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和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决议、指示和命令。指导全区公安工作,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促进政治稳定、经济发展。
2、负责本局公安队伍建设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对公安民警的执法进行督查。
3、组织侦破全区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及各类刑事案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活动、重要会议及大型群众娱乐活动的安全警卫和防范工作。
5、依法对全区社会治安,内部保卫、消防和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实施管理。做好社区警务、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
6、负责全区各类案件的审理和起诉以及案犯、犯罪嫌疑人的羁押。
7、收集、掌握、分析和预算辖区内的敌社情,及时报告上级机关。
8、负责本辖区内的巡逻守候工作;处理巡逻中发现的治安案件;处置辖区内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年度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为总纲,以市局“聚焦西部最佳、打造公安铁军,奋力追赶超越、创建平安之城”目标为指导,以持续深化公安改革和警务机制创新为主线,以实现“追赶超越、提升效能”为目标,进一步更新理念思路、创新机制制度、丰富手段方法,提升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全面打造让社会更平安、群众更满意、队伍更过硬的“碑林公安铁军”。
(二)总体思路:按照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整体部署,分局坚持“1237”总体思路。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并全方位贯彻落实在日常公安工作中;坚持“两条主线”:一是做实公安基础,提升平安建设;二是严打违法犯罪,助力经济发展;明确“三个突出”,即:突出以“安全感”换取“群众满意度”,突出以“转作风”促进“队伍提效能”,突出以“对标点”加快“追赶超越”;重点实现“七个突破”,即:一是在反恐维稳安保工作中要有新突破;二是在打击现行、科技侦查破案上要有新突破;三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上要有新突破;四是在效能革命、窗口服务水平上要有新突破;五是在规范执法、推进公平正义上要有新突破;六是在公安基础防范“第一道防线”上要有新突破;七是在抓党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上要有新突破。
(三)工作要点突出“一个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领开创碑林公安工作新局面
1、践行“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深入抓学习教育。全局党员干部民警要从学上抓起,营造学习氛围,增强学习动力。以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相关文件和要求为指导,认真对照中央“一条主线、七个讲清楚”标准,着重把握“十个深刻领会”、“十个新”、“八个一”等要求。学习过程中,要明确学习要点、领会学习重点、讲透学习难点,把“学懂”作为“弄通做实”的基础工程,一招一式地抓好抓到位。
运用好“三会一课”的制度载体,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组织全局民警抄写诵读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诵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一个观点一个观点的理解,确保大家真正学懂、弄通。
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八个一”,即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组织一次学习党章活动、举办一次主题“公安大讲堂”,推送一批新媒体“空中课程”、开展一次“新时代、新征程—我与党的十九大”征文,鼓励全体民警共同为做实公安工作献策献力。
2、践行“入脑入心”要求,深入抓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新常态,深入开展忠诚教育、“四个意识”教育,永葆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严从实落实“六必谈、四必访”和“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建工作。
落实民主生活会和教导员例会制度,开展经常性教育,健全战时思想政治工作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一把手”责任,不断增强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党建”的思路,加强党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培养“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实事”,和“夙夜在公、敢于负责”的干部队伍,鼓励“有激情、有热情、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民警不断成长。
3、践行“学思践悟”要求,深入抓工作督导落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内涵为指导,科学谋划全年各项公安工作,并把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成果切实落实在日常公安工作中。深入开展“大调研、大督导、大实干”活动。
“大调研”活动,要用新时代、新思想分析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把握发展规律,明确思路措施,指导全年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大督导”活动,要落实随机抽查、全面检查、定期督导等措施,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和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大实干”活动,聚焦做实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聚焦做实公安碑林铁军建设、聚焦做实行政效能革命、聚焦做实平安碑林建设、聚焦做实年终岁尾实干冲刺,切实提升全年工作。
