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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金融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西安市碑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2.负责研究分析全区宏观金融经济形势和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联系和服务驻地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银政企融资对接活动,为驻区上市企业、中小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初审、变更和监管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办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精心搭建融资平台,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广泛开展打非宣传教育活动,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总目标,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 优化服务监管措施,确保两类公司稳健经营;

2. 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不断拓宽融资对接渠道;

3.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4. 夯实打非工作责任,净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5. 提升学习调研力度,持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6. 深入推进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党建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碑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105.31万元,支出105.31万元,较上年增加54.3%,原因是2017年新设立股权中心,资本市场培育中心,运行成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31万元,较上年增加54.3%,原因是2017年新设立股权中心,行政运行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2018年预算 2017年预算 增减% 原因
人员经费 65.6 26.99 143 员工工资福利增加
公用经费 4.71 6.26 -24.76 加强预算管理
项目支出 35 35 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三公经费:指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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