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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是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处级建制,分局成立于1987年8月。分局同时挂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执法监察队牌子,核定行政编制8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4名。内设4个行政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地籍地政科、土地监察科、建设用地科。设置土地储备中心;设置国土资源所5个(机构名称统一为“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第一至五国土资源所”),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负责组织编制、报批和实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国有土地储备、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3、负责辖区的土地调查、统计,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土地产权登记,调查土地纠纷案件。

4、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辖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的审查和报批;参与辖区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

5、管理和监督辖区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6、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从实构建党建工作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有关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新思想、新目标、新方略、新征程为引领,以深化“三个国土”建设,落实“三个责任”,推进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为抓手,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拿出勇气、拿出干劲,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持续推进国土资源各项工作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三项机制”,全力打造碑林国土铁军,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让“三项机制”成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狠抓作风整改,推进机关“效能革命”,以工作效能的提升、工作作风的改善,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不断提高用地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发挥土地储备职能,加快涉土项目手续办理进度。积极探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土地储备制度的创新路径。继续完善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完成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等民生提升工作,为维护群众权益和服务社会做好提供支撑和服务工作。

(三)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及部省市安排部署,集中力量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全面查清当前全区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四)加强国有土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做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实现动态巡查按时按点全覆盖。强化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和租赁土地的规范管理,促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落实。

(五)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和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加强与辖区街道、规划、建住、城管执法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坚决查处辖区违法用地,确保零问责。

(六)积极落实稳增长促投资相关政策落地。加强土地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促进依法依规用地。加强与市国土局联系,及时掌握供地信息,建立健全碑林区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和土地利用监管动态台账,全程跟踪管理和巡查监督,减少违规违约使用土地现象的发生。

(七)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与技术支撑。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等地质灾害防灾制度,坚持汛期地质灾害值班,为汛期防灾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和保障。

(八)继续做好涉土信访维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以赴做好涉土信访工作。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赴省进京上访,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精准整合资源,打好脱贫攻坚战。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量统筹和资源整合,积极动员本村致富能手、有志青年、成功人士参与进来,深化拓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帮扶模式,使有限的资金、项目和政策能够进村入户精准实施。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员58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4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924.05万元,支出924.05万元,较上年增加7%,原因是按照2018年碑林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定额标准中--目标奖预算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4.05万元,较上年增加7%,原因是按照2018年碑林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定额标准中----目标奖预算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0000元,较上年增长33.33%,增减原因是按照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从2017年6月新增借入1台公务用车作为日常工作用车。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较上年下降100%,增减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量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000元,较上年增长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元,增减原因是按照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从2017年6月新增借入1台公务用车作为日常工作用车;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0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01.34万元,下降率39.52%,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编制人数:是指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数。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6.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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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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