(四)坚持“两条主线”,以做实公安基础和严打违法犯罪为抓手,提升平安建设,助力经济发展。
以做实公安基础为主线,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4、做实重点人、事、物、场所管控等反恐维稳基础工作。完善重点关注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密切关注“联合学院”、拆迁安置等投资利益群体、涉军群体等重点特殊人群的分级分类管控,完善重点人员“一人一档”,强化对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件深入开展风险隐患等级评估;强化重点物品管控,防止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剧毒化学品等涉危涉爆物品造成危害;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稳控谁接访”原则,坚持“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规范诉访秩序”,从源头上化解非访和非法聚集事件的发生;全面宣传落实《反恐法》等法规条例,落实行业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进一步督促辖区党政首脑机关、水电油气热等要害部位,和学校医院、超市商场、景区等单位的内部防范;健全公共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落实“三级预警、四级防范、一体化处置”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钟楼周边、南门景区等人员密集复杂场所的警力部署和安全守护;加强高校、“四小场所”、物流寄递等行业、阵地的管控,确保“发现得了、控制得住”。
5、做实刑侦技术、情报信息等刑侦基础工作。大力提高现场勘查和刑侦基础信息采集能力,确保信息提取率、指纹提取录入率等达到规定标准;充实DNA打拐信息库等,突出指纹、足迹、DNA信息在侦查破案中的运用;继续推进DNA实验室和技侦工作站建设,依托技术室、情报中心预警研判,加强信息碰撞、案件比对串并等工作,力争查破一批省内外、市内外有影响的系列性案件,提升打击破案效能。
6、做好“一标三实”等户政基础工作。按照省厅要求,抓紧推进“一标三实”工作,尽快全面完成信息录入,并做好常态化的补新、拓展和完善工作;完善辖区单位自防网络,动员全区城管、街办“红袖标”,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建设;依托“家门口”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站,进一步提升社区警务工作水平,加快社区防范、纠纷排查、便民服务、治安整治、安全宣传等基础工作的开展;加强和规范实有人口、出租屋登记等基础信息采集和管理,建立与计生、民政、房产、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信息协作机制,摸索构建人口管理新模式。
7、做实巡逻盘查等巡防基础工作。牢固树立“巡逻是标、盘查是本、发现是灵魂”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两车巡逻、发挥电瓶车、摩托车巡逻,最大限度提高街面、社区的见警率和盘查数;以“四色预警”为指导,有效发挥街面警务站、巡逻车快速反应的特点,适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武装巡逻盘查;坚持信息主导警务思路,严格落实网格化巡逻工作要求,并结合预防“两抢”十项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案(事)件,能够精准指挥、快速查控、有效处置。
8、做实涉毒人员管控等禁毒基础工作。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按照“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方式,逐步在全区所有社区建立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站,最终形成“三中心”(管理中心、康复中心和帮扶、就业中心)的社区戒毒、康复,及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各项戒毒措施“无缝对接”;提高吸毒人员发现率,规范吸毒人员收治查处率,加大涉毒重点对象管控力度,严防肇事肇祸和违法犯罪。
9、做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管理服务等基础工作。坚持把维护公共安全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任务,围绕“消防、危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三类重点,强化安全监管,持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事故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涉及公安工作的安全事故总数同比下降5%;以印章、典当、二手车、废旧物品收购等特种行业为重点,全面实施精细化管控;加强外国人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加大涉外案件侦办;加快“智慧监所”建设,为打防管控工作提供强大支撑。
以严打违法犯罪为主线,助力经济发展
10、常态化推进严打专项行动。按照“一降一升”部署,紧盯“平安建设”和“满意度”,紧紧围绕市局确定的案件降控“双百”目标(即“双抢”、扒窃、诈骗、敲诈等街面案件110全市接报警日均100起以下”、其他110全市刑事接报警日均100起以下。分局平安家园方案中已有分局降控数字),坚持以打开路,切实营造强大声势、形成有效震慑。始终保持对“黑拐枪”“盗抢骗”,以及有广泛影响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实施专业研判、合成作战、精确打击,最大限度多破案、破小案、破串案。
