程中均能确保承接有序,并顺利开展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各项体制机制,确保下放的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切实推进“行政效能革命”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据各部门职能运行情况,对职责任务发生变化的部门职责和机构进行及时调整,为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提供组织机构保障。

一是设立“西安市碑林区监察委员会”,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试点工作,实现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二是成立“西安市碑林区交通运输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市场的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力量,将原“碑林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挂牌于区委组织部。

四是调整区爱国卫生管理体制,将区城市管理局的爱国卫生职能交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担,将区城市管理局爱国卫生与创建提升科划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机构。

五是调整完善区旅游管理机制,将区旅游局更名为“西安市碑林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进一步理顺旅游管理职责,优化整合旅游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

(四)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新态势。

一是成立“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东关地区综合改造工作,为进一步激发我区东关地区改造活力,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做好机制保障。

二是为“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增加人员编制力量,同时,在8个街道分别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所”,完善我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我区安全生产监督力量。

三是为全区中小学核增编制150名,成立“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幼儿园”,将区太乙路小学与区安东街小学合并更名为“西安市碑林区实验小学”,优化调整了区内教育资源,进一步促进教育资源的平衡。

四是独立设置“西安市碑林区中医医院”,将“西安市碑林区卫生监督所”更名为“西安市碑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增加“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职能”,撤销8个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流动人口管理站)”,强化了卫生计生综合管理职能,不断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五是理顺区政务服务管理体制。为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按照省市两级要求,设立“西安市碑林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挂牌于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具体负责全区政务公开管理工作;将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更名为“西安市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上接受区政府办公室指导;设立“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效能和政府公开服务水平。

(五)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规的督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对我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的专项督查。结合市编办督查重点和我区新设立事业单位运行情况,我们挑选了区实验小学、区小雁塔幼儿园、区长安路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等14家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对区实验小学和区小雁塔幼儿园在建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重点对机构运行情况、职能履行情况、人员编制、配备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并进行了分析、归纳和汇总,对存在和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了记录,并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法规进行了宣传和讲解。在2017年机构编制问题台账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整改销号,进一步推进全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工作。

(六)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2017年度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信息年度报告工作。目前,全区已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共有118家,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单位112家,年度报告公示率达到99%。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落实核查机制,我们采取“年度报告”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3%的要求,对17已登记的事业单位的依法经营情况、业务范围和服务宗旨变更情况、法人证书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

(七)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扎实做好实名制信息月报更新、网上名称管理等日常工作,按期完成了2017年度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与统计年报的审核、录入和上报工作,年报数据顺利通过市编办的审核验收,得到市上肯定;立足实际,配合做好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工作:一是实现全区机构、编制、职数和人员等信息的实时统计、分析和共享,为领导提供及时准确的机构编制数据;二是实现“出、入编”和“职务职称变更”等机构编制业务的“网上报送、网上审核”和与组织、财政、人社的共享共建共用,用于支撑业务办理部门“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三是实现机构、编制、职数等台账文件电子化和所有痕迹留存查询功能,这些特点功能的优化确保了实名制系统管理功能实现效率最大化。

(八)积极开展人员编制管理大调研工作。针对各相关部门提请的人员编制调整请示,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人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设置的通知》、《关于调整区网信办机构编制的通知》、《关于调整区总工会机构设置的通知》、《关于调整区考核办机构编制的通知》,形成《关于区城中村(棚户区)征收安置服务中心人员划转的情况汇报》、《关于区教育系统人员内部调整的情况汇报》、《关于区纪委部分人员调整的情况汇报》等多篇人员编制调整意见。通过加强管理,进一步优化了部门人员结构,推进了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二、夯实举措,奋力助推“追赶超越”

2018年,我们按照打造机构编制铁军队伍、助力“追赶超越”大局的总体思路,以问题为导向,以寻求破解难题为抓手,以推进改革、简化服务为目标,聚焦全市“追赶超越”奋进年,把“追赶超越”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中心和主题,明确任务标杆,突出工作重点,确定突破方向。

