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导航

碑林区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西安市碑林区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3、负责研究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核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内设机构的设立、撤并、更名、增挂牌子、改变隶属关系、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工作;研究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体计划和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比例。

4、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精简机构人员。

5、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6、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对违反编制法规、纪律的情况做出纠正和处理决定。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

2.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全覆盖,及时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并在政府部门网站公布,推动权责清单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

3.配合做好我区“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中相关工作,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梳理公布工作。

4.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领域持续推进改革,合理划分事权,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中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做好有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调研工作,为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5.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研究,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

6.做好重点领域体制改革。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做好法院、检察院机构上划工作。积极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

7.深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积极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规则。全面完成全区党政群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任务。

8.进一步规范、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优化登记管理服务,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公,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核查。

9.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今年,按市编办督查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主要开展以下几项专项督查工作:一是对机构改革后新成立部门的机构运转情况及落实“三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积极开展控编减编和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三是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坚持做好机构编制纳入审计配合工作。四是对超编进入、超职数配备干部、条条干预等违规违纪行为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10.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省、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月报”工作。探索形成实名制“月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我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在确保每月数据更新全面及时的基础上,探索实名制系统的运用和推广,全面提升我区实名制管理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碑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监督检查科、体制改革科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13名,实有1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173.42万元,支出173.42万元,较上年增加33.2%。增减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42万元,较上年增加33.2%,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提高。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较上年下降40%,增减原因是减少三公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上年下降40%,增减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减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减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96万元,下降25.9%,原因是精简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编制实名制: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在编制限额内使用编制,财政部门按照编制使用情况核定预算、核拨经费,共同推动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目标的一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2. 机构改革:机构改革是为了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对党政机关的管理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这些机构人员的组合方式、运行机制所作的较大调整和变革。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相关附件:

碑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公开附件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