11、紧盯街面侵财类案件和经济案件。围绕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街面侵财类犯罪和诈骗犯罪,重点开展好对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侵财案件的打击。紧盯手机被盗被抢和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坚持追逃追赃与侦查破案并重,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损失,回应民声、维护民利;继续做好“双清”、强制隔离戒毒、打击传销,以及环境污染、寄递物流等违法犯罪,适时开展专项打击。
12、大力开展经济秩序治理整顿。以“服务、保护、协调、发展”为目标,主动围绕工作职能,找准公安工作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建设“软环境”;对制假售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坚决重拳打击;继续加强投资环境治理和城市治理专项行动,严打“地下出警队”、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3、立足本职寓管理于服务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行警务工作前移,在重点项目设立固定或流动警务室,提供全方位的治安防范服务,并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大力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指导建立健全内部保卫组织,切实提高单位企业职工的自防能力;针对企业、投资者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放管服”部署,简化办事程序,大力推进政务、警务公开,寓管理于服务中,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五)明确“三个突出”,以“安全感”换取“群众满意度”,以“转作风”促进“队伍提效能”,以“对标点”加快“追赶超越”
突出以“安全感”,换取“群众满意度”
14、全力抓好“影响群众安全感案件”的侦破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命案”快速侦破,确保“命案即发即破,不欠帐”;加大对命案积案的攻坚,在命案发1破1的同时,争取再深挖破获1-2起积案;针对碑林区位特点,坚决克服扫黑除恶等工作案源少的困难,广辟线索来源,坚持露头就打,并以此推动抓逃、重大案件侦破等破案攻坚实力。围绕“两抢一盗”、诈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侵财类案件,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坚决遏制此类案件高发。
15、全力抓好“有广泛社会影响案件”的侦破工作。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黄赌毒”犯罪等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统筹侦查资源,落实破案责任,督导跟踪问效,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影响,彰显战斗力;建立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黑名单”数据库,坚持深挖源头、捣毁网络、查处窝点、维护群众“舌尖上”安全;扎实落实《西安市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机制》,完善公安、环保、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对各类污染环境犯罪进行精准化专项打击。
16、全力抓好“易造成危害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坚持把维护公共安全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持续深化对消防、危爆物品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责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强化危爆物品、烟花爆竹管控,全面摸清辖区涉危单位和涉危物品流向、使用情况,确保不发生重大涉爆、涉枪、涉危等案件和事故;严格大型活动审批,确保做到防爆炸、防踩踏、防滋事;加强物流寄递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排查各类隐患。
突出以“转作风”,促进“队伍提效能”
17、强化派出所和辅警队伍管理,提升基层战斗力。按照市局抓基层的目标,强化“331”举措。即,“3个倾斜”,警力向基层倾斜、政策向基层倾斜、保障向基层倾斜。“3个严格”:严格管理、严格督导、严格问责。“1个提升”:提升队伍的执行力。落实《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两个配套暂行规定,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研究,确定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酬等经费保障标准;认真谋划部署现有辅警的清理整顿,积极稳妥实现人员过渡,让辅警队伍运行更正规。
18、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服务基层能力和水平。围绕基层和实战,机关科队在督导推进业务工作中,除了定期组织培训外,要日常深入基层派出所,零距离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简化流程,压缩中间环节,实地解决问题和困难,主动送服务,减负担,避免基层民警来回往返;积极争取上级机关和财政部门支持,实现经费、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向基层一线、向实战倾斜。
突出以“对标点”,加快“追赶超越”
19、明确目标路径,学习借鉴先进做法。纵向上,对标市局考评各项指标,比质量、比速度、比名次;横向上,对标友好分局和先进地市,如上海、杭州、武汉等公安分局。通过对标比较,明确差距,自我加压,确保追赶有参照、超越有方向。如:成都锦江分局积极探索群防群治新模式,推出社区治理体系“七大工程”,设计研发了自带定位通讯功能的“电子智能红袖套”,实现了警务前端时时定位、情况随时回传和及时指挥调度等。通过深入学习借鉴,不断拓展丰富,以支撑和服务实战,提升警务效能。
