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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西安市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协调进驻单位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督察、督办和统计工作。

3、负责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4、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5、负责组织、协调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和项目跟踪服务。

6、负责制定规范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区政务及行政审批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政务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业务科、信息科、监察室。

2019年机构改革将原“西安市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调整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考核办的精心指导下,中心整体工作协调推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按照《碑林区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五张报表”》任务安排,我们担负“五张报表”、民生“九难”等市考指标4项、区考指标7项。

(一)服务接待情况。2018年度,区政务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群众 126934人次,其中行政审批事项51556件,公共服务事项75378件。事项按时办结率 100%,群众满意率99.9%。

(二)区政务服务中心硬件达到要求标准。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及区政务服务中心扩容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区政务中心于2018年4月29日向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报告,会议审议通过选定位于东门商贸中心2号楼1至3层为区新政务服务大厅新址(建筑面积13823.43㎡),高于一级(6000㎡以上)建设标准。完成装修设计、监理、施工招标,随后交付平面设计、深化设计和施工设计图纸,确定建设施工单位。整个工程于2018年12月27日进点开工,至2019年4月下旬竣工,工期4个月。新政务中心建设围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本着“便民利民、功能齐全、配套到位、科学精准、节俭实用、绿色环保”等原则,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加快公开“跑一次”事项清单。依据全市《区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项)通用实施清单》和《碑林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碑编办发〔2018〕8号),对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数进行集中梳理,经市上确认,并经区编办动态调整,目前全区政务服务事项582项。其中区级部门399项,垂管部门139项,街道44项。

按照全市统一模板要求,今年6月梳理公开公布《碑林区区直部门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涉及22个区直部门363项事项;9月份公布街道办事处“最多跑一次”事项42项。目前实现92%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提前完成了全市各区县80%以上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

2018年9次接受省营商环境督查组、西安市争创“平安鼎”第三督导组,以及区委、区政府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视察调研。

二是再生再造“跑一次”流程方式。注重在“减”上提效能。精减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区食品药监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从14项减为5项;药品零售许可勘址、筹建、验收事项的申报材料从原16项精简为7项。区建住局将招标文件备案、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登记表等2个事项的办结时限,分别由5个、20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区城市管理局审批时间由平均20个工作日压缩为8个工作日,目前全区平均压缩办理时限60%以上。在“容”上作文章。探索推广容缺机制,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企业群众。目前8个部门、72个事项、107件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在“帮”上用力气。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日常服务及时办、深入社区主动办、走进企业上门办、困难群体帮助办、协调部门联合办、送达服务方便办”等帮办代办服务。2018年全年帮办代办3383人次。在“送”上鼓实劲。围绕“最多跑一次”目标,开通办理结果快递送达模式,群众通过网络或现场办理的事项,采取免费邮寄送达的方式,变群众跑腿为我来送达,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目前,已经为214位群众提供免费邮寄服务。

三是努力做到“跑一次”精准精细。工商窗口、食品药监窗口相继推行节假日365天服务不打烊,区政务服务中心调配工作力量,提供引导咨询等服务保障工作。创新实践网上、容缺、送达、诊疗、延时和志愿等“妈妈式”服务,现场提交资料,20分钟以内当场办结,只“跑一次”。强力推进工商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设立自助办照终端,运用微信、支付宝等信息化手段,办理业务“一次不用跑”。2018年《光明日报》《陕西日报》等媒体,均对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70秒搞定的高效服务进行报道。2018年11月10日(星期六),全市第42万户新增市场主体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产生。12月15日,在南门SKP召开了2018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突破50万颁牌仪式,第50万户市场主体落户碑林,王永康书记为企业颁发营业执照和纪念牌。2018年,全区新增市场主体37566户。

四是积极营造“跑一次”良好氛围。建立事项及服务公开公示、窗口体验、局长驻窗口、模拟办理和“回头看”及群众满意率测评等多条保障措施。并印制“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明白卡和流程图等服务规范,使企业群众“一阅就清楚、一看就明白、一听就知晓、一来就办结”。王永康书记先后三次批示肯定碑林做法,《陕西日报》、《西安日报》等媒体8次进行了关注。

(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持续优化。按照全市建设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的要求,区政务服务中心及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沟通、领会要求,细化任务。

一是组织“西安政务服务网”事项录入及上线。区政务中心组织全区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召开事项梳理及操作培训会议7次,事项梳理完善、流程配置、模拟测试后提前于全市统一时间节点完成录入工作。经动态调整全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506项,可网办比率95.97%。自6月25日上线运行至今,累计办件18000余件。系统内事项办理数量位居全市区县排名第2。

二是积极连通市、区、街、社区四级网络。积极与区电子政务办沟通外网接入事宜,前后3次对街道、社区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情况摸底汇总,按照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原则组织街道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召开重点工作培训会3次,完成梳理录入、流程配置、模拟测试等环节,提前于全市统一时间节点10天完成录入工作。目前已实现市、区、街、社区四级网络互联互通。

三是组织全省“三级四同”事项个性化要素录入完善。组织全区涉及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召开陕西省“三级四同”行政许可事项要素录入系统操作培训会,就全省统一事项平台录入完善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前于全市统一时间节点20日完成了“三级四同”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和其他类服务事项个性化要素录入和完善,事项完善比率达到了100%。