(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认真传达学习永康书记在历次“追赶超越”擂台赛及点评会上的讲话,切实统一思想、找准定位、服务大局。严格落实区委关于“大调研”活动的要求,及时成立了办大调研领导小组,聚焦改革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研究确定了4个重点方面的调研课题,赴杭州、青岛、广州都等副省级城市学习经验做法,在全区先后开展多次实地调研,切实把问题找准、把思路理清、把措施定实,为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统筹考核督查,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好“三项机制”,完善配套措施,注重在干部选拔任用、关心爱护干部方面进行实践运用,全方位激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选人用人上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方面精准识别评价干部的政治表现,并将政治表现作为任用干部的先决条件,始终坚持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加大督查落实力度,采取整体督办与实时跟进相结合的办法,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省市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等由我办牵头配合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督促,保证政令畅通,以客观、实在的成绩来检验和推动机构编制事业发展。

三、固强补弱,大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2018年,我办始终坚持以强化政治素质、提高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完成机构编制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突出政治引领,不断提升政治建设水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始终把讲政治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秦岭生态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集中开展“讲忠诚、强本领、勇担当、敢开拓、肯实干、争当铁军标兵”、“守纪律讲规矩”学习教育等党内政治文化活动,并于近期认真组织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第一时间成立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办实施方案,不断增强忠诚于党、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以党章为依据,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深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以党支部学习为抓手,带动全办党员干部的常态化学习,全年共组织集体学习40余次,学习研讨8次。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干部先后赴帮扶村、对口社区开展工作30余次。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机关大讲堂等各类专题辅导讲座,建立办“工作交流微信群”,进一步促进了学习教育的常态化。投入经费为全办党员干部购置配发《把信送给加西亚》等学习书籍、订购了《党建》、《红旗文稿》等各类学习刊物教材10余种,进一步提高了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办2018年有2人次被机关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狠抓固本强基,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2018年初制定了《区编办2018年党支部干部学习计划》,《区编办2018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确保各项党建重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扎实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建立抓党建情况汇报常态化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丰富党日活动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十九大精神学习笔记观摩展览;以“三会一课”为重点,狠抓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实。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办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激发党员干部争先创优的意识。

(四)突出正风肃纪,不断提升作风纪律建设水平。2018年初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印发《2018年区编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形成了人人尽职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定期开展廉政约谈、廉政谈话;深入开展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采取座谈会、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整改,并对作风排查期间建立的长期整改任务台账进行及时更新,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坚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持续抓好和巩固“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影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以冯新柱案为鉴”专项警示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强化忠诚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坚决打赢秦岭保卫战”等专题警示教育月活动,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遵规守纪的思想根基;驰而不息纠“四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特别是节假日期间严防 “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全年无违反党规党纪行为发生。

(五)扭住零号工程,全力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认真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严格落实中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先后20余次带队赴帮扶村开展驻村调研。坚持党建引领,看变化、谈感想、促扶贫,进一步理清帮扶思路。深入开展驻村联户“十送活动”,真正把组织关怀带给了困难群众。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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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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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  2018年本年收入为215.21万元,较上年增加57.74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2018 年本年支出215.21万元,较上年增加57.74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 年本年收入合计215.2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5.21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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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15.2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3.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79.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万元。较去年增加60.42万元,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多。

(2)项目支出21.6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1.65万元。下降2.69万元,原因为一般行政事务支出减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增(减)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215.21万元,57.74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2018 年总支出215.21万元,57.74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21 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为197.97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174.29 万元,较上年增加41.16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65万元。较上年减少2.69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为一般行政事务支出减少.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为17.23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17.2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45万元,公用经费14.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60.42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1)人员经费179.45 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9.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6.03万元,津贴补贴38.33万元,奖金58.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23万元,住房公积金9.73万元。

(2 )公用经费14.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万元,其中:办公费0.71万元,咨询费1.75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0.02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委托业务费0.13万元,工会经费0.78万元,其他交通费10.4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会议费1.55万元,培训费1.3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0.04万元,降低100%,下降原因为无公务接待任务,比18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原因为无公务接待任务。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00%,累计接待2批次、7人。下降原因减少公务接待;比18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原因为无公务接待任务。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1.55万元,主要包括行政审批及机构编制业务会议。较去年增加1.55万元,增加原因为2018年度相关会议增加。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1.35万元,主要包括行政审批业务相关培训。较去年增加1.05万元,增加原因为参加省市举办业务培训。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预算绩效能按照任务执行年初预算,下一步将继续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万元,用于办公费等。

比上年减少0.19万元,降低1.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相关附件:

2018年编办决算公开报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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