20、追赶超越,激发整体队伍活力。继续完善年度目标任务和追赶超越工作“清单”,组织开展“追赶超越”擂台赛,落实典型引领和奖惩激励。坚持科学用警,突出奖励倾斜,提升用警效能。注重关爱民警,全面落实体检、休假、优抚等关爱民警措施;深入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创建等活动,扩大先进典型选树范围。加强“两微两站一端”(警务微博、微信、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安网网站、移动客户端)建设和管理,维护和树立碑林公安良好形象;更大力度的落实典型引领,和奖惩激励,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六)重点实现“七个突破”,集中抓好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的推进和提升
要在反恐维稳安保工作中有新突破
21、提升日常信息研判和风险评估能力。坚持技术情报和人力情报并重,依托大数据合成、大情报研判平台,发挥反恐怖情报中心和“441”情报研判体系作用,积极构建“多口入、一口出”的反恐、维稳和社会治安情报信息“大研判”工作格局;建立反恐情报“点对点”共享机制、等级研判机制,强化“防回流”和基础摸排等工作,最大限度落实预知、预警、预防和快速反应;对可能发生涉稳涉恐和安全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及现实危害,提前进行系统风险评估。
22、提升阵地控制和网上管控能力。落实省厅、市局关于推进网安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实验室,和WiFi阵地控制等建设要求,提升硬件建设,加大前端阵地控制,和重点复杂场所阵地控制设备安装,从数据勘验、数据提取,以及证据固定等方面,为实战提供协助;探索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模式,加强对重点人、重点群体、重点群组网上动态管控;深入排查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网上风险隐患,及时落实删除过滤、封堵屏蔽、落地查控等措施,全力维护网上安全。
23、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及反恐处突力量建设。完善以反恐小组、处突队员为主力,以警务站、屯警点为支点、网格化巡逻为骨架、各警种警力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体系;针对暴力恐怖案件、个人极端案事件、投资利益群体、涉军群体、拆迁安置、讨薪等突出问题,在风险隐患等级评估的基础上,建立“情指一体化”和扁平化指挥机制。加强反恐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多层级联动,及多点连环演练,推行实战化训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确保一旦发生暴恐或重大案件,实现“一分钟响应、三到五分钟到达、十分钟处置完毕”的目标。
24、坚持实施常态化值守与重要节点安保相结合。适时启动等级戒备,坚持动中备勤、武装值守,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全力以赴做好全国、省市“两会”等31个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坚持“发现预警在先、化解控制在先、防止危害在先”,严格落实各类重点人等级管控责任,确保“五个防止”和“三个不发生”;配合党委政府,最大限度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源头化解,加大日常接访和非访化解力度,确保信访案件办结率和停访息诉率达到标准。
要在打击现行、科技强侦工作上有新突破
25、严打各类现行违法犯罪。打击现行违法犯罪,重在“快速、精准”。要进一步加强抓现行、破现案工作,落实“五个一”机制和“图侦研判、便衣打击”技战法,完善街面打击扒窃犯罪激励制度;划定重点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和案件串并,用好专业队伍,采取错时工作模式,实施精确打击;做深做精案件研判,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对比系统,适时组织街面“四类案件”、重点区域专项打击、图侦破案等专项行动,高压重拳形成震慑。
26、提升科技强侦能力和合成打击实力。以增强侦破打击效能为核心,落实“素质强侦、科技强侦、信息强侦、基础强侦、机制强侦、协作强侦”的六强举措;推行类案侦查模式和主办侦查员制度,严格标准化侦查,落实技术勘查工作新举措,把“盗抢骗”等街面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破案数再提高5%以上;全面推行“四侦合一”、“同步上案”模式,坚持情报、大数据主导型破案机制,充分深度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扩展重点区域人脸动态比对系统的试点应用,更多、更快、更好地破获案件;拓展无人机中队的职能作用,使其充分在巡逻防控和侦查破案中发挥作用。
27、强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伞骨”型指挥调度体系,实现情报归口传递、指令统一下达、情况集中反馈,形成闭环式情指衔接工作机制;注重信息关联共享,提高全局民警对数据资源的采集和应用水平;加大视频监控平台、视频探头的管理维护,加大卡口等视频监控建设和社会监控接入;推广人脸识别监控系统,提升盘查质量和抓捕准确率。推进DNA实验室、技侦工作站、无人机中队等建设,用科技弥补基层警力不足的现状。三是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上有新突破。
28、立体化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打、防、管、控、建、服等工作,但最核心的是立体化和信息化。立体化:就是持续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智能合成指挥为龙头的“十张网”(即:社会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自防网、实时视频监控网、区域边界查控网、实有人口管控网、阵地控制网、虚拟社会管控网、公交治安防控网、地铁治安防控网)为骨架,和“五项机制”(即:信息化预警、扁平化指挥、实战化勤务、责任化组织、长效化保障机制)为保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大治安、大防控”标准,“走出去、请进来”,主动对标、学习借鉴杭州G20、天津全运会等成功经验。同时,重点落实好四大体系建设应用:(1)情报信息预警支撑体系,提升情报信息预知预测预警效能;(2)扁平化指挥调度体系,要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效能;(3)治安管控体系,要提升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阵地和重点物品的管控效能;(4)治安防范体系,要提升动态化治安防范和社会面控制效能。
