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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工作做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文明执法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研究、协调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综治和维稳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负责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

9、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督促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

10、承担区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区委、市委政法委和市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法委内设六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政工科下设办公室)、综治科、维稳科、执法监督科、教育转化科。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以“五个坚决防止”和“一控制”、“两评估”为目标,深入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摸排化解工作,提高了维护辖区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全年承担的省考核指标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和红会医院西侧棚户区改造等2个项目已全部按期完成风险评估工作,完成率达100%。

二是稳步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对“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力度,强力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不断改善辖区社会环境。发挥6094人的“红袖章”平安志愿者队伍作用,充分发动辖区社会力量“八大员”共计2万余人次,全区每月零发案社区达60%以上。进一步加强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全面提升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对区法院2016年办理的105件民事案件进行案件评查,评选出优秀案件25件;督促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对我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交警等5部门进行了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全区刑事速裁案件共审结297件,全部在7个工作日内审结,平均审理天数4.7天,服判息诉率100%。

四是加强政法队伍和机关建设。全力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加大对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问题查处力度,对发现的干警违法办案线索进行逐案彻查,在全区政法系统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追赶超越”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区政法系统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的具体工作措施;围绕“三项机制”组织修订了《区委政法委督查工作制度》、《区委政法委机关公文处理制度》、《区委政法委机关保密工作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为更好发挥效能,提高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1个: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政法委员会本机(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实有12人,其中行政1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本年收入为777.3万元,较上年增加412.3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区成立了区委平安办和区扫黑办,故增加了平安办和扫黑办经费;同时工资调整变动、年度工作差异及社保改革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上年度无此项,因此造成变动幅度大。

(2)2018年本年支出777.3万元,较上年增加412.3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区成立了区委平安办和区扫黑办,故增加了平安办和扫黑办经费;同时工资调整变动、年度工作差异及社保改革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上年度无此项,因此造成变动幅度大。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77.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7.3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增加原因为2017年我区成立了区委平安办和区扫黑办,故增加了平安办和扫黑办经费;同时工资调整变动、年度工作差异及社保改革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上年度无此项,因此造成变动幅度大。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77.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07.7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万元。较去年减少3.14万元,减少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2)项目支出469.5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费315.80万元,印刷费33.12万元,邮电费0.43万元,差旅费2.63万元,租赁费16.33万元,咨询费4万元,会议费14.57万元,委托业务费80.42万元,培训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6万元,办公设备费1.28万元。去年增加319.84万元,上升68%,上升原因是2018年成立了碑林区委平安办和碑林区扫黑办,同时工资调整变动、年度工作差异及社保改革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上年度无此项,因此造成变动幅度大支出有所增加。

(3)年末结转和结余4.04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增加及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777.3万元,较上年增加412.3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区成立了区委平安办和区扫黑办,故增加了平安办和扫黑办经费;同时工资调整变动、年度工作差异及社保改革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上年度无此项,因此造成变动幅度大。

(2)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777.3万元,较上年增加412.3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区成立了区委平安办和区扫黑办,故增加了平安办和扫黑办经费;同时工资调整变动、年度工作差异及,上年度无此项,因此造成变动幅度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3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282.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运行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79.54万元,增长28.14%)。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2.06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综治、七项机制等业务工作和会议宣传费用(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297.14万元,增长65.73%)。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7.50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其他业务工作(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12.28万元,增加了70.17%)。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5.15万元,用于社保改革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56万元,同比增长107.82万元,增长37.49%,公用经费20.18万元,同比减少3.14万元,减少15.56%,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1)人员经费287.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4万元。

(2)公用经费20.1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 2018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培训费3.41万元,会议费14.5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1.23万元,减少25%。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0万元,减少1.23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25%。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14.57万元,主要包括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表彰奖励及会务工作。较去年减少32.52万元,减少69%。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3.41万元,主要包括组织全区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较去年增加100%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要求,2018年对我委司法救助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司法救助,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工作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目标的题中之义,也是在目前复杂的社会形势下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2000年7月,我国的司法救助制度正式建立。这一制度的实施既有利于各类案件的及时解决,提高司法效率,又保障了程序公正,为实现实体公正创造了条件。2018年共使用司法救助金2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3.14万元,下降15.5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共政府采购固定资产70.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30万元,增加89.73%,增加原因是由于成立了区委平安办和区扫黑办,大量购买了一批电脑打印机办公桌等固定资产,以便开展正常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格式(政法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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