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组织部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区委向区人大和区政协推荐干部的工作;负责办理市管干部任免报批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审批等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干部调动事宜;负责全区科级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和管理;负责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办理市管干部工资审批手续;办理区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政治审查手续;负责团职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3.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及发展规划,负责区级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组工干部队伍建设。
5.组织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具体组织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区委直属各党委、党工委组工干部的培训;对全区党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
6.指导全区知识分子工作,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荐、选拔、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7.负责对全区各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管理,参与制定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审理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
8.协助管理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机构驻区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9.负责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干部工作。
10.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区级机关党群干部的档案,并指导全区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组织史资料的收集和编纂工作。
13.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办理区委管理干部和科级领导干部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14.承办区委、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要着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分层面、有计划举办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使其成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是要着力打造追赶超越碑林铁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着力选优配强中层领导班子。坚持把打造碑林铁军和落实“三项机制”贯穿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持续传导压力、增强动力、强化执行力,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制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干部选任工作规程,完善日常考核管理、请假报备等制度。
三是要着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要在顺应事业发展中推动形成人才促发展、发展兴人才的生动局面。贯彻《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推进落实市级“5531”计划、“5211”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强服务协调,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落实区级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等制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内在活力。
四是要着力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规范提升和探索创新并举,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三长三员”网格化建设、“五化”标杆社区创建等重点工作,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商圈、楼宇等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稳步提升“两个覆盖”。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党内基本制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行政单位,部门预算仅为部门本级预算,无二级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我部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2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548.50万元,支出548.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69%,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8.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69%,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因我部无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印刷服务类预算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2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43万元,下降36.96%%,原因是人员变动,办公经费减少。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三公”经费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情况。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组织部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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