29、信息化引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就是以信息化为引领的社会治理模式。结合实际,讲求实效,盯住人、管住物、守住点、控住面、看住网,不断提高社会治理信息化、现代化水平;深入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推进“篱笆工程”、“智慧小区”、“平安小区”建设,以“发案少、秩序好”赢取群众满意;以“雪亮工程”建设为重点,推进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一键式报警等设施,不断提升社会治安防控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结合预防“两抢”十项工作机制,利用数字化对讲系统对街面巡逻车辆实时定位,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案(事)件,能够精准指挥、有效处置,形成强大震慑。
要在深化效能革命、提升窗口服务上有新突破
30、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新举措。继续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和“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深化“户籍新政”,不断优化落户条件和办理流程,细化完善户口登记和居住证管理条例,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和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流转核验试点;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治安、户政、消防、外管等“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简化各类行政审批程序和环节,力所能及的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落实8类108项便民利民措施,改善群众办事体验,提升群众满意度。
31、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窗口”既包括户政、出入境、信访大厅等办事窗口,也包括在一线为群众排忧解难、开展服务管理的值班室、警务站、反恐点、警务岗亭、家门口派出所等;持续开展户政出入境等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积极推行人性化服务措施,努力实现“事项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服务最优”;统筹行政效能投诉渠道,建立分析反馈机制,改进服务作风,确保群众满意;进一步改善户政、出入境等办事窗口和互联网平台服务体验,年内实现“最多跑一次”比例达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总数的90%;警务站、反恐点、家门口派出所要参照办事窗口服务标准,做到警容严整、服务热情、业务熟练。
要在严格、规范执法、推进公平正义上有新突破
32、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管理监督,实现从接警、派警、处警,到立案、办案、结案的全封闭运行,使每一项活动、每一个环节都规范运行;推进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执法工作制度,抓紧编制完善《证据手册》,提高案件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深化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拓展执法公开渠道,杜绝执法不规范问题发生;健全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办案系统使用率100%;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完善执法办案系统功能模块,严格落实网上办案单轨制;进一步梳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实现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更好地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33、公正理性平和办案。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开展执法活动。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必须强化“三个理念”: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证据、程序、依据都聚焦到审判的标准和要求上来;强化在媒体、群众、社会监督下执法的理念,按照《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群众投诉要100%受理、100%回复;强化终身负责的理念,确保执法办案无差错、无失误、零投诉,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要在公安基础防范“第一道防线”上有新突破
34、强化社区警务工作。社区是平安建设的基石,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心所在。本着“回应群众关切,补齐短板不足”主旨,以南大街、南院门派出所为试点,因地制宜,建立社区警务工作站(或放置警务岗亭车),将“家门口派出所”服务功能,前置到社区警务工作站,方便社区群众咨询、求助和服务办事。创新社区巡逻模式,各个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3辆电动车的巡逻队,并开展相邻派出所之间的跨区域、跨辖区巡逻。推进智能电子门禁系统建设,建立电子巡更系统,将社区治安重点部位,全部纳入巡逻路线和必到点位。以社区责任区为单位,统一配发相关走访登记核查设备,统一制定入户走访表,做到只要入户、即有记载,并有入户对象的签字记录
35、发挥社区民警“第一道防线”作用。探索管理服务复杂社区的典型做法,加强对优秀社区民警的评选、宣传,以及在提拔晋升方面的倾斜。发挥社区民警在“打防管控、反恐维稳、黄赌毒整治、消防管理、防范组织、安全宣传、服务群众等基层基础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对“人、事、物、行业场所”全面掌控。坚持重拳整治,对出租房屋、休闲场所等治安复杂地区滚动排查,严厉打击藏匿其中“黄赌”违法犯罪。以社区民警为主体,建立警民互动微信群、治安积极分子微信群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宣传活动。通过持之以恒的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实现责任区“三类可防性案件”发案,比前三年的发案平均数下降50%以上,最终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要在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
