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和事务工作。
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负责区政府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工作的落实。
5、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碑政信息》编辑工作,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文秘工作。
6、负责组织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提出需要区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办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议案、意见和提案。
7、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全区各部门互联网外网及区及办公内网的接入及运行维护,12345市民热线碑林区转办平台日常业务工作。
8、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全区应急指挥中心平台日常运转及设备维护。
9、负责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协调检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案件的复议、诉讼工作;审核出访、来访有关事宜及外事接待工作。
10、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区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
11、负责承办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对口的各种接待工作。
12、负责区驻深圳办事处的管理及区志的编纂工作。
13、承办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区政府、区政府党组、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印发、密件的管理、会议的承办、活动的组织协调;来往电文的接收、登记、传递;上级、相关部门及友好城区来访的接待;区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
2、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材料、工作报告等各类文稿的起草、审核、把关;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贯彻落实、督促催办上级及区政府的各类批示事项和重要决定;协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工作。
4、做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收集、编报工作,指导全区政务信息工作的开展。
5、处理好全区涉外事务,审核全区出访、来访有关事宜;监督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各街办、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对政府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指导;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受区政府委托,办理诉区政府案件的应诉工作。
6、拟定《碑林区志》编纂方案、规划及有关制度;协调督促各单位志稿的修定、编撰、评审,以及总篡、送审、出版、发行、续编等工作;负责对各单位修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7、做好区政府、区应急委员会应急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好全区应急体系规划和应急平台规划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以及科普宣传工作;做好办理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全区应急平台运行及管理维护。
8、做好区级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保障全区各部门互联网外网及区及办公内网的接入及运行维护,做好12345市民热线碑林区转办平台日常业务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无二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33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4.7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848.54万元,支出848.54万元,较上年增加39.7%,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营商办和市民热线转平台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8.54万元,较上年增加0.89%,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营商办和市民热线转平台工作。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2000元,较上年增长35.71%,增减原因是工作任务不断加大,车辆运行费往年明显不足,故2018年预算增加了车辆运行费数额。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000元,较上年增长43.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000元,增减原因是工作任务不断加大,车辆运行费往年明显不足,故2018年预算增加了车辆运行费数额;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6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3.62万元,下降24.27%,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八、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指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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