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一政法系统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
4、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制定一个时期全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方案;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科以上领导干部;
8、办理区委、区政府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全区政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我区有关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个任务,进一步深化平安碑林、法治碑林和过硬队伍建设,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夯实基层基础,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做好维稳信访工作,推进平安创建活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序号单位名称1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1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383.49万元,支出383.49万元,较上年增加37%,原因是政策性原因造成人员工资增加及新增两项业务经费(分别是碑林区法学会经费和精神病人业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49万元,较上年增加37%,原因是政策性原因造成人员工资增加及新增两项业务经费(分别是碑林区法学会经费和精神病人业务经费)。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2000元,较上年增长18%,增减原因是单位的两辆车均已有十年以上车龄,车辆维修费用增大。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000元,较上年增长1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增减原因是两辆车均已有十年以上车龄,车辆维修费用增大;无因公出国(境)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23万元,下降14%,原因是节约经费。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一降一升:指降控非正常上访量、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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