36、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突出政治建设这一根本,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突出思想建设这一关键,切实抓好“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的落实;突出组织建设这一基础,健全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常态化机制,从严落实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建工作报告制度,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37、狠抓廉政建设。准确把握正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严格落实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工作不担当不负责、纪律松弛涣散等突出问题;突出“关键少数”,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政工、监察、督察、信访、法制等加强协调,形成监督执纪问责合力;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和《问责办法》,注重抓早抓小,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加大廉政教育力度,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完善警风警纪“三色警示”机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强化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建立完善群众投诉核查快速处理机制,全力维护民警权益。
38、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积极做好立功创模、创佳评差、目标管理考核等评比,精心组织表彰奖励等荣誉仪式,切实增强民警自豪感和荣誉感;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力度,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采取“请进来教、送出去学、送教上门”等模式,开展治安、刑侦、网安、信息化、舆情处置、做群众工作等专项培训和岗位练兵;突出实战化指向,按照学用结合、按需施训的原则,开展经常性的多警种、部门演练,集结拉动演练,适时组织合成演练;加强从优待警,全面落实民警休假和体检制度,加强抚恤慰问,关爱退休民警等,让民警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属一级单位预算。
四、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人员编制10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10人;实有人员947人,其中行政94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26人。
五、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共有车辆219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
六、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57.8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8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收支说明
(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收入21325.59万元,支出21325.59万元,较上年增加26%,原因是——目标奖增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25.59万元,较上年增加26%,原因是——目标奖增发。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 2018年预算 | 2017年预算 | 增减% | 原因 | |
| 人员经费 | 13457.1 | 9441.33 | 42% | 增加目标奖 |
| 公用经费 | 4410.61 | 3360.01 | 31% | 节假日加班费、民警执勤补助 |
| 项目支出 | 3457.88 | 4130.58 | -16% | 治安管理专项调整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685000元,较上年增长43%,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000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45000元,较上年增长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5000元,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车辆技术状况下降,维护费增加;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政府采购预算共47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72.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10.6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50.6万元,增长31%,原因是——增发节假日加班费和民警执勤补助。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2018年3月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