四是做好西安政务服务网与大厅硬件对接。为实现大厅硬件与西安政务服务网的对接互联,先后多次对接市政务中心和浪潮公司,通过对窗口吊屏、LED大屏、抽号机、叫号器等设备的参数配置和专网部门呼叫设备的配备。已完成大厅硬件与西安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并扩充了短信叫号功能,群众获取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更加便捷,信息发布更加规范统一,大厅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五)打造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服务铁军。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服务效能。聚焦“营商环境提升年”提出的目标定位,当好服务企业群众五星级“店小二”,坚决做到“三个不”、“四个YES”、“五个不允许”。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健全完善服务用语“十不说”、工作纪律“十严禁”等文明服务行为规范。推行“三清”服务,落实“三办”服务。强化窗口服务效能、干部作风问题排查等方面监督检查,通过电话回访、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年电话回访2680人次。

二是局长驻窗口工作了解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进驻体验活动”,及时发现解决改革工作的难点和瓶颈,2018年,全区累计36个部门、8个街道累计2216人次参加进驻体验活动,发现问题1192个,提出改进措施1657条。

三是规范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涉审中介服务。认真学习中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参加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专题培训会,开展西安市中介服务超市平台集中培训。依托西安市政务服务网建立的西安市中介服务超市供业主和中介机构免费使用。目前180家有资质的涉审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审核并发布信息。区政务中心加大对涉审中介服务超市的宣传力度,使企业、群众选择中介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放心。

(六)承担西安市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改革试点任务。2018年8月,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担的“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标准事项清单”改革任务被列入西安市全面深化改革试点。同时结合2019年我市打造“十五分钟政务服务圈”的目标任务,我中心早安排、早入手,从末端出发,赴南院门街道、东关南街街道、长乐坊街道和相关社区进行调研,根据《碑林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街道办事处服务事项,结合社区工作职能,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梳理《碑林区社区服务事项清单》,目前形成初稿6类36项。

(七)成功申报陕西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2018年10月底,《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陕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一批省级政务服务标准试点项目的通知》(陕质监联〔2018〕14号),确定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第一批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试点期两年。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将各阶段任务细化到具体工作、具体科室,并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人。目前已分别与省、市各级机关和专业技术人员沟通,再深学习了解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安排和具体实施要求。

(八)坚定正确方向,坚决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中心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始终把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舆论环境营商环境整治“七个一”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支部书记上党课、学习讨论魏民洲、冯新柱案警示教育等方式,坚定“两个维护”。

二、班子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中心领导班子始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营造了“苦干实干”“马上就办”和“办得了、办得好”的浓厚氛围。

(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指引,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自觉把各项工作纳入“五新”框架,以“五新”战略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各项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会“四个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开展“3+X”采取“六学”方法,开展窗口服务“六查六看”、“百日四无”、“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开辟“政务服务中心‘两学一做’‘党的十九大’学习专栏”,利用LED屏、宣传栏、专题板报、知识问答和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好的做法,开展警示教育。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3次,集中学习76余次,研讨交流11次、讲党课5次。

(二)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从严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着力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长效化,着眼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和窗口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庸懒散慢虚”等问题。全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每月两次进村入户,全年先后30余次入户,落实帮扶措施、解决联户实际困难。中心制定《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百分制考核办法》,开展经常性每日“六个一”、每周和每月“四个一”服务,运用好鼓励激励机制,通过选树典型,制度考核等多种途径,带动窗口服务作风转变。

(三)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把《准则》《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重要抓手。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暴露出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风问题、管党治党等方面问题,以肃清魏民洲流毒,钱引安严重违纪违法案为深刻教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反面典型为鉴,剖析根源、认清危害、汲取教训,把握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1个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人,其中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9人,其中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本年收入为4172.47万元,较上年增加3842.64万元,增长1165.03%,主要是因为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及区政务服务中心扩容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碑林区政务中心于2018年4月29日向碑林区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报告,会议审议通过选定位于东门商贸中心2号楼1至3层为区新政务服务大厅新址(建筑面积13823.43㎡),增加经费为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专项款。

(2)2018年本年支出372.47万元,较上年增加42.64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支付新政务服务中心设计费用.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172.4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72.47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增加原因为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专项款。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72.4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40.2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37.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万元。较去年增加38.13万元,增加37.34%,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232.2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去年增加4.5万元,增加1.9%,增加原因新政务服务中心设计费用。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增长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4172.47万元,较上年增加3842.64万元,增长1165.03%,主要是增加经费为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专项款。

(2)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72.47 万元,较上年增加42.64万元,增长12.92%,增加原因新政务服务中心设计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47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22.44万元,较上年增加0.37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人员目标奖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2.24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增加新政务服务中心设计费用。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6.21万元。较上年增加26.18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7万元。较上年增加11.57,增长率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85万元,公用经费2.3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38.13万元,增加37.3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1)人员经费137.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85万元。

(2)公用经费2.3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会议费1.0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1.09万元,降低(增长)44.9%,比18年预算减少2.16万元,下降原因是单位内部公车管理逐步规范,支出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万元,减少1.34万元,较去年决算同比下降44.9%,比18年预算减少1.06万元,下降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单位制定的公车管理制度,对公车的使用进行有效约束,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金额以内。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较去年决算减少1.1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4、会议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减少0.54万元,同比下降100%,下降原因为参加会议次数减少。

5、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1.09万元,较上年增加0.81万元,同比上升289%,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参加培训次数、人数增多。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财政资金绩效的要求,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分别从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五方面加强管理,理顺了工作流程,扩展了管理范围、创新了工作模式、规范经济和业务活动,以预算绩效管理为导向,规范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制约措施为关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5.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52.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6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的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